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6月30日启动2027年度上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本次竞价涵盖风电和太阳能(含集中式光伏、光热及分布式光伏)两类项目,机制电量总规模分别为79.84亿千瓦时和32.31亿千瓦时。申报规则明确:单个项目机制电量上限按核准容量乘以上年度平均利用小时数(风电1880小时、太阳能1022小时)再乘以50%计算;竞价实行分类报价,风电与太阳能项目均须在0.150—0.262元/千瓦时区间内自主申报电价。该机制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新能源项目有序发展,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4月2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布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第1次竞价结果的通知,机制电量总规模42.90亿千瓦时,机制电价0.3816元/千瓦时,执行期限12年。附件:1.浙江省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第1次竞价结果2.履约保函退回申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2026年4月25日
12月12日,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公告。
11月28日,广西电力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广西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价预登记的通知》,根据通知,对参与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量竞价的项目,开展预登记。项目预登记的条件:2025年6月1日(含后已投产(全容量并网)、计划未来12个月内(截至2026年12月31日)投产含2025年6月1日之前未全容量并网项目)、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集中式及分布式新能源项目。
根据公示结果,2026年按海上光伏竞价项目竞价出清结果:机制电量规模1596912.011兆瓦时,机制电价水平388.0元/兆瓦时,项目10个;按其他新能源类型竞价项目竟价出清结果:机制电量规模661291.372兆瓦时,机制电价水平350.0元/兆瓦时,项目6294个。竞价组织分类区分海上光伏、其他新能源两种技术类型。竞价上下限:海上光伏上限为393.2元/兆瓦时,其他新能源上限为357.0元/兆瓦时;下限统一为160.0元/兆瓦时。
11月20日,山西发改委印发《关于2025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竞价主体范围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投产的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等项目。机制电量总规模:55.06亿千瓦时,其中:风电14.17亿千瓦时,光伏40.89亿千瓦时。上限比例:风电、光伏均为80%。光伏项目利用小时数:大同1561小时;朔州、阳泉、吕梁、忻州、长治、运城1423小时;太原、晋中、临汾、晋城1283小时。
根据通知,本次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全容量投产的新能源项目。按风电、光伏两个类别,分类组织竞价、出清。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均为125%。
11月13日,浙江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第1次竞价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竞价主体范围为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全容量投产的统调新能源项目和2025年6月1日(含)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含)全容量投产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非统调集中式新能源项目。
11月11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海南省2025—2026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机制电量竞价参考总规模98.77亿千瓦时,其中,海上风电为82.32亿千瓦时,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为16.45亿千瓦时。(三)未尽事宜,根据《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及《海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执行。
11月5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海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海南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实施细则》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