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首批10个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公布

来源: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时间:2026-06-24 10:27:29

6月18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包括10个零碳园区,范围均为园中园,建设周期2026-2030年。

此前,《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提出,到2030年建成1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

详情见下: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能源局 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吉发改环资联〔2026〕315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园区属地市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能源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名单内园区的指导,督促园区切实承担建设主体责任,按照省级零碳园区指标要求,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强化能源消费管理,加强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创新商业模式和以企业为主体的建管运一体化模式,有针对性规划重点任务和项目,扎实编制建设方案,合理设定推进时序,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园区属地市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能源部门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本地区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在资金安排、要素保障、技术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电直供模式在省级零碳园区落地。

三、园区属地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省级零碳园区建设进展的跟踪调度,园区建设期满后及时组织验收评估,通过后提请省发展改革委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园区正式作为省级零碳园区。

四、园区属地市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能源部门要加强经验总结,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宣传,适时在全省推广相关典型经验做法。

附件: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

image.png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能源局

2026年6月18日

责任编辑:肖舟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湖南能源集团签约省级零碳园区来源: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9-22 15:42:57

9月17日,湖南能源集团与娄底市人民政府、凯盛控股三方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建设省级零碳园区。此次合作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依托湖南能源集团作为湖南省能源保障主平台和战略实施主体的资源优势,结合娄底市加快构建“1743”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发展需求及良好营商环境。双方回顾了在电力、煤炭、天然气、基金投资等领域的既有合作成果,并明确将以本次签约为新起点,在新能源开发、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基金等领域深化协同、扩大投资。娄底市委、市政府表示将持续强化要素保障与政策支持,助力项目落地见效,力求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198字)

福建龙岩市:建设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 布局建设光伏和新型储能等项目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0 14:06:51

本文是中共龙岩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构建具有龙岩特色的创新体系加快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系统部署了龙岩市未来十五年(至2035年)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文件以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为遵循,聚焦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出构建“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研用结合的成果转化”“两创融合的现代化产业”“全域覆盖的数智赋能”“近悦远来的创新人才”“优质高效的创新生态”六大体系。核心举措包括: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与高价值专利,攻关新材料、锂电新能源等关键技术;建设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布局光伏、抽水蓄能及新型储能项目;深化“沿海研发+老区制造”协作,推广“揭榜挂帅”“人工智能+”等机制;并配套强化人才引育、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保障支撑。(199字)

解读|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11 09:44:58

本文是对《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官方解读,系统阐述了该方案的政策依据、核心定义、适用范围与实施路径。方案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新能源(风电、光伏、生物质等)通过专用线路向多个用户直接供电,分为并网型与离网型两类,并强调电量溯源与物理界面清晰。方案覆盖七大重点负荷类型,包括新增负荷、氢基绿色燃料、出口导向型降碳企业、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电解铝、国家级零碳园区、中国(内蒙古)自贸区及部分高载能行业,分类明确了准入条件与负荷吸纳规则。在实施层面,突出“以荷定源”原则,要求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逐年提升,规范投资主体、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市场交易、绿电溯源及申报审批全流程,并配套电网服务、价格机制与政策衔接等保障措施,旨在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与绿色低碳转型。(199字)

上海零碳园区建设工作方案:推动分布式光伏应建尽建来源:上海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1 08:42:59

《上海市零碳园区建设工作方案》于2024年9月9日正式施行,旨在推动全市各类园区绿色低碳转型,探索超大城市零碳发展路径。方案明确以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等为建设主体,按工业园区、研发商办园区、物流园区三类设定差异化能耗或规模门槛。核心任务包括:加快用能结构转型,重点推进分布式光伏“应建尽建”,并探索分散式风电、微电网、多能互补及氢电耦合;深化节能降碳,提升电气化与数字化水平,梯次建设“绿色工厂—零碳工厂”;强化资源循环利用,推进“无废园区”建设;升级绿色基础设施,布局光储充氢一体化设施;加强绿色技术应用与能碳智慧管理,构建覆盖全环节的数字化平台。方案还明确了统筹协调、标准建设、资金支持等组织保障机制,计划到2030年建成一批国家级和市级零碳园区。(199字)

全链服务+数字底座!零碳园区建设的“英辰解法”来源:英利集团 发布时间:2026-09-09 09:44:46

英辰新能源以“多能协同+数字驱动+全链服务+跨界融合”四大路径,助力园区实现零碳转型:绿电自发自用超85%,单位产值能耗降6%;自研虚拟电厂与i零碳平台已落地20+主体;提供从诊断到电碳交易的一站式服务,覆盖全国15省。

