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4GW!福建光伏电站2026年开发建设方案印发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6-09-07 10:43:32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光伏电站2026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纳入光伏电站2026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新能〔2026〕174号)相关要求,经组织对各地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结合《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相关规定,我委制定了《福建省光伏电站2026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光伏电站2026年度开发建设方案

有序发展光伏发电是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内容,顺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以下简称104号文)相关规定,结合福建省自然资源禀赋条件和各地申报项目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清单和项目分类

列入本方案的光伏电站项目共有60个、3436.2MW,详见附件1。此外,符合建设条件,但近期电网消纳困难的32个、4345MW项目列入项目储备库,待条件具备后纳入后续建设方案,详见附件2。

(二)项目开工建设和投产计划时间

各项目在列入本方案后,原则上应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备案并全容量并网投产。

二、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安全、环保、水保等“三同时”制度,依法依规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建设手续。项目备案后,要按规定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按104号文相关规定,除国家能源局规定的豁免情形外,项目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福建省各级电网企业要按104号文第五章“电网接入管理”等相关规定,根据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投产时序,及时优化电网规划建设方案和投资计划,统筹开展光伏电站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确保光伏电站项目按计划工期顺利建成投产。在光伏电站项目所处区域电网改造遇到困难时,应及时将配套电网建设进度等情况与项目单位沟通衔接,确保光伏电站“能并尽并”。

三、保障措施

有关发改部门要主动服务企业,做好项目前期和建设协调工作,监督项目单位按照上报的项目建设方案,抓紧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106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发改新能〔2023〕413号)关于重点整治问题的内容和要求,及时制止地方的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并将相关情况报我委。有关发改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履行属地行业项目安全管理职责。

四、其它

有关发改部门要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2017〕45号)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备案工作。按照《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现场核查等工作。

请项目所在地各设区市级发改部门加强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管理,督促企业按承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重点关注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及时向我委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难点问题。我委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保障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附件:1.福建省光伏电站2026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清单

2.福建省光伏电站储备项目清单

1.png

1.png

责任编辑:肖舟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福建漳州梳理滞后项目清单,推进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来源:漳州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27 08:52:10

漳州市发改委近期赴漳浦、云霄、东山等地开展实地督导,聚焦集中式光伏电站滞后项目,系统推进问题整改与建设提速。文章围绕三大核心举措展开:一是精准梳理滞后项目清单,按用地报批、土地流转、送出工程等关键环节分类识别堵点,区分客观制约、协调困难及企业主观不力等因素,实行差异化处置;二是优化跨部门协同服务,强化发改牵头作用,联动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及属地乡镇,打通审批、要素保障与并网投产全流程,实施全过程闭环督办;三是严守安全底线,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管控覆盖土建、安装、架设全周期。后续将依托“44336工作机制”,压实三方责任,加快项目落地并网,支撑现代化滨海城市建设。

浙能源〔2026〕15号|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自用比例取消与全量入市规则全解析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13 09:44:38

浙能源〔2026〕15号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解读,取消工商业自用比例限制,明确上网电量全量入市,结合分时电价政策分析收益模型变化,覆盖分类边界、绿电直供、涉网要求与行业机遇,完整版测算报告扫码获取。

河北: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光项目参与村镇微能网试点建设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07 15:04:14

河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启动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路径与新模式。试点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满足工商业用能为主的综合微能网,面向乡镇产业园区、大型农业基地等负荷集中区,由县级能源部门组织申报,每市限报1个,要求系统电压等级不超110千伏、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建成后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50%,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60%;另一类是以保障农村生产生活及边远、灾害频发地区用电为主的微能网(群)或智能/应急微电网,由两大省级电网公司牵头组织实施,强调公益属性和基本用电保障。通知明确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参与试点,并对新谋划项目提出用地、规划等前置审批要求。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8月20日前提交,经初审后择优上报国家能源局。(199字)

“核光同场”!福建首个非滩涂海上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来源:中国电建 发布时间:2026-08-06 09:12:08

福建宁德200兆瓦海上光伏项目——国内首个非滩涂、位于核电基地水区内的海上光伏工程,已于近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坐落于宁德核电站场址范围内,占地约3020亩,装机容量200兆瓦,并配套20兆瓦/40兆瓦时储能系统,由中广核投资、中国电建华东院EPC总承包。项目首创“核光同场”开发模式,依托既有海域资源推进核电与光伏立体协同,创下国内已并网海上光伏项目中水深最大、抗台标准最高、软粘土层最厚等多项纪录。技术上突破性研发UHPC管桩、钢-混组合管桩及钢-索柔性平台等新型支架体系;施工中通过气象精准预测与“单钩吊装+缆风绳稳控”工艺,攻克近海复杂工况下大型构件吊装难题。项目年发电约3亿千瓦时,可减排二氧化碳19.8万吨,为核电基地新能源协同开发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范本。(199字)

