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加强光伏功率预测 强化涉网安全管理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3-02-22 11:44:08

2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电力企业要建立电力可靠性全过程管理机制,加强专业协同,形成覆盖电力生产供应各环节的可靠性全过程管理机制。

《意见》指出,电力企业要建立重要电力设备分级管理制度,构建设备标准化管理流程,打通上下游信息共享渠道,强化设备缺陷特别是家族性缺陷的排查治理,建立电力企业在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检修维护、退役等环节的全寿命周期管理机制。

《意见》强调,电网企业要优化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做好电力供需分析和生产运行调度,强化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优化运行调度,确保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发电企业要加强燃料、蓄水管控及风电、光伏发电等功率预测,强化涉网安全管理,科学实施机组深度调峰灵活性改造,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减少非计划停运。

此外,《意见》还指出,鼓励电力企业、科研单位和电力用户等根据电力规划、建设、生产、供应、使用和设备制造等工作需要,研究、开发和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可靠性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可追溯性,经实践检验后推广应用。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能发安全规〔2023〕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有关电力企业:

为贯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2年第50号),提升我国电力可靠性管理水平,保障电力可靠供应,更好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电力可靠性管理是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重要基础。电力供应事关经济发展全局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关系民生的大事。现阶段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电力需求持续增长,保障电力供应是电力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电力可靠性管理是电力生产运行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核心手段,基本任务是保障电力系统的充裕性和安全性,为保障电力供应发挥基础性作用。

电力可靠性管理是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进入新时代,人民追求美好生活对电力的需求已经从“用上电”变成“用好电”,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民生工作决策部署也对电力可靠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和明确目标,电力可靠性管理已成为提升电力普遍服务水平、支撑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电力可靠性管理是推动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电力工业发生了巨大变化,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提速,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快速发展,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为有效应对新形势,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实现“双碳”目标,需要进一步发挥电力可靠性管理的作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

(一)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的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进一步厘清各自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职责,明确工作内容、目标、流程和责任,加强监管人员力量配备,切实提升专业监管能力和效率。

(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定期组织对辖区内的电力可靠性进行评价、评估和预测,及时发布相关可靠性信息和指标。加大电力可靠性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指导电力企业排查治理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发现的风险和隐患,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瞒报、谎报电力可靠性信息的行为和造成严重影响的电力可靠性相关事件。

(三)省级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地方各级政府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全面组织落实国家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电网升级改造等战略部署中的相关电力可靠性要求。加强电力供需管理,做好燃料库存、入库水量等的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理,科学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保障电力可靠供应。扎实推动电力用户可靠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重要电力用户排查治理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发现的风险和隐患。

(四)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电力可靠性管理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坚持统筹规划、统筹部署、统筹推进。要建立联席协调机制,定期分析、通报电力供需和电网运行情况,协调解决保障电力供应和电力系统稳定运行面临的问题,确保工作推动协调有力、信息沟通渠道畅通,形成工作合力。

(五)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电力可靠性管理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查实后确存在提供虚假、隐瞒重要可靠性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照《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六十二条和相关规定处理,并纳入电力行业信用体系进行管理。

三、落实电力企业可靠性管理主体责任

(一)电力企业是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重要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和电力行业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电力可靠性组织、制度、标准体系和工作流程,加强技术力量配备,推进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应用,切实提升电力可靠性管理水平。

(二)电力企业要建立电力可靠性全过程管理机制,加强专业协同,形成覆盖电力生产供应各环节的可靠性全过程管理机制。

(三)电力企业要建立重要电力设备分级管理制度,构建设备标准化管理流程,打通上下游信息共享渠道,强化设备缺陷特别是家族性缺陷的排查治理,建立电力企业在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检修维护、退役等环节的全寿命周期管理机制。鼓励各地区、各单位因地制宜开展差异化检修,探索开展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维修、以可靠性为中心的检修等设备检修模式,确保检修质量和效率,严防设备“带病运行”。

(四)电网企业要优化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做好电力供需分析和生产运行调度,强化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优化运行调度,确保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发电企业要加强燃料、蓄水管控及风电、光伏发电等功率预测,强化涉网安全管理,科学实施机组深度调峰灵活性改造,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减少非计划停运。电网企业要加大城乡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供电服务和民生用电保障能力。

(五)供电企业要指导电力用户安全用电、可靠用电,消除设备和涉网安全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按规定为重要电力用户提供相应的供电电源,指导和督促重要用户安全使用自备应急电源。

四、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电力可靠性管理

(一)鼓励电力设备制造企业按照国家质量发展规划和要求,加强与电力企业的信息共享和协调管控,加大科技创新和产品开发力度,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从制造源头提升设备可靠性水平。

(二)鼓励电力企业、科研单位和电力用户等根据电力规划、建设、生产、供应、使用和设备制造等工作需要,研究、开发和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可靠性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可追溯性,经实践检验后推广应用。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政府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表彰奖励。

(三)发挥行业协会、科研单位、技术咨询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的技术优势,积极参与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加强电力可靠性数据分析、应用和推广,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服务,增强交流与合作。

