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平价新能源企业(含分布式)全部参与市场交易

来源:安徽省能源局发布时间:2024-10-25 10:40:19

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件提出,平价新能源企业(含分布式)原则上均应参与市场交易,参与交易前需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或符合豁免条件,完成市场准入注册。集中式新能源直接参与交易;分布式光伏可由虚拟电厂(仅能源聚合类,下同)聚合参与交易,6MW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可直接参与交易。

虚拟电厂以同一220千伏变电站供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作为一个交易单元,同一虚拟电厂可以具有多个交易单元。现阶段参与中长期交易的虚拟电厂与开展售电公司业务的经营主体不得为同一法人。

中长期交易采用“照付不议、偏差结算、日清月结”方式,即中长期交易合同电量、电价按照市场化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偏差电量按照市场化价格进行差价结算;市场经营主体合同电量日清月结,发、用两侧均按照24时段解耦结算。现货运行期间偏差电量按照现货运行阶段规则执行,非现货运行期间,偏差电量按照按当日市场化中长期全部合同对应时段均价结算。

为降低市场运营风险,维护良好市场运营秩序,对于2024年市场交易出现较大亏损的售电公司,控制2025年交易电量规模。对于与其他售电主体无资产关联的售电公司,如其2024年亏损额超出500万元,每超出100万元2025年批发侧交易电量上限较2024年交易电量下调1%,最大下调幅度不超过10%。对于同一投资主体控股多家售电公司,如其控股的售电公司中出现亏损额超出500万元的,该售电公司按上述标准限制其批发侧交易规模,投资主体控股的其他售电公司下一年度批发侧交易电量原则不得超过上一年度。亏损的售电公司如2025年1-6月份实现盈利,其电量规模限制再予以合理调整。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全省电力市场化建设,做好2025年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和市场建设各项工作,安徽省能源局研究起草了《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dljyzx@ah.sgcc.com.cn,并注明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永波,0551-63402624;王文婷,0551-63609418。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

2024年10月21日



undefined

undefined









责任编辑:wangxiaotong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湖南出台虚拟电厂市场交易方案来源:湖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14 14:23:23

湖南省出台《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试行)》,旨在落实国家关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虚拟电厂发展的政策要求,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方案明确虚拟电厂作为聚合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及可调节负荷等分散资源的市场主体,按“电源型”“负荷型”“混合型”分类管理,并以聚合单元为基本交易单位参与电能量、绿电绿证、辅助服务及省间互济等各类市场。方案细化了市场准入条件(如调节容量≥10兆瓦、响应时间≥1小时)、注册流程(含能力测试、公示与生效)、聚合服务规范(合同周期≥6个月、代理关系唯一性)、交易机制(中长期、现货、绿电溯源与结算)以及计量结算规则(区分虚拟电厂与聚合资源主体,设服务费与联动价格两类套餐)。同时明确了信息变更、市场退出及信息披露责任,为虚拟电厂合规有序入市提供系统化制度支撑。(199字)

安徽阜南县在途接入方案超一年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发布来源: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3 09:02:24

阜南县发改委联合县供电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清理工作,针对全县28个接入系统方案超期一年(有效期届满)的在途光伏项目发布专项公告。依据安徽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此举旨在优化电网承载能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公告明确:供电公司将向相关项目单位书面告知,要求其5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计划,并在15日内启动建设(以安装逆变器或10%以上组件为标志),同步办理接入方案延期手续;逾期未落实的,将终止并网流程。清理后释放的电网容量,优先满足前期积压用户的接网需求,后续项目按报装时序和电网消纳能力分批接入。(199字)

117户拟清理!安徽鸠江区公示核查长期未建成并网及并网后无电量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0 10:26:33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发改委于2026年10月9日发布公示,拟对辖区内11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予以清理。其中116个项目在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超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1个项目虽已并网但长期无发电量,现场核查确认其无发电设备或已丧失恢复发电条件。此次清理依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明确对超期未建、建而未用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面向新能源企业公开,接受情况反映。此举旨在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秩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与并网管理质量。

安徽明光市:拟清退4户超合理建设周期未开工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明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08 15:18:05

安徽明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国网明光市供电公司,依据滁州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的相关文件,拟对4个超期未开工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予以清退。这些项目均已取得备案及电网接入意见,但自取得接入意见之日起满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不符合“合理建设周期”要求。此次清退工作旨在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提升光伏资源利用效率,保障行业有序发展。相关清退决定已进入公示阶段,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至11月8日,为期30天;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公示电话0550—2600000反映情况。附件同步列出了涉及的4个项目清单。

