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2 15:50:21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9月2日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国家关于绿电直连的部署要求,规范省内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发展。文件明确适用主体为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电源与多个非居民、非农业用户之间的专用线路直连,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强调“以荷定源”,要求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总用电量的30%(2030年前提升至35%),电源须纳入全省新能源年度开发方案,布局限于同一设区市内且线路不超过50公里,接入电压等级原则上不超220千伏。文件还对项目规划、投资主体、建设管理、安全运行、绿电溯源、市场交易、价格机制及申报退出等作出系统规定,突出源荷协同、安全可控与市场化导向。(199字)

河北南部电网小时级绿电交易方案发布施行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02 09:18:28

河北南部电网正式施行小时级绿电交易方案,旨在响应国家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要求,满足市场主体对节能降碳、出口碳抵消及零碳认证等精细化绿色用能需求。方案明确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化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三类参与主体,均需具备小时级计量与分时数据传输能力,并实行“一项目一单元”“一主体一单元”的交易单元管理模式。交易采用月度双边形式,以24小时为粒度申报与出清,电能量与绿色环境价值分别定价、分时结算,结算遵循“三取小”原则(发电上网电量、用户用电量、合同电量中的最小值)。绿电交易实行证电合一,依托国家绿证系统完成小时维度绿证划转与消费凭证核发,实现全流程可追溯。(199字)

河北保定206.55MW风、光项目公示来源:保定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01 10:55:29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8月31日公示拟申报纳入河北省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7个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206.55万千瓦(即206.55MW)。此举依据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实行风电、光伏项目投资主体公开招标的相关通知,项目通过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双盲”评审方式完成投资主体招标程序。公示期为2026年9月1日至9月5日,旨在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市发改委新能源科反映。附件列出了各项目具体信息,包括项目单位及容量等明细。

山东:推动新能源场站与配储一体联合参与市场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01 09:10:32

山东省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推动新能源场站与配建储能一体化发展和联合参与电力市场。文件明确支持新建、在运及纳规风电光伏项目科学配置储能,实现源储协同运行;允许配储项目单独或与新能源项目一体化备案,并鼓励第三方投资建设。对2025年5月31日前并网的存量场站,延续配储责任,可自主选择自建或租赁方式落实,并自2027年起公开租赁信息、强化履约监管。通知还优化接入流程、差异化设定配储上限(光伏50%、风电30%)、明确建设时限,并首次系统规范储能与新能源联合申报、统一计量、滚动调用及参与现货实时市场等机制,全面支撑新能源高水平消纳。(199字)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2025—2026年第二批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确认公示来源:云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31 16:21:42

云南省能源局于2026年8月28日发布公示,对2025—2026年第二批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予以确认。此次确认依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优化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事宜的通知》(云能源新能〔2026〕148号)等文件要求,面向申报在2025年6月1日及之后并网发电的项目开展。经该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形成《云南省2025—2026年第二批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确认清单》并随文附件公布。公示期为2026年8月31日至9月4日,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须提供事实依据、证明材料、有效联系方式,并按要求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身份证信息。逾期反馈不予受理。

国家发改委:《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31 11:14:31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8月28日发布《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7日。该办法旨在强化电力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和减少电力事故,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与可靠供应,依据《安全生产法》《能源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及行业发展实际,对2014年发布的原办法进行全面修订。修订重点包括:明确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新型储能电站等新兴电力业态的监管职责,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按“业务相近”原则确定监管部门;强调所有接入电网的并网主体须遵守电力系统安全相关规定;同时细化监管依据、适用范围与协同机制。公众可通过国家发改委官网提交意见。

山东:峰谷时段动态调整 、大幅增加峰谷时长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31 07:11:02

本文介绍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山东省分时电价政策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更好发挥价格信号作用,引导用户削峰填谷、缓解电力供需矛盾、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方案主要包含两项优化:一是放宽峰谷时段总时长限制,将全年高峰和低谷时段上限分别由2190小时提高至2628小时,尖峰与深谷时段上限由1200小时提高至1500小时,并探索区域错时执行以匹配各地用电特性;二是建立峰谷时段动态调整机制,允许在电力供需紧张或天气异常等情况下,由国网山东电力公司提前15天优化未执行时段,同时明确新旧零售套餐的执行衔接规则。该方案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日。

山东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第二批共20个装机规模183.3073万千瓦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31 06:59:34

山东省能源局于8月28日公布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第二批名单,共纳入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83.3073万千瓦。这批项目经企业申报、市县审核及省级评审等程序确定,须于2027年前实现全容量并网;逾期未投运的将被移出名单,并影响企业后续项目申报及所在市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通知要求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强化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落实三级责任人机制,推动项目如期开工投产;国网山东电力需优化电网接入流程,促进接网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开发企业须依法合规建设,同步建成配套储能,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及时完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色电力证书申领工作。(199字)

广东花都区发布关于补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的公告来源: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8-28 10:55:28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27日发布公告,启动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的补报工作。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申报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日前已投产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及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业主的海上风电项目,须具备核准(备案)手续及并网验收等合规证明;部分容量投产项目可按实际投产容量调整备案,并对剩余容量承诺在2026年6月30日前建成投运。公告明确了申报材料清单、格式要求及豁免情形说明,要求企业于2026年9月4日17:30前提交纸质与电子版材料至指定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15GW!山西省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27 14:54:21

山西省能源局于2026年8月27日公示了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评审结果。依据相关申报通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省能源局组织专家对各市初选上报的项目开展评审,最终确定34个拟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总装机规模达214.95万千瓦(即2.1495GW)。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至9月2日,旨在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项目所在市能源局提交书面意见,由市级部门统一汇总后报至省能源局。公告同时公布了咨询电话与电子邮箱,并附有详细项目清单。该评审结果是山西省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落实年度建设计划的重要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