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36号文竞价:0.2~0.4012元/度、12年,预计风、光参与规模16GW来源:光伏們 发布时间:2025-11-07 09:06:33

11月6日,四川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2026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电价竞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文件,本次竞价主体范围为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投产的风电、光伏项目,分别按两类竞价。但需要注意的是跨省跨区直流工程配套新能源项目不参与竞价。预计本次竞价风电项目总装机规模约220万千瓦;光伏项目装机规模约1380万千瓦。机制电价上限为0.4012元/度,下限为0.2元/度,执行期限12年,单体申报上限则为80%。

国家能源局:推进“煤炭+新能源”融合发展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1-07 08:58:34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依托煤炭矿区资源要素大力发展新能源,有序实施矿区清洁能源替代,到“十五五”末,煤炭煤炭矿区光伏风电产业发展模式基本成熟,建设一批清洁低碳矿区。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工业广场、排土场、复垦区等场地,加快推进光伏电站建设。

广西136号文:存量0.34~0.4207元/度,增量竞价0.131-0.36元/度来源:广西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11-07 08:28:14

11月6日,广西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参考广西现行平均燃煤发电基准价0.4207元/千瓦时执行。适当衔接2025年广西电力市场电能量交易价格,暂定为0.34元/千瓦时。首次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上限暂定为0.36元/千瓦时,竞价下限暂定为0.131元/千瓦时。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自2025年11月6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止。

山西公示第二批源网荷储项目清单,涉大唐、华润、华电等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1-06 11:37:52

11月4日,山西省能源局公示了2025第二批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评估结果。公告称,根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管理办法》,在各市和相关企业申报的基础上,山西省能源局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了第二批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评估,优选出相对成熟的项目6个予以公示。公告显示,包括沁源县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6个项目共涉及新能源装机600MW、储能装机171兆瓦/684兆瓦时,涉及的业主单位包括大唐、华润、华电等。

河北拟调整风、光竞配办法:先公布项目清单,再竞配优选业主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1-06 10:30:01

11月5日,河北省发改委就《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未纳入年度竞配项目清单的项目,不得开展投资主体竞配工作。被相关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开发建设“黑名单”的,不得参与竞配。

贵州机制电价竞价:机制电量≤90%、下限0.19、0.25元/度,期限12年来源:贵州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1-06 10:06:39

11月4日,贵州省发改委发布《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机制竞价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就两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1)机制电量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机制电量比例,但不得超过其当期全部上网电量的90%。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上下限分别为:风电:0.19~0.3515元/度;光伏:0.25~0.3515元/度。3)执行年限增量项目执行期限为12年。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至17日。

湖南136号文竞价:电价0.26~0.38元/度,机制规模33.76亿度、单体上限80%来源:湖南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1-06 09:39:15

11月5日,湖南发改委印发《关于2025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启动2025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此次竞价将2025年度两个批次竞价合并为一个批次组织,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全容量投产的风电、光伏项目及代理分布式光伏参与竞价的分布式聚合商。新增纳入机制电价竞价范围的电量规模为33.76亿千瓦时。单个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上限为80%。

辽宁绿电直连:上网比例不高于20%、两类存量负荷可申请来源:辽宁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11-06 09:28:33

11月5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辽宁省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并网型绿电直连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

安徽合肥:分布式光伏接入红色区域原则配备不低于装机容量100%、2小时储能来源:安徽合肥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1-05 10:33:46

文件指出,依托存量负荷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黄色区域原则配备不低于装机容量50%、2小时新型储能设施,在红色区域原则配备不低于装机容量100%、2小时新型储能设施,储能装置应随光伏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与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同一受限接入层级内的新型储能租赁容量视同配建容量。

浙江136号文:存量0.4153元/度,机制比例90%~100%;增量上限0.393元/度来源: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11-05 08:31:48

新能源存量项目首次确定机制电量比例时,统调新能源项目(除已开展竞争性配置的新能源项目)不得高于90%,其他新能源项目不得高于100%;参与过绿电交易的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上限根据绿电交易结算电量占其总上网电量比例计算,并设置比例上限最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