安徽东至县第一批超长在途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公示来源: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21 14:18:52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20日公示第一批“超长在途”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依据安徽省能源局相关文件要求,对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满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的项目开展清理。本次公示范围为截至2026年9月15日已超期未并网的存量项目,共涉及若干备案项目(明细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项目单位须向县发改委和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建设计划,并确保15日内开工建设;确需延期的,应主动申请接入方案延期。逾期未反馈合理计划或未开工的项目,将由县供电公司终止其并网流程。

10月1日起施行!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9-18 09:36:57

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求,安徽三部门于2026年9月15日联合印发《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自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细则》旨在落实国家关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应对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带来的频率调节压力,并激励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主要内容涵盖市场成员、交易组织、计量结算等八大章节及四项技术附录;重点优化了准入门槛(如将新型主体容量要求由10兆瓦降至1兆瓦)、申报与出清机制、单一制里程补偿价格体系,以及“谁受益、谁分摊”的费用传导机制。后续将加强宣贯实施与动态评估,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8字)

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17:42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芜湖市南陵县:9类情形禁止建设分布式光伏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07 08:59:46

《南陵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是安徽芜湖市南陵县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保障安全与质量而出台的综合性管理文件。文件明确禁止在九类情形下建设分布式光伏,包括存在结构隐患或属砖木/土坯结构的建筑、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环境周边、交通干线控制范围内、生态与文化保护区域、不符合市容规定的临街建筑、违法建筑、已列入拆迁范围房屋等。指引还系统规范了项目选址、备案、建设、验收和运维全流程,强调合法用地、电网承载能力适配、资质合规、安装高度与安全距离等技术要求,并细化发改、住建、自规、电力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联合监管与验收机制。该指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

萨纳斯智维中标上海/江苏/安徽/广西区域275MW分布式光储充运维项目!来源:萨纳斯 发布时间:2026-09-03 09:24:50

萨纳斯智维成功中标覆盖上海、江苏、安徽、广西四地的分布式光储充一体化项目运维服务,总装机容量达275兆瓦。该项目聚焦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系统及充电设施的协同运行与全周期运维管理,服务范围涵盖设备巡检、故障诊断、性能优化、数据监控及安全运维等核心环节。中标区域横跨华东与华南,体现了企业在多省市复杂环境下统筹运维的能力。此次合作标志着萨纳斯智维在光储充融合型新能源基础设施运维领域的规模化落地能力进一步增强,也反映出当前分布式能源项目对专业化、智能化、区域化运维服务的迫切需求。(198字)

甘肃:支持民营企业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优化绿电消纳和市场交易机制来源: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25 08:53:26

本文介绍了甘肃省发布的《民营经济助力护航行动方案》,旨在深入贯彻“两个毫不动摇”,系统性破解民营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推动其高质量发展。方案设定了到2030年的量化目标,包括民营经济占GDP比重超45%、科技型与高新技术企业中民企占比分别达90%和80%、营商环境全国一流等。全文围绕七大行动展开:优化公平竞争与政务服务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并推动招商引资与出海拓展;强化产业创新,支持民企参与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及未来产业布局;加强融资、用地、用能、人才等要素保障,特别提出支持民企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优化绿电消纳机制;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扩大项目推介与政策资金支持;实施法治护航,规范执法、清理欠款、强化产权保护。方案强调统筹协调与制度落实,力求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支撑力与竞争力。(199字)

安徽:到2027年底,接入省级平台虚拟电厂≥40家,调节规模2GW来源:国网安徽电力公司 发布时间:2026-08-21 09:34:06

安徽正加快推进虚拟电厂规范化、规模化发展。2024年8月,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发布《服务虚拟电厂建设发展十项举措》及《安徽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营管理工作指引》,与省能源局此前出台的实施方案形成政策闭环,覆盖“建、接、运、管、退”全生命周期,明确由省级负荷管理中心统一资质认定、省级平台统一接入服务,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虚拟电厂作为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聚合分布式光伏、储能、充换电站及可调负荷等资源的智慧能源系统,已接入27家,签约调节能力171.87万千瓦。目标到2027年底,接入省级平台的虚拟电厂不少于40家,签约调节规模达200万千瓦,其中快速实时调节资源50万千瓦,并持续拓展“虚拟电厂+算电协同”等创新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