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六部委:促进光伏组件回收利用!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时间:2026-03-03 11:43:41

到2027年,光伏组件绿色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有效提升,组件报废评价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得到完善。生产企业、光伏电站、电站施工方等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报废光伏组件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加快制定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厘清废旧光伏组件综合利用各方主体责任。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吉林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02 09:19:06

吉能新能30号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梅河口市发改局,各县(市、区)发改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近期,国家先后出台有关政策文件,为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指明了方向路径。我局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吉林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如下。

山东新能源就近消纳电价政策征求意见!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3-02 08:46:24

为推动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我委起草了《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25〕119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月28日至3月6日期间发送至邮箱cuike@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意见建议+单位/个人名称”。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浙江省建德市政府工作报告:2026年加快抽水蓄能、光伏等能源项目建设来源:建德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28 09:14:07

2月24日,2026年建德市政府工作报告发布,其中提到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取得新突破。加快抽水蓄能、光伏等能源项目建设,推动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取得突破,新增新型储能15万千瓦以上,持续擦亮浙西储能中心金名片。原文如下:2026年建德市政府工作报告代市长陶峰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引进大学生5100余人,其中建德籍占比超过50%。

浙江桐乡市:梧桐街道辖区内四类住宅不得安装光伏设施来源:桐乡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28 09:11:20

2月27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梧桐街道农户住宅屋顶光伏设施安装备案联合初审流程(暂行)》的通知。附件:1、梧桐街道农户住宅屋顶光伏设施安装备案表.doc2、桐乡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初审意见表.doc梧桐街道办事处2026年2月6日

甘肃2027年上半年机制电价竞价启动!来源:甘肃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2-28 06:32:50

2月27日,甘肃发改委下发关于2027年度上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量竞价安排的通知。根据通知,2027年拟按照上半年、下半年组织2批次增量新能源机制电量竞价。其中,上半年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已投产和计划投产的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下限为0.1954元/千瓦时,上限为0.2447元/千瓦时。时间安排:于2026年5月底前组织完成竞价工作对比甘肃2026年机制电价竞价情况来看,机制电量呈现翻倍增长的趋势,而机制电价则与此前一致。

甘肃2027上半年风光增量项目竞价:0.1954-0.2447元/度、总规模30亿千瓦时来源:甘肃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2-27 16:00:15

2月27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2027年度上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量竞价安排的通知》。2027年上半年纳入机制范围的电量总规模为30亿千瓦时。竞价下限为0.1954元/千瓦时,竞价上限为0.2447元/千瓦时。

内蒙古:谋划推动“绿电进京”等新一批沙戈荒基地纳入“十五五”规划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6-02-27 09:54:28

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6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全力推动沙戈荒基地建设,谋划推动“绿电进京”等新一批沙戈荒基地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稳步实施光伏治沙,推动“以路治沙”。

国家能源局下发53个试点!国网、南网、五大发电集团项目入围!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2-27 09:21:39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结合职责,加强对试点建设的跟踪监管和服务,推动落实试点工作。附件:1.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项目名单(第一批)2.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城市名单(第一批)国家能源局2026年2月10日附件1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项目名单(第一批)注:排名不分先后附件2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城市名单(第一批)注:排名不分先后

安徽宿松县印发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和建设的通知来源:安徽宿松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2-26 09:58:25

日前,安徽宿松县发改委印发《关于规范宿松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和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谁投资、谁负责”原则,项目法人单位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相关民事责任,从业人员与产权人商定事项的法律责任、义务由授权企业全额承担。企业接受未授权人员开展业务的,视为自愿承担该业务所产生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