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电量12.48亿千瓦时、机制电价0.225元!2025年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结果公布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0-16 10:38:26

10月14日,2025年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结果公布:经公开竞价和结果公示,2025年山东风电项目机制电量为59.67亿千瓦时,机制电价为每千瓦时0.319元;光伏项目机制电量为12.48亿千瓦时,机制电价为0.225元。新能源全量入市前,相关项目机制电价执行开始时间及结算原则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电力市场平稳衔接过渡执行;其余项目机制电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执行。

上海市黄浦区:针对既有建筑 整域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16 09:51:52

10月13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浦区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聚焦2025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8500千瓦目标,加强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加强既有建筑的运行管理,开展建筑节能督查检查,推进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的建立。推进新建及既有停车场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针对既有建筑,整域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加强光伏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应急预案。

甘肃临夏州: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公开容量公示来源:甘肃临夏州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0-16 09:14:40

10月13日,甘肃临夏州发改委公示临夏州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公开容量显示,临夏州7个县(市、区)可开放容量共计388.9132MW,预警等级全部为“绿色”。附件:国网临夏公司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表.pdf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0月13日

重庆“136号文”:存量0.3964元/kWh,电量100%,增量12年;现货0~1.5元/kWh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0-16 08:22:20

存量项目纳入机制电量规模衔接现行保障性收购政策,规模上限为100%。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按0.3964元/千瓦时执行。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项目。增量项目竞价结果执行期限暂按12年确定。建立市级专用绿证账户,机制电量对应绿证统一划转至专用绿证账户。执行机制电价的项目可在每年10月底前自主向电网企业申请下调次年机制电量比例,调低比例部分不得再次申请纳入机制电价范围。差价结算机制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福建龙岩永定区2025年Q3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公示来源: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15 15:36:26

10月14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披露 2025 年三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容量信息,其中可新增开放容量 3.29MW,已接容量为 224.479MW。

吉林136号文印发:存量项目0.3731元,增量项目0.15元-0.334元竞价来源:吉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0-15 14:37:10

10月15日,吉林省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吉林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增量项目竞价规则。机制电价:0.3731元/度,中标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项目,按中标电价执行。增量项目机制电量:首次竞价电量规模参考吉林省2025年风电、光伏项目非市场化分配方案统筹制定,第一年比例暂定为40%。机制电价:上限为0.334元/度,下限为0.15元/度。

新疆机制电价:光伏0.235元/度、风电0.252元/度,共67个项目入围来源: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5-10-15 14:27:44

10月15日,国网新能源云平台公示新疆机制电价竞价结果,其中光伏出清结果为:机制电量规模为36亿千瓦时、共31个项目,机制电价0.235元/千瓦时;风电总规模为185亿千瓦时,共36个项目,机制电价0.252元/千瓦时。

广东:组织遴选广东省光伏标杆电站活动来源:广东省太阳能协会 发布时间:2025-10-15 14:02:21

为更好发挥光伏发电在推动节能降碳,改善人居环境,振兴乡村经济中的作用,我会将组织“遴选广东省光伏标杆电站”活动。现向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征集广东省光伏标杆电站,并依据《广东省光伏标杆电站遴选法》对电站进行遴选,每家单位、每类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

0.2元/千瓦!浙江杭州萧山区启动2024年光伏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15 13:52:24

10月13日,浙江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申报2024年度萧山区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指出,据《萧山区关于推进智能制造扶持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装机容量在30KWp以上已建成企业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月起按实际发电量给予项目投资企业0.2元/千瓦时,单个项目补助资金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以荷定源”、自发自用占比不低于 60%!山东明确绿电直连四大规则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0-15 10:33:49

10月13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山东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将强化源荷匹配,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装机规模和储能规模,采取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运行。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不超过20%。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利用率应不低于同期全省公网新能源利用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