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文章︱面向“十五五”的绿电要素重塑 多主体直连的政策演进与机制破局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6-05-25 09:55:21

绿电直连是打通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与特定用户侧的物理连通,推动新能源“产消融合”的创新模式与业态,为局部区域的绿色转型与降本增效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后文简称单用户绿电直连)政策框架下,已有24地出台或编制了省级绿电直连专项实施文件,以单用户绿电直连为代表的绿色电力直接供应1.0模式,成功蹚出了新能源就近消纳的物理闭环,为优化实体经济用电成本、跨越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初期动能。截至2026年4月,全国已有99个绿电直连项目完成审批,新能源总装机规模3405万千瓦。

当前,我国正迈入全面落实“十五五”规划、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与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战略窗口期,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亟需更深层次的制度供给。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88号,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我国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又一次关键制度升维,标志着我国绿电直连模式正式跨入多维互联的“2.0时代”。

一、多用户绿电直连制度创新的现实意义

从“单用户”向“多用户”的绿电直连制度演进,不仅是能源消费结构转型的客观要求,更是激发市场活力的必然趋势。当前,我国正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叠加项目碳评价与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落地,进一步激发了企业主动获取绿色能源、精细化统筹碳资产的内生动力。与其同时,绿色氢氨醇、算力中心等新兴产业纷纷主动加码“纯绿电”、抢占行业高地,外向型出口企业也正积极构筑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国际贸易新规则的绿色护城河。这种底层驱动的产业升级,汇聚成了海量的绿电消费动能,让具备“清晰物理溯源”优势的直连绿电,真正成为赋能我国产业竞逐全球市场的核心资产。

随着以零碳园区为典型代表的新兴产业集群蓬勃发展,区域内多主体的协同绿色用能形态正快速演变。为此,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模式拓展,能够以源网荷储的高度聚合重塑区域用能生态,让多元市场主体灵活共享绿色资源,在最大化发挥各类资源协同效能的同时,极大提升公共基础设施的集约运营水平,为新兴产业集群打造极具商业弹性的发展底座。

二、多用户绿电直连创造的新制度供给

为顺应能源消费变革,《通知》全面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与“十五五”规划精神,深度衔接新质生产力培育、新型电力系统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等政策设计。在稳健延续“以荷定源、市场导向、规范计量”等成熟机制的基础上,紧扣算力枢纽、绿色化工等产业的大规模绿电需求,《通知》实现了从单一“点对点”向“多源多荷”协同直连的制度跨越。这一创新精准破除了多主体互动的机制堵点,将原本孤立的绿色单点密织成广域互动的绿色产销网络。通过物理形态、技术算法与商业模式的全面重构,为宏观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外向型产业构筑全球竞争优势注入了澎湃的绿色新动能。

综合来看,其核心制度增量体现在以下“四个突破”:

(一)突破物理与投资边界,重塑宏观产业生态

传统的单一对应关系已难以满足现代产业链的协同降碳需求。在适用范围上,《通知》清晰界定多用户边界为多个不同法人实体,政策供给精准导向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优先支持算力中心、绿色氢氨醇等高载能绿色产业。同时,将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纳入直连范围,使得物理空间场景得到大幅拓宽,助力形成宏观产业集聚效应。在投资与资产管理层面,进一步扩展投资主体范围,引入园区管委会或第三方机构等园区级投资主体。同时,为提升社会资本活力与基础设施利用率,明确允许通过租赁等方式协商使用其他主体的存量电力设施。

(二)突破时空匹配瓶颈,精细化赋能绿电溯源

多用户的引入必然导致微观层面的复杂变化。为应对这一痛点,在核心规划与消纳环节,针对多用户负荷无法同步投产的现实情况,《通知》进一步明确电源建设时序应与负荷投产时序匹配的细化规定,从规划源头减少供需错位的风险。此外,在计量管理与绿电溯源环节,提出按照每个时段用户用电量比例,对自发自用绿电进行分配。该算法不仅夯实了新型电力系统的数据基础,更为我国出口型企业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强有力的底层数据支撑。

(三)突破内部信任壁垒,确立清晰计量的底层支撑

多主体的物理聚合与利益交织,必然对底层数据的公信力提出更高要求。为夯实这一信任底座,《通知》要求项目内部必须具备分表计量条件,内部各用户、发电、储能等设施以及并网关口安装符合相关标准的双向分时计量装置,使得电量结算和绿电溯源有了更加清晰准确的执行依据,是实现多主体间互信协作的关键制度保障。

(四)突破单一治理局限,构建多主体内部协同机制

在公允计量的基础上,构建完善的内部契约与市场价格传导机制是厘清相关主体经济关系的核心。在市场交易路径上,《通知》结合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要求,提出了初期“报量不报价”,条件成熟后过渡至“报量报价”的渐进式参与现货市场路径。同时,鼓励考虑外部市场价格变化、负荷实际调节能力等因素,定期协商调整内部结算方式和补偿标准,充分利用价格信号引导内部供需平衡。为保障安全运行并界定责任,《通知》要求主责单位与内部主体就产权、运维、结算、违约等签订详细内部协议,并提出根据内部协议和运行实际对违约责任进行公平划分。此外,通过提出项目与公共电网实际交换功率的电力峰谷差率不高于方案规划值的考核要求,进一步强化多用户在内部实现深度协同与自我约束。

《通知》的发布将推动绿电直连模式从“单点”走向“多源多荷”,是一场深刻的能源生产与消费关系重塑。通过创新应用场景与投资模式以构建宏观产业生态,突破时空匹配瓶颈来精细化赋能绿电溯源,并同步突破内部信任壁垒与单一治理局限,确立公允计量的底层支撑与多主体内部协同机制,这四大创新环环相扣,共同构建了制度供给闭环,为推动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市场化创新路径。(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 赵晓东、王娟、邓良辰、冯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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