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初的分布式补贴政策为金太阳工程,补贴方式为50%~70%的初始补贴,但是由于采用的是事前补贴方式,造成了骗补、先建后拆、报大建小,难以监管等问题。
2013年8月,发改委颁布了新的分布式补贴政策:
(一)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二)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基金和附加,以及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分布式采用全电量补贴政策可以有效避免骗补等行为出现,而采用备案制相比于核准制更加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