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36号文:增量下限0.15元/度、80%、12年;存量0.34~0.427元/度、50%~100%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2-29 16:45:10

文件指出,为有效衔接广西电力现货市场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暂定广西电力现货市场申报上限为0.75元/千瓦时、申报下限为0元/千瓦时,出清上限为1.125元/千瓦时、出清下限为0元/千瓦时。后续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上限考虑工商业用户尖峰电价水平等因素确定,申报价格下限考虑新能源在电力市场外可获得的其他收益等因素确定,具体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适时调整。

河北交投、国家电投均1GW以上!河北第三批风电、光伏拟安排项目公布来源:河北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2-29 14:42:58

12月26日,河北发改委下发《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部分第三批拟安排项目》,共89个、983.577万千瓦。

山西拟调整分时电价:午间谷电6~8小时来源:光伏們 发布时间:2025-12-29 08:46:22

12月25日,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意见的通知,对峰谷时段进行调整。

中广核、大唐、特变电工领衔!安徽3GW光伏项目公示来源:安徽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9 08:26:30

12月27日,安徽省2025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中选结果公告发布,共计26个项目入选,规模3GW。

云南:推动“人工智能+风光水储”一体化协同 强化风光功率预测、电站智能运维等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26 16:35:16

12月2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云南省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文件提出,在“人工智能+”绿色能源方面,要深化人工智能在能源建设、调度、算电协同等场景的应用,优化电源电网布局与智能建造。推动“人工智能+风光水储”一体化协同,强化风光功率预测、风光电站智能运维、水电优化调度、灵活性资源调控与智能电网管理。打造云南省数字能源平台,进一步拓展云南能源大数据中心应用场景和领域,推动绿色能源、节能降碳等多领域数据汇聚、处理、分析和融合应用。

上海:2026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2-26 16:19:22

12月25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在新能源云平台开展奖励目录线上申报。其中:自然人户用光伏由电网企业代为线上申报;企业投资项目由投资主体线上申报,电网企业应及时完成线上初审,并及时通知投资主体上传加盖双方公章的奖励资金申请表。对1-2月和7-8月申报的企业投资项目,电网企业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其他时段申报项目,电网企业可按月集中统一审核。变更项目和上海石电能源经营范围内的项目通过线下申报。

西藏:机制电价0.35元/度!龙源240MW风光项目入围来源: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5-12-26 14:44:40

12月25日,西藏2025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结果公示,机制电价0.35元/度。根据出清结果,2025年机制电量入围规模273600兆瓦时,机制电价水平0.35元/千瓦时,项目3个,其中包括2个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1个集中式光伏项目。

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公布!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2-26 10:58:28

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际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指出,经园区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部门会商等程序,确定了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共纳入包括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河北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在内的52个园区。同时指出,要积极支持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在资金安排、要素保障、技术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在国家级零碳园区落地,鼓励和支持相关园区因地制宜开展技术创新、政策创新、商业模式创新。

两部委: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2-26 08:22:29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5〕1656号),其中提到,除执行政府定价的电量外,电力中长期市场的成交价格应当由经营主体通过市场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

安徽公布第二批省级零碳园区试点名单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12-25 15:14:09

现将第二批省级零碳园区和以园区为载体一体推进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省级试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