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4GW!福建光伏电站2026年开发建设方案印发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6-09-07 10:43:32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光伏电站2026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纳入光伏电站2026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新能〔2026〕174号)相关要求,经组织对各地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结合《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相关规定,我委制定了《福建省光伏电站2026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光伏电站2026年度开发建设方案

有序发展光伏发电是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内容,顺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以下简称104号文)相关规定,结合福建省自然资源禀赋条件和各地申报项目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清单和项目分类

列入本方案的光伏电站项目共有60个、3436.2MW,详见附件1。此外,符合建设条件,但近期电网消纳困难的32个、4345MW项目列入项目储备库,待条件具备后纳入后续建设方案,详见附件2。

(二)项目开工建设和投产计划时间

各项目在列入本方案后,原则上应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备案并全容量并网投产。

二、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安全、环保、水保等“三同时”制度,依法依规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建设手续。项目备案后,要按规定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按104号文相关规定,除国家能源局规定的豁免情形外,项目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福建省各级电网企业要按104号文第五章“电网接入管理”等相关规定,根据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投产时序,及时优化电网规划建设方案和投资计划,统筹开展光伏电站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确保光伏电站项目按计划工期顺利建成投产。在光伏电站项目所处区域电网改造遇到困难时,应及时将配套电网建设进度等情况与项目单位沟通衔接,确保光伏电站“能并尽并”。

三、保障措施

有关发改部门要主动服务企业,做好项目前期和建设协调工作,监督项目单位按照上报的项目建设方案,抓紧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106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发改新能〔2023〕413号)关于重点整治问题的内容和要求,及时制止地方的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并将相关情况报我委。有关发改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履行属地行业项目安全管理职责。

四、其它

有关发改部门要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2017〕45号)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备案工作。按照《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现场核查等工作。

请项目所在地各设区市级发改部门加强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管理,督促企业按承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重点关注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及时向我委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难点问题。我委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保障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附件:1.福建省光伏电站2026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清单

2.福建省光伏电站储备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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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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