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 日福建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有序开展绿电直连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作为全国较早出台完整落地单用户及多用户绿电直连细则的省份,该地政策值得关注。
适用范围:
重点支持未接入公共电网的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开展并网型绿电直连。除科技攻关试点外,暂不支持离网型绿电直连项目。
新增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开展绿电直连。存量负荷中,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型外向企业、有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的零碳园区或高耗能园区,可利用周边新能源,探索开展绿电直连。
单一用户直连:新能源通过专线专供一家工业企业;用电企业作为主责单位投资;
多用户直连:一套专线、储能配套,连片园区内多家独立法人企业共用,禁止居民、农业用电,优先国家级 / 省级零碳园区、高耗能产业园。
需独立法人主体,可选:电源 + 负荷合资公司、园区管委会、单一投资方;配套强制储能:负荷分期投产的,储能规模同步匹配投产时序;建设原则:整体规划、同步投产;分期建设需匹配负荷增长节奏,配套内部用电调节、应急保供预案并备案。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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