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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东清洁能源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于:2015-07-16 15:21:23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二)加大协调支持力度。

省有关部门和各地市要形成共识,共同支持清洁能源发展。发展改革部门规范便利新能源项目管理,进一步简化备案等手续,促进光伏等新能源便利化开发。国土资源部门积极支持做好清洁能源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海洋部门加快推进海上风电项目用海预审、海洋环评等支持性文件办理工作。林业部门支持山区适度有序开发陆上风电资源,风电项目选址在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业生态红线相关规定、以及严格落实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后,依法依规解决项目涉林用地审核。环境保护部门支持山区适当开发风电资源,促进项目开发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电网企业进一步完善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管理,促进配套电网工程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同步建成投产。有关地市要积极主动协调解决清洁能源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三)加强政策扶持。

1.出台省级资金扶持政策。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4〕9),参考其他省份的做法,结合我省实际,计划从燃煤电厂上网电价下调空间中留出部分资金用于风电和光伏发电补贴,具体补贴方案另行制定。

2.完善相关激励机制。统计、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部门将光伏发电消费量计入地市和企业单位的节能减排量。支持消纳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单位按折算的节能量或减排量参与相关交易。鼓励光伏发电项目自愿参与碳减排交易。

附件2:广东省清洁能源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2015-2017年)【光伏部分】

原标题: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清洁能源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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