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郎溪县发布分布式光伏项目“长期在途”清理公告,依据宣城市发改委与国网宣城供电公司联合印发的专项治理通知,对已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但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集中清理。公告明确,相关项目须在公示期内(2026年7月27日至8月26日)向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建设申请,并于申请后15日内实质性开工——以现场安装逆变器或至少10%光伏组件为认定标准。逾期未提交合理建设计划,或虽提交但未按期开工的项目,将被终止并网流程,予以清退。此举旨在提升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效率,规范并网管理秩序。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与省能源局联合修订《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旨在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本次修订基于2025—2026年工商业光伏等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践,对原有细则进行优化完善。核心调整明确:自2027年起,工商业光伏项目将不再享受机制电价政策,全面退出保障性电价支持,转向完全市场化交易。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8月19日,相关单位及公众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书面建议。附件包含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及统一格式的反馈意见表,以确保意见收集规范、有效。(199字)
5月21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暂停陶楼镇区域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公告》,宣布自2026年5月21日起,暂停受理长丰县陶楼镇行政区域内所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申请。
近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通知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有序推进我省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关于征求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通知》,现予以公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安徽宿松县发改委印发《关于规范宿松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和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谁投资、谁负责”原则,项目法人单位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相关民事责任,从业人员与产权人商定事项的法律责任、义务由授权企业全额承担。企业接受未授权人员开展业务的,视为自愿承担该业务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出,平价新能源企业(含分布式)原则上均应参与市场交易,参与交易前需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或符合豁
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施工、设计等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取消或变相取消光伏发电系统的安装,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为类似设计变更出具审查合格意见。
日前,桐城市人民政府发布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研究制定提质扩量增效扶持政策,重点支持亩均效益好、科技含量高、增长速度快的优质企业,不断催生传统
5月11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重点围绕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TOPCon)、异质结(HJT)
8月26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统筹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规模管理,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提升接入消纳分布式光伏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