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山西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推进尧都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8月16日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尧都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予以废止,特此通知。
已纳入2025年开发建设方案且未建成投运的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对不能按期核准的陆上风电和不能按期开工的光伏电站项目,各区应说明项目进度滞后原因和后续改进举措。
3月9日,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人民政府发布《乌石镇光伏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及解读文件,该《方案》使用范围包含全镇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为切实将资产收益资金用好、用实,帮助困难群众,具体分配方案如下。关于《乌石镇光伏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的解读为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率,发挥乡村振兴资金的帮扶功能,实现脱贫户稳定增收。
3月6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征求“蒙西电力调频辅助服务交易实施细则”意见的函,文件指出,本细则所指的调频辅助服务,是指市场经营主体通过自动功率控制,跟踪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指令,按照一定调节速率实时调整发用电功率,满足电力系统频率、联络线功率控制要求的服务。
3月5日,云南大理州发改委、能源局下发《关于大理州2026年第一轮新能源竞争性配置公告》,对13个风、光项目启动业主优选,规模共计705.07MW。
日前,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将山西尚太(四期)、阳曲县绿电园区2个项目纳入省级绿电直连项目清单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科学有序开发我省新能源资源,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方式,促进全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我委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辽宁省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指导意见》,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3月6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反馈我委。
日前,浙江杭州萧山区明确当地光伏项目验收事项,通知称,光伏装机容量大于或等于3兆瓦的项目,原则上由发改部门组织开展验收。项目须按照专家意见整改完毕后,填报光伏项目验收备案表和承诺书报备。此外,通知还要求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并网的光伏项目请在2026年4月24日前完成验收和整改,逾期将影响补助申请。
3月3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第1次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的通知。本次机制电量总规模56.8亿度,光伏56.05亿度,风电0.75亿度。竞价充足率为120%。单个项目申报电量比例为90%,竞价价格期间为:0.242元/度-0.393元/度。履约保函为银行出具的、向竞价组织机构开立的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函有效期为项目承诺投产时间1年后。(五)机制电量执行期限本次中标项目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