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方标准《退役光伏设备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10-28 08:55:10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10月27日就《退役光伏设备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26日。该标准旨在规范退役光伏设备的资源化利用全过程,明确总体要求及各关键环节的技术要求,包括设备回收、分类、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标准适用范围覆盖全省范围内开展退役光伏设备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活动。作为国内较早针对光伏设备退役后处理制定的地方性技术规范,其核心目标是提升资源回收效率,降低环境风险,支撑光伏产业绿色闭环发展。目前文件处于向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征询意见阶段,后续将根据反馈进一步修订完善。

江苏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实施方案(试行)发布来源:江苏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10-27 15:41:58

《江苏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实施方案(试行)》由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制定并印发,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精神,规范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方案立足江苏电力市场实际运行情况,聚焦保障新能源全面、有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其核心目标是通过明确报价规则与管理要求,支撑江苏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并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及省内相关发电(集团)企业,实施中遇重大问题需及时上报。

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打造零碳综合货运枢纽,鼓励使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来源:交通运输部 发布时间:2026-10-27 10:30:03

《综合交通枢纽发展“十五五”规划》由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旨在系统推进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建设。规划明确以提升衔接转换效率为核心,统筹推进枢纽集群、枢纽城市和枢纽港站三级架构发展,重点强化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四大国际性枢纽集群的全球辐射能力,并培育武汉、郑州、西安等全国性枢纽集群。规划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现代化枢纽体系,支撑实现“全国123出行交通圈”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到2035年全面建成一体融合、智慧绿色、安全高效的枢纽体系。在实施路径上,强调一体化建设与存量更新并重,推动客运便捷换乘、货运多式联运提质增效,尤其突出绿色转型——明确打造“零碳综合货运枢纽”,鼓励在枢纽设施中规模化应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并配套新型储能与能源管理平台。(199字)

冀北电网启动2027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来源: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6-10-27 09:23:41

冀北电网于10月26日正式启动2027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由国网新能源云平台组织实施。本次竞价面向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尚未纳入电价机制且未被取消竞价资格的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分散式风电及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含光热、已竞配的海上风电/光伏)。明确排除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等就近消纳项目,以及2025年6月1日后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其除自发自用外的上网电量须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适用该机制电价。分布式光伏项目允许通过代理商统一申报。竞价旨在统筹规范新增新能源项目的电价形成方式,推动其有序进入市场。

广东中山市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来源:中山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26 14:57:06

《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是中山市为规范和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专项管理文件。办法明确适用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监管活动,界定其为用户侧开发、配电网接入、就近平衡调节的发电设施,并按主体和规模划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类。文件系统规范了项目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分类办理)、建设管理(严控选址、结构安全、风貌协调、设备资质与防雷接地等)、电网接入(简化自然人流程、明确接入责任)、并网验收与电量结算(免费计量、补贴代发),以及运行安全管理(压实投资主体责任、多部门协同监管、定期运维检查)等全链条要求。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845.92MW!四川绵阳Q4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来源: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26 13:55:45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能源函〔2024〕133号)要求,组织对全市供电区域开展了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的电网承载能力评估。本次评估聚焦2026年第四季度,覆盖绵阳市所辖各县(市、区),旨在科学核定配电网可接纳新增分布式光伏的容量上限。评估结果表明,全市该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总容量为845.92兆瓦,并已形成分区域详细容量数据,随文附《绵阳市2026年第四季度光伏可开放容量表》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10月23日,旨在增强政策透明度,引导分布式光伏项目合理布局与有序接入。

国家发改委:能源保供长期合同管理办法正式印发 明确电力保供规定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26 09:47:16

国家发改委于10月23日印发《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电煤、电力、天然气三类保供中长期合同纳入统一制度框架,明确其定义、适用范围及“企业主责、政府监管、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针对电力保供合同,特别规定其须明确电力曲线、价格机制等要素,覆盖年度至月内多日等多周期,并强调跨省跨区送电价格应在国家能源战略指导下,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协商确定;大型风光基地送电项目核准前须先行形成价格机制。《办法》共六章45条,围绕市场化与法治化、安全底线与民生优先等原则,系统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监管及法律责任,旨在提升能源供需稳定性、制度化水平和履约效能,切实保障能源安全、稳定、可靠、有效供给。(199字)

不超过6MW!内蒙古扎鲁特旗2026年一般工商业光伏项目优选启动来源:扎鲁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26 09:37:35

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于10月23日启动2026年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工作。本次优选面向拟在2026年新建、且具备电网接入与就地消纳条件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总建设规模上限为6兆瓦。申报单位须自行开展项目选址调研,确认具体建设地点,并独立落实并网接入可行性,相关责任与前期工作均由申报方承担。公告旨在通过公开优选方式,遴选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推动当地分布式光伏有序发展,助力能源结构优化与绿色低碳转型。

自然资源部:海上光伏等用海活动 原则上应进行分层立体设权来源:自然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6-10-26 09:17:32

本文是自然资源部就《关于进一步推进海域分层立体利用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发布的政策说明与征求意见公告。文件旨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推进海域分层立体利用”的重要指示,将原有“鼓励探索”政策升级为“应分层尽分层”的刚性管理要求。核心内容包括:明确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等七类主要用海活动原则上须实行分层立体设权;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四维空间的统筹引导与功能分区;规范海域使用论证、审批审核、海域使用金征收、不动产登记及监管全流程;简化已设权海域仅调整空间层或高程的变更程序;推动三维地籍管理和“一码关联”数据共享。该政策意在提升海域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支撑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99字)

3.5~6.7GW!河北省第四季度可开放容量公布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26 09:10:47

河北省发改委于10月23日公布2026年第四季度全省可开放新能源并网容量。该数据以各县域为统计单元,在统筹考虑已核准、在建及计划开工等在途项目基础上进行测算,最终形成容量区间值:下限为3584.89兆瓦(即3.58GW),上限为6723.71兆瓦(即6.72GW),整体范围为3.5至6.7GW。这一数值反映了河北省在该季度内尚可接纳新增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并网空间,是地方政府和开发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申报接入及制定投资计划的重要依据。公告旨在引导新能源有序发展,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与消纳能力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