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部署。文件明确四类适宜开展新能源专线直供的项目场景,对电源与负荷的地理布局、投资主体权责划分、源荷电量配比等关键指标作出量化规定。审批机制实行分级管理,由市州初审、省级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评审。同时,构建覆盖项目立项、建设实施、并网运行到退出转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该举措聚焦破解省内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纳难题,精准对接制造业及出口企业对绿色电力的刚性需求,推动能源供给与产业用能低碳化协同发展。(198字)
黑龙江省发改委印发《有序推动单一用户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依托省内风电、光伏和生物质能等资源优势及工业结构特点,系统推进绿电就地消纳。方案明确区分并网型与离网型两类项目,划定六大适用场景,并对项目布局、投资方式、电源与负荷配比、申报审批、市场交易及退出机制等全流程作出细化规范。通过建立标准化专线直供模式,重点保障高载能企业、绿色制造企业、算力中心及出口型企业获得稳定、可靠的绿色电力供应,从而支撑产业低碳转型与新质生产力发展。(198字)
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绿电直连顶层设计。文件首次明确将绿电直连项目划分为并网型与离网型两类,并分别界定新增及存量负荷的准入条件和适配的新能源资源类型。通知系统规范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涵盖方案编制、投资模式、源荷配比硬性要求、市场交易机制、申报评审流程及长效监管措施,并配套提供标准化编制大纲与申报表格。政策重点引导零碳园区、出口制造企业、算力数据中心等高需求主体,就近建设风电、光伏专线,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降低企业绿色用能成本,为全省绿电直连项目规范化实施提供清晰路径。(198字)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出台专项政策支持绿色电力直接连接用电负荷。文件以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为核心目标,创新“源—荷”融合发展的实施路径,系统明确了绿电直连项目的建设标准、多元化投资机制、安全运行要求及市场化交易规则。政策特别设定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的量化管控指标,并重点鼓励民营企业和出口外向型企业建设风电、光伏直连专线。此举旨在提升工业领域绿色用能比例,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与产业用电需求精准匹配,从而支撑全社会“双碳”目标的加快实现。(198字)
本文报道了云南省楚雄州大地基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竞争性配置的评审结果。该项目装机容量为6.5万千瓦(即65MW),属云南省近期316MW风电、光伏资源指标竞配工作的一部分。7月24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示,经评审,楚雄市能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被列为第一开发候选企业。该结果标志着该项目进入中标确认阶段,后续将按程序完成正式签约与开发授权。此次竞配是云南省落实新能源发展规划、推动清洁能源项目市场化配置的重要举措,涉及风、光两类资源共计316MW指标,中广核集团亦在整体竞配中获得部分项目预中标资格。公示期结束后,相关企业将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马关县对辖区内251.25MW新能源项目开展市场化配置评审,包括马白风电场(风电)及仁和、大栗树、都龙三地光伏发电项目。依据已发布的专项配置方案,县发改部门于2026年7月22日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的竞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定排名结果。因部分项目报名企业不足3家,仍按实际评审情况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涵盖两个类别项目的竞配企业排序,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至7月26日17时30分。如有异议,相关方须在公示期内向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人为柏孝东,电话0876-7128104。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旨在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该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编制,聚焦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系统部署“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文件面向各省(区、市)发展改革与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及有关中央企业,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协同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多元化、智能化发展,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198字)
本文介绍了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的《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公告。该方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印发的《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号),结合甘肃省电力市场实际制定,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提升报价科学性与合规性。公告面向相关单位及电力市场主体广泛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并提供了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具体联系方式。此举标志着甘肃省正加快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机制建设。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于7月21日发布《青海省小时级绿电交易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建立精细化、可溯源的小时级绿色电力交易机制。方案明确将绿电零售套餐分为电能量套餐和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套餐两部分,要求售电公司按月分时段申报用户绿色需求电量、环境价值价格及偏差补偿条款,并仅作为代理方参与三方合同,不得持有或转售环境权益。零售用户需求电量构成售电公司购绿电上限,支持D-2日动态调整当月后续时段需求。存量常规绿电套餐可通过补充协议转为小时级套餐。批发侧采用双边与挂牌相结合的交易方式,覆盖年度、月度及月内周期,初期环境价值暂不分时,交易校核等流程与常规绿电一致。(198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