五、加强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

(一)电力可靠性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国家能源局建立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全国范围内电力可靠性信息注册、报送、分析、评价、应用、核查等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布电力可靠性数据信息。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可靠性信息分析、发布和核查。

(二)电力企业应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通过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向国家能源局报送电力可靠性信息。

电力可靠性信息报送应当符合下列期限要求:

1.每月8 日前报送上月火力发电机组主要设备、核电机组、水力发电机组、输变电设备、直流输电系统以及供电系统用户可靠性信息;

2.每季度首月12 日前报送上一季度发电机组辅助设备、风力发电场和太阳能发电站的可靠性信息。

(三)电力企业应每年对自身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发生的电力可靠性事件和相关生产运行、技术管理情况进行分析,于每年2 月15 日前将上一年度电力可靠性管理和技术分析报告报送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省级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中央电力企业总部于每年3月1日前报送国家能源局。

(四)省级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每年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力供应情况、电力系统运行情况和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对下一年的电力供应趋势、电网安全风险辨识、电网运行方式安排等情况进行预测预判,于每年1月份将上一年度电力系统可靠性的评估分析和本年度的预测预判情况报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省级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中央电网企业总部于每年2月份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家能源局。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能安全〔2015〕208号)同时废止。

国家能源局

2023年2月14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302/22/365389.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上海电力正式受托管理马来西亚砂拉越巴塘艾一期光伏项目来源: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2-05 09:49:21

近日,马来西亚砂拉越巴塘艾一期光伏项目管理权正式移交至公司东南亚项目开发部。此次移交标志着国际化平台投建营退一体化管理战略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深化东南亚区域布局、优化境外项目管控模式奠定坚实基础。巴塘艾一期漂浮式光伏项目位于马来西亚砂拉越州巴塘艾水电站水库内,交流测装机容量达50兆瓦,是马来西亚目前已投运的最大漂浮式光伏项目,亦是外资控股投建的单体规模最大光伏项目。

AI数据中心电力需求强劲,马斯克宣布100GW美国光伏制造计划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2-05 08:54:58

在刚刚结束的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埃隆·马斯克宣布,SpaceX和特斯拉团队正分别致力于在未来3年内在美国建立年产能达100GW的光伏制造产能。马斯克表示,这一宏大计划背后的驱动力是利用太阳能为电力需求巨大的AI数据中心供电。埃隆·马斯克在世界经济论坛上公布了太阳能计划。因此,在美国本土进行大规模光伏制造是一项战略决策。

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总结会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2-02 10:08:37

为系统总结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成果经验,深化指导全国范围风光资源普查,推动普查成果更好服务行业发展,1月29日下午,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了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试点省份能源和气象主管部门、技术支撑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广东中山发布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函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1-28 09:47:46

市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光伏项目方可继续施工。

国家能源局局长:坚决遏制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势头!来源:中国能源观察 发布时间:2026-01-27 08:59:38

能源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国家能源局的崇高职责,也是促进能源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关键抓手。保障能源重大部署闭环落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编制涉企行政检查实施细则和事项清单,出台规范加强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全年作出处罚决定超700件。能源监管机制创新取得突破。

向子公司增资8842万元!长源电力拟投建120MW光伏发电项目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1-20 08:51:29

1月19日,长源电力发布公告,为深入贯彻绿色转型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资本金8,842.2万元,并由青山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国能长源武汉江夏湖泗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长源电力表示,投资建设湖泗光伏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好,收益率满足公司要求。

国家电网副总工程师杨勇:强化功能作用 深化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华东新型电力系统来源:电联新媒 发布时间:2026-01-16 09:46:27

立足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华东分部将锚定“三个平台”“三大功能”定位,以大电网安全为中心,深化工作体系建设,在电力保供、能源转型、市场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功能作用,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实力认可丨电力小维获评2025年度最具影响力光伏运维企业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1-15 19:07:00

本届“光能杯”共有300余家光伏企业参与报名评选,角逐年度荣誉。此次颁奖盛典中,深圳创维光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凭借强大创新力、出色的品质与服务、卓越的品牌影响力,荣膺2025年度最具影响力光伏运维企业。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第一批)名单的公示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9 10:40:36

经组织第三方机构评审,拟支持安徽省淮南市风光热储融合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等43个项目及河北省张家口市等10个城市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工作,现予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相关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相关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预知每一度电的价值,路明星光破解电力市场价格预测难题来源:路明星光 发布时间:2026-01-08 14:11:55

在我国电力现货交易加速发展的当下,价格作为市场的核心信号,正面临着新能源出力波动与负荷需求多变的双重挑战。AI科技企业路明星光近期深度剖析价格形成机制,通过完善的价格预测方法,将价格预测准确率较常规时序预测模型优化7-30%,并在多省的实际交易中取得了出色表现。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解读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3:53:14

为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机构统筹组织,指导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等单位共同做好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核发、划转、核销、异议处理、监管工作按照《实施细则》规范有序开展。

新闻排行榜
本周
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