青海印发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来源: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8 09:52:39

青海省正式公布首批6个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标志着全省工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该名单依据《青海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青发改环资〔2026〕196号),经园区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和部门联审等程序遴选产生。通知明确要求相关市州发改、工信、能源部门指导园区于2026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方案修订并报本级政府印发实施;强化政策、资金、技术等协同支持;压实园区主体责任,加强全过程跟踪调度,加快形成建设实效;对达标园区组织分级验收,通过省级联合验收后方可正式认定。同时强调经验总结与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全省工业园区绿色低碳改造。(198字)

全国零碳园区建设政策全景研究报告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31 09:48:55

本文系统梳理了我国零碳园区建设的政策体系与发展路径,涵盖2024—2030年三阶段演进:2024年为顶层谋划期,明确园区作为工业“双碳”主阵地;2025年以三部委联合印发《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5〕910号)为标志,配套出台核算、评价、申报等国家标准,启动首批52个试点;2026—2030年进入规模化实施期,按“市—省—国家”三级梯度推进,目标建成100个国家级园区。报告详述了八大强制建设任务、统一评价指标(含一票否决项与区域差异化引导值)、四大可复制模式(风光+高载能、东数西算、分布式光伏+高端制造、传统园区改造),并汇总各省差异化政策及财政金融支持举措,辅以甘肃民乐、金昌、庆阳等典型案例,为园区申报与建设提供全流程、标准化指引。(199字)

39个!浙江发布省级零碳园区培育名单来源:浙江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9 09:44:43

2026年7月24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能源局联合发布《省级零碳园区培育名单》,正式将杭州钱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江区块)等39个园区纳入省级零碳园区培育范围。此举依据《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浙发改环资〔2026〕113号),经园区申报、地方推荐和部门评审等程序确定。通知要求各园区于8月10日前完善建设方案并报备,明确量化目标与重点支撑项目;设区市需加强政策引导,聚焦节能降碳改造、绿电直供、能源梯次利用等方向谋划储备项目,并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同时依托省碳账户平台实施动态管理,对连续两年未达年度目标的园区予以调出,每年组织增补,推动优进劣汰和经验推广。(198字)

山西省能源局:推动绿电直连项目有序建设实施方案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10:13

山西省能源局近日印发《推动绿电直连项目有序建设实施方案》,旨在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案创新性允许开展多用户、园区型绿电直连试点,构建涵盖单一用户、多用户及零碳园区的立体化绿电消纳体系。依据并网与离网两类路径,重点面向新增负荷、自备电厂替代、出口企业及零碳园区四大场景。实行省级统筹清单管理、市级组织评审落地的分级机制,并设定60%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不超20%的刚性比例要求。配套建立虚拟电厂聚合参与市场、全关口双向计量等技术机制,明确清单动态清退与项目分级退出规则,同步发布标准化方案编制大纲,通过专线直连模式提升风光资源就地消纳能力,支撑高耗能和外贸产业降碳增效。(198字)

内蒙古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单一电力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04:3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近日印发《单一电力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依托本地丰富的风光资源,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与产业绿色转型。方案聚焦绿氢、电解铝、和林格尔算力集群、出口企业、自备电厂及零碳园区六大重点产业,明确专线直连建设路径;针对普通项目与氢基项目实行差异化的余电上网管理,并允许跨盟市合作开发。技术层面要求220/330千伏接入须开展专项评估,机制上推行十年以上长期购电协议,建立分级申报、预审批复及负荷不足时有序退出的闭环管理体系,并配套标准化申报模板。该方案通过风光电源点与用户“点对点”直供模式,降低高载能及新兴绿色产业用能成本,提升绿电可追溯性,支撑区域低碳产业集群发展。(199字)

吉林省两部门:吉林省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02:32

吉林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落实国家新能源消纳政策,推动风光资源就地高效利用。方案聚焦省内重点产业,划定绿氢、钢铁、算力、汽车制造、出口企业、自备电厂改造及零碳园区等四类适用负荷,优先支持其开展风光专线直供。创新设计分阶段差异化余电上网限额,允许经专题论证后跨市布局;明确由负荷方牵头、多方合资建设的开发模式,并实行“一年批复有效期”和“负荷达标后方可启动配套新能源建设”的刚性管控机制。同时规范整体入市、分表计量、项目到期退出及电源转公网等全流程管理,配套标准化申报模板,系统构建源荷直连新机制,助力高端制造与绿色氢能产业低碳发展。(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