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7 月 8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关于第四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77号),新一轮省级电网输配电价于8月1日起全面执行,监管周期至2029年7月。这是2025年底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修订后的首次落地核价,也是我国输配电价体系建立以来的第四轮全域调整。
本轮调整并非简单的普涨或普降,核心是电网收费逻辑的结构性重塑:全国约20个省级电网的工商业电量电价温和下调,降幅普遍在 5%以内;两部制用户的需量电价、容量电价则普遍上调,涨幅多集中在3%—5%区间;220千伏及以上高电压档位电价进一步完善,高低电压用户的成本差距持续拉大。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价格保持不变。
调价对不同主体的影响呈现显著分化:连续生产、高负荷率的工业企业大概率实现电费净节约;低负荷率的商业综合体、数据中心等主体,容量成本占比上升,账单可能不降反升。对新能源与储能行业而言,容量电价上涨直接放大了削峰填谷的经济价值,工商业储能、虚拟电厂的收益逻辑得到进一步强化,绿电直连、就地消纳模式的相对经济性也同步提升。
索比光伏网结合官方定价规则与各电压等级价目数据,系统拆解本轮调价的底层逻辑、分区域分行业成本变化,以及对储能、电网、高耗能产业的联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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