福建诗山镇: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来源:诗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29 09:58:40

福建南安市诗山镇于2026年7月27日发布通告,启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聚焦光伏板下方屋面存在的违规围挡、封闭搭建、私自改造及杂物堆放等突出问题,明确要求光伏安装运维企业全面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并督促房屋产权人限期整改;业主须立即拆除违建、清理堆放物,恢复屋面空旷原状。通告强调,此类违规行为易导致疏散受阻、散热不良、荷载超标,进而引发坍塌、火灾、触电等安全风险。对逾期未改、拒不配合或整改反弹的,镇政府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并追究相关企业及业主的经济、行政与法律责任,旨在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建筑结构及电力运行安全。(198字)

福建:暂不支持离网型绿电直连项目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8 08:31:26

福建省发改委于7月24日发布通知,明确有序推进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政策重点支持未接入公共电网的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开展并网型绿电直连,但除科技攻关试点外,暂不支持离网型项目。适用对象包括新增负荷配套新能源项目,以及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型外向企业、零碳园区和高耗能园区等存量负荷主体。绿电直连分为单一用户专线直供和多用户共用专线两种模式,禁止向居民和农业用电延伸,优先面向国家级或省级零碳园区及高耗能产业园。项目须由独立法人主体实施,可采用电源与负荷合资、园区管委会或单一投资方等形式;配套储能须与负荷投产节奏同步,并落实整体规划、同步投产原则,分期建设需匹配负荷增长,同时制定内部调节与应急保供预案并备案。(199字)

内蒙古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单一电力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04:3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近日印发《单一电力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依托本地丰富的风光资源,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与产业绿色转型。方案聚焦绿氢、电解铝、和林格尔算力集群、出口企业、自备电厂及零碳园区六大重点产业,明确专线直连建设路径;针对普通项目与氢基项目实行差异化的余电上网管理,并允许跨盟市合作开发。技术层面要求220/330千伏接入须开展专项评估,机制上推行十年以上长期购电协议,建立分级申报、预审批复及负荷不足时有序退出的闭环管理体系,并配套标准化申报模板。该方案通过风光电源点与用户“点对点”直供模式,降低高载能及新兴绿色产业用能成本,提升绿电可追溯性,支撑区域低碳产业集群发展。(199字)

吉林省两部门:吉林省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02:32

吉林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落实国家新能源消纳政策,推动风光资源就地高效利用。方案聚焦省内重点产业,划定绿氢、钢铁、算力、汽车制造、出口企业、自备电厂改造及零碳园区等四类适用负荷,优先支持其开展风光专线直供。创新设计分阶段差异化余电上网限额,允许经专题论证后跨市布局;明确由负荷方牵头、多方合资建设的开发模式,并实行“一年批复有效期”和“负荷达标后方可启动配套新能源建设”的刚性管控机制。同时规范整体入市、分表计量、项目到期退出及电源转公网等全流程管理,配套标准化申报模板,系统构建源荷直连新机制,助力高端制造与绿色氢能产业低碳发展。(198字)

内蒙古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0:50:36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近日发布《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立足本地丰富的风光资源,明确绿电直连适用的六大类场景,包括绿氢绿氨等氢基燃料、电解铝、钢铁、多晶硅、数据中心、出口企业、自备电厂及零碳园区等主体。针对并网与离网两类项目,实行差异化余电上网管理:风光制氢项目可阶段性放宽上网比例,其余项目原则上须全额自发自用。方案还规范了多元投资共建机制、跨盟市合作路径、分级评审审批流程及市场交易规则,并同步废止原有四类一体化项目配套细则,构建统一管理框架,旨在拓宽新能源就地消纳渠道,支撑高载能产业和绿色氢能产业规模化应用绿电。(198字)

荒山种 “太阳” 滩涂生 “绿金”:闲置地块集中式光伏开发方案选型指南来源:中华网 发布时间:2026-07-14 17:25:10

本文围绕荒山丘陵、滩涂水域等闲置低效土地的集中式光伏开发,系统阐述了其现实挑战与场景化解决方案。文章指出,此类非耕用地虽光照条件好、不占耕地,但面临地形复杂、生态敏感、电网配套弱、产业功能需兼顾等多重约束,难以套用平地电站标准化模式。为此,阳光新能源提出差异化路径:荒山项目采用“山地光伏+生态修复”模式,依坡就势排布组件,协同水土保持与板下种植;滩涂项目则分渔光互补与盐光互补两类,通过抬高支架、优化间距等方式实现“板上发电、板下生产”。全文强调数智化设计(如激光雷达勘测、智能排布算法)与光储融合配置对降本增效、提升消纳能力的关键作用,并以湖北洪湖200MW渔光互补电站为实证案例,验证了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与综合效益。(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