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改委于9月14日印发《福建省支持民营企业投资能源领域基础设施工作导则(试行)》,旨在规范、引导和激发民间资本参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导则适用于火电、海上风电、光伏、新型储能、充电桩、虚拟电厂等九大类项目,明确民营企业可通过自主投资、合资合作或服务外包等多种方式参与。对核准类项目,要求在申请报告中专项论证民企参与可行性,具备条件的可实现民企持股比例超10%。文件强调平等准入、安全优先与规范运作原则,要求民企依法取得资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网项目须服从统一调度。收益分配实行“同股同酬、同权同责”,严禁单方违约或增设负担,并健全退出机制与要素保障政策。导则有效期两年。(199字)
福建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印发《光伏电站2026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明确当年全省光伏开发总规模为3436.2兆瓦(3.44GW),涵盖60个正式纳入建设方案的项目;另有32个、总容量4345兆瓦的项目因电网消纳受限暂列储备库。方案依据国家能源局104号文及福建省资源禀赋制定,强调项目须按期完成备案与全容量并网,并严格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及电力业务许可证申领要求。电网企业需统筹配套电网建设,保障“能并尽并”。各级发改部门须强化前期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及时纠治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并对滞后项目动态跟踪、适时调整,以推动光伏高质量有序发展,支撑能源转型与“双碳”目标实现。(198字)
福建南安市诗山镇于2026年7月27日发布通告,启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聚焦光伏板下方屋面存在的违规围挡、封闭搭建、私自改造及杂物堆放等突出问题,明确要求光伏安装运维企业全面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并督促房屋产权人限期整改;业主须立即拆除违建、清理堆放物,恢复屋面空旷原状。通告强调,此类违规行为易导致疏散受阻、散热不良、荷载超标,进而引发坍塌、火灾、触电等安全风险。对逾期未改、拒不配合或整改反弹的,镇政府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并追究相关企业及业主的经济、行政与法律责任,旨在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建筑结构及电力运行安全。(198字)
福建省发改委于7月24日发布通知,明确有序推进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政策重点支持未接入公共电网的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开展并网型绿电直连,但除科技攻关试点外,暂不支持离网型项目。适用对象包括新增负荷配套新能源项目,以及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型外向企业、零碳园区和高耗能园区等存量负荷主体。绿电直连分为单一用户专线直供和多用户共用专线两种模式,禁止向居民和农业用电延伸,优先面向国家级或省级零碳园区及高耗能产业园。项目须由独立法人主体实施,可采用电源与负荷合资、园区管委会或单一投资方等形式;配套储能须与负荷投产节奏同步,并落实整体规划、同步投产原则,分期建设需匹配负荷增长,同时制定内部调节与应急保供预案并备案。(199字)
根据通知,为规范有序推进福建海上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在2025年3月开展的海上光伏站址资源普查工作基础上,于2026年1月组织有关设区市级发改部门进一步开展海上光伏站址资源摸排,汇总海上光伏电站增补项目及已入库海上光伏电站信息变更项目。本次海上光伏电站项目库增补19个项目,总装机规模4037MW。其中,福州市12个项目、漳州市3个项目、泉州市2个项目、莆田市2个项目。根据项目库情况来看,福建海上光伏项目库总规模已达16GW。
近日,福建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惠安县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措施方案(试行)》,对全县范围内合法利用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提出明确管理要求。
日前,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就废止《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推动泉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同时明确,分布式光伏项目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泉州宋元世界遗产保护区等法定限制或禁止建设区域的从其规定。因此拟对该《通知》予以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9月30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据索比光伏梳理统计,2025年上半年国家及地方共出台259条光伏政策。其中第一季度135条,第二季度124条。inkMacSystemFont, "Helvetica Neue
实际自用比例未达到阈值,次年调峰力度将递增,这可能导致项目实际收益下降10%-15%。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福建、浙江等6省暂不设定硬性比例限制,允许大型工商业项目放宽至220千伏并网,为高负荷企业提供
6月20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印发《福建省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版)》。根据省内电力市场建设实际,现阶段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以风电(包括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为主
推进企业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光伏+储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南安、德化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