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春节即将来临的前一天(腊月二十九),主管部门给光伏人送来了3份大礼,包括两份关于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的通知,和《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第二版征求意见稿。索比光伏网认为,主管部门(特别是国家能源局)已经拿出了足够的诚意,为光伏行业争取更多利益,我们也要迎难而上,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及时启动2020年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确保全年装机规模达到合理水平。
第一份大礼
第一份大礼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意见》指出,自2020年起,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由地方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支持。对于此前已经核准的项目,如不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网,也无法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这意味着,参与中央财政补贴分配的可再生能源类型将减少,存量项目的补贴拖欠问题有望更快解决。
同时,《意见》强调以收定支,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规模。如此一来,新建项目的补贴有望按时足额结算,不会再出现长期拖欠的现象,投资企业的现金流更加充沛。
根据《意见》要求,国家不再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录。自2020年起,所有可再生能源项目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填报电价附加申请信息,凡是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均纳入补贴清单,前七批目录内的项目直接列入补贴清单。至此,2016年3月底之后并网的光伏项目终于看到了希望,可以拿到一定补贴资金。特别是对于部分领跑者项目而言,很多是按照补贴不拖欠计算上网电价的,却被告知需要与普通光伏项目一起等待进入补贴目录,企业不堪重负。随着补贴资金的到来,他们可以松一口气了。
第二份大礼
第二份大礼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对《意见》进行了补充,明确哪些项目可以使用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进行补贴,有限的补贴资金如何分配。
《办法》指出,存量项目需符合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要求,按照规模管理的需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范围,并按流程经电网企业审核后纳入补助项目清单。对光伏行业的影响是,部分地区“先建先得”建成的项目,以及2018年下半年并网的非自然人项目,至今没有指标,也无法纳入补贴清单。如果地方政府不能提供补贴,他们只有转为平价上网项目这一条路可走。
《办法》强调,纳入补贴清单的存量项目中,除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等项目外,其他存量项目由电网企业按照相同比例统一兑付。有人将这种现象比作“之前有人吃饭、有人饿着,现在大家一起喝粥”,个人觉得非常生动形象。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等项目优先拨付资金,也体现了主管部门对部分群体的特殊关怀。
举例说明。假定主管部门审定的进入补贴清单的存量项目共需要补贴2000亿元,但2020年补贴资金预算只有800亿元,其中光伏扶贫、户用光伏项目需要补贴300亿元,则其余的非水可再生能源项目都可以拿到25%的补贴(计算方式:(800-300)÷2000×100%=25%)。对已经进入前七批目录的项目而言,这样可能会带来一定损失,但由于这部分项目补贴力度较高,此前已经获取一定补贴,实际收益仍可维持;而对尚未进入前七批目录的项目来说,这是雪中送炭的关键之举,可以让很多企业避免违约,缓解资金压力,也让可再生能源项目更容易达成交易,盘活整个行业。
同时,《办法》强调,只有全部机组并网时间符合补助要求,才能纳入补助项目清单。之前一些光伏项目“部分并网、锁定电价”的方式,可能不再适用。
需要指出,《办法》对“存量项目”的定义为“本办法印发前需补贴的存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参与2019年竞价、当年并网的光伏项目,该算作存量项目,按比例获取补贴呢,还是以“当年纳入国家规模管理的新增项目”的名义,足额兑付补助资金?
第三份大礼
第三份大礼是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第二版《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与第一版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明确2020年度新建光伏发电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15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10亿元覆盖补贴竞价项目。在这里,我们要为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点赞,成功赶在假期之前,确定补贴总盘子的大小,让光伏人过一个开心的春节。
根据5亿的补贴总额和补贴规模计算规则,索比光伏网得出的不同补贴力度下市场规模如下表:
此前有媒体通过计算得出,2020年户用补贴力度为0.1元/千瓦时,但事实上,具体的补贴力度要等待价格主管部门明确,暂时无法确定。索比光伏网认为,2020年户用光伏补贴力度不会高于0.10元/千瓦时,大概率为0.07元或0.08元,对应的补贴规模分别为7GW、6GW,加上“缓冲期”,可以满足新一年户用市场的大部分需求。当然,笔者个人更希望2020年执行较低的度电补贴水平,让补贴资金覆盖更多的户用项目,避免再出现2019年11、12月的“市场空窗期”现象。
关于2019年11、12月并网的户用项目要不要纳入2020年补贴规模,业内存在截然相反的两种意见。支持方认为,这样有利于确保政策、市场连续性,避免经销商、老百姓的利益受到太大损失;反对方表示,这样对11、12月未布局户用市场的企业不公平,不符合“过渡期”设立初衷,也破坏了政策严肃性。究竟如何决策,还要看主管部门的最终意见。
除了户用光伏,征求意见稿也给出了平价、竞价项目准备工作的时间节点。按照相关要求,平价项目需在3月中旬落实接网、消纳等条件,报送国家能源局。因此,各省级电网公司的工作会比较紧张,需要在这之前确定当地送出、消纳能力,为后续平价、竞价项目建设打好基础。
同时,国家能源局要求各省能源主管部门于2020年4月30日前(含)报送2020年拟新建的补贴竞价项目、申报上网电价及相关信息。从某种意义上讲,《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文件下发时间范围初步明确,很可能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只待有关部门确定竞争指导价后,竞价工作就可以全面开展。
建设、并网时间方面,竞价项目预计会要求在2020年底前并网,而平价项目也明确为必须在2020年底前能够备案且开工建设。虽说这项规定仍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漏洞,但至少可以敦促部分企业及时启动相关工作,尽早并网。
关于2020年新增光伏装机规模,此前有观点认为全年很可能超过40GW,但从各时间节点看,如果政策文件发布较晚,且外线工程进度缓慢,年内实际并网规模可能不达预期。此外,如果个别省份继续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交易,压低项目收益,光伏企业的投资热情可能受到影响,导致国内下游市场未能恢复到理想水平。
距离新年钟声敲响只剩不到24小时了,在此,我谨代表索比光伏网全体员工,向所有光伏同仁表示最诚挚的祝福,祝大家在新的一年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事业兴旺。也期待在2月19日的2020户用光伏品牌大会上与各位老友相会,共同解读2020光伏市场。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