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发布通知,全面推进非公共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通知明确,“非公共电网项目”包括离网型及接入用户侧内部(如绿电直连)的并网型项目,旨在填补此前绿证核发在该类项目上的空白。文件区分两类实施路径:一类由电网企业或电力交易机构归集计量数据、统一报送核发;另一类由项目业主自行(或委托运营单位)报送电量数据,须完成建档立卡、信用承诺、电量归集、数据校核等环节,并提供计量检定证明及结算凭证等材料。核发后,上网电量对应可交易绿证,自发自用电量对应不可交易绿证;后者可依规划转至终端用户账户。通知还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与信用约束机制,要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和派出机构加强协同,优先保障重点用能行业项目绿证核发。(199字)
苏州市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通知,公布全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的可开放容量评估结果。依据国家及江苏省最新光伏管理政策和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技术标准,国网苏州供电公司对全市9个市(县、区)电网承载能力开展动态测算,结果显示所有区域评估等级均为“绿”,整体可开放容量达8921.63兆瓦(MW)。该数据以2026年6月17日为基准日,自6月18日起正式执行。通知同时明确,各分布式光伏投资主体可通过供电营业厅或电话(0512-64521562)查询分区域、分电压等级(220–35千伏及10/20千伏公用变压器)的详细可接入容量信息,并附三份具体清单供查阅。
自2026年7月1日起,新版国家标准GB/T 33342-2026《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技术要求》将正式实施,全面替代2016年发布的旧版标准。该新规聚焦户用光伏并网环节,对并网接入条件、电能质量、保护配置、通信与监控、安全防护等方面提出了更严格、更细化的技术要求。相较于旧标准,新版标准强化了对逆变器性能、低电压穿越能力、谐波控制及防孤岛保护等关键指标的规定,并新增了对智能运维接口、数据上传规范及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其出台旨在适应户用光伏装机规模持续扩大、配电网承载压力日益增加的现实需求,提升并网安全性、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为户用光伏高质量发展提供统一、先进的技术支撑。
本文介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联合发布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自2026年8月起施行)的核心内容与政策逻辑。《办法》构建“消费+消纳”双考核机制:一方面,面向重点用能行业(如电解铝、钢铁、数据中心及新能源制造业等)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与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强化消费侧刚性义务;另一方面,对省级行政区域实行分区分档、中长期引导、刚性约束的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压实属地消纳责任。首次将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非电利用纳入考核,兼顾现实基础与统计能力分步推进。配套建立监测评估、绿证补充、约谈通报及信用惩戒等落实机制,旨在系统破解消纳瓶颈、激发绿色消费需求、支撑“十五五”碳达峰攻坚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9字)
呼伦贝尔市能源局于2026年6月22日发布公告,公布2026年第二批次分布式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申报方案评审服务机构比选结果,湖南科鑫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被确定为中选单位。本次服务内容为对当批次分布式能源申报方案开展专业评审,服务覆盖呼伦贝尔市行政区域,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评审费用按项目数量分档计价:评审1至5个项目为3.8万元,5至10个为5.8万元,超过10个则为8.8万元。评审工作于2026年6月22日上午10时由专门评审小组完成综合评定。公告通过呼伦贝尔市能源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199字)
深圳市住建局于2026年6月22日启动2026年度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和“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面向全市范围内拟建、在建或已建成的相关工程项目,旨在落实国家及深圳市关于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要求。申报主体为建设单位,第三方投资或已建成项目须联合投资方或运维单位共同申报。拟建、在建项目需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相关技术标准,并具备良好应用前景;已建成项目须完成竣工验收、正常投用且成效显著。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经形式审查与专家评审后,入选项目将被列为市级试点,并接受跟踪调研或参与推广活动。(198字)
2024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公示了73个智能光伏典型案例名单。该评选系落实《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重要举措,由工信部联合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及国家能源局五部门共同组织,经地方推荐与专家评审产生。案例覆盖光储融合、建筑光伏(BIPV)、交通与农业领域应用、光伏制氢/氨/醇、水上光伏、绿色化发展、关键信息技术、先进光伏产品、新型设施及实证检测等十大方向。项目分布广泛,涉及北京、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十余个省(区、市),代表性项目包括北京建研院光电示范建筑、江苏东台数字化低碳园区、浙江钙钛矿叠层系统、山东国华HG14海上光伏项目等。(199字)
本文介绍了国家林草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的《“三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六期规划下“三北”工程的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工程以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为根本目标,突出防沙治沙主攻方向,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文件强调严格遵循“先设计、再审批、后施工”程序,强化项目前期论证、全过程质量监管和后期管护。在实施路径上,鼓励探索“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机制,支持在保障新能源消纳前提下推广“光伏+治沙”“以路治沙”等创新治理模式,并引导企业、集体和农牧民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同时,办法健全央地协同、多元投入、科技支撑和成效评估机制,有效期至2030年底。(198字)
本文介绍了《河南省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核心内容,旨在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方案以“公转水”“公转铁”、多式联运、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装备推广等为重点任务,设定明确量化目标:到2028年,公路货运量占比降至86.1%,水路、铁路货运量分别提升至9.1%和4.8%;新能源运输量占比达25%以上;建成70个绿色低碳服务区,路域资源分布式光伏装机超700兆瓦;新增新能源营运货车至3.8万辆,新能源船舶达30艘。方案还配套财政补贴、通行费优惠、激励政策及保障机制,系统推进交通结构优化与能源融合。(199字)
本文介绍了《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的核心内容,重点规范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增风电、光伏项目参与市场化电价竞价的规则。细则明确:集中式及分布式新能源项目须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国网江西电力组织实施的竞价平台,按“申报—审核—竞价—公示—考核”流程竞争获取机制电量与电价;2027年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若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则不再执行机制电价,不参与竞价。细则对并网认定、“四可”要求、竞价主体资质、分类组织方式、电量规模核定、价格上下限设定、边际出清机制、执行期限及严格考核问责等作出系统规定,并强化信用管理与争议处理机制,旨在保障公平竞争、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