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怀远县供电公司、相关项目单位:
为落实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蚌埠市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全县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对当前存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异常项目进行清理。
一、清理类别
1、超容发电项目。指发电负荷功率超过备案容量的发电项目。怀远县目前共15户,具体明细见附件1。
2、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现场光伏发电设施已拆除的发电项目。怀远县目前共70户,具体明细见附件2。
二、清理流程
1、每月初,县供电公司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梳理形成清理项目清单,报送至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对超容发电项目,经核实现场发电设备容量超备案容量且拒接整改的,由县供电公司办理销户手续。对长期停运项目,经核实确无恢复发电条件的,由县供电公司办理销户手续。清理实施前,县供电公司需提前告知相关项目单位,并通过供电公司官网、本地主流媒体等渠道公示,县区发改部门同步公示。清理完成后,各县区发展改革委对已公示的备案信息进行撤销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6年9月8日
附件1:长期超容项目明细.xlsx
附件2:长期不发电项目明细.xlsx
长期超容项目明细

长期不发电项目明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