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缔造财富,科技改变生活。随着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我市传统的工业模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太湖源镇浪口村,“光伏小镇”的出现给农户们带来了崭新的希望;青山湖科技城大园路上,鳞次栉比的智能风光互补路灯也给市民们夜间的出行带来了更多的便利。那么,它们都如何缔造财富,又改变生活呢?随笔者一起去发现吧。
屋顶成小型发电站
站在太湖源镇浪口村村口,瞬间映入眼帘的便是楼房屋顶上闪着耀眼光芒的的深蓝色光伏板。这些光伏板的出现造就了临安的“光伏小镇”。
今年五月,太湖源镇一次村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为临安“光伏小镇”的建设迈出了重要的第一步。该镇建设的试点有浪口、青云、碧淙、金岫四个村。目前,光伏板、逆变器等设备的安装工作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太湖源镇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笔者,截至今年年底,太湖源镇将完成近六百户光伏系统的安装。
那么什么是光伏发电?它又带来了哪些好处呢?笔者从太湖源镇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光伏发电相当于利用农户的屋顶做成小型的发电站。农户提供屋顶,浙江合大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资金,产生的电量,并网后全部卖给国家电网。至于各自的收益情况,经过初步测算,按平均日照情况,每户楼顶光伏每年可产生2250度左右的电量,每度电可获得1.05元的收益,一年净效益达2370元。另外,由于项目投资中的2000万元由浙江合大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按合同规定,这2370元中的75%前5年由浙江合大收取,25%归村民所得,每户村民每年大约能得到592.5元。5年后,收益分配比例又有所调整,企业拿70%,村民拿30%。10年后,企业60%,村民40%。20年后,所有收益包括设备,均归安装的农户所有。如无意外,光伏板的使用寿命可以长达50年甚至70年。
“光伏发电依靠太阳能,绿色无污染,建在自家楼顶又不浪费地方,对我们日常生活也丝毫没有影响,还能每年都有收益入账,这样的好事出现在自己眼前,当然毫不犹豫就同意安装了。”在走访中,很多村民这样告诉笔者,但同时,村里没有安装光伏系统的农户也有很多,从他们口中,笔者了解到,安装光伏板对屋顶的要求很高,必须装在南面,安装面积不能太小,有些屋顶结构不对,有些瓦片厚度不对,这样都无法安装。另外,不少村民对光伏项目的成效持观望态度,如果五年后,此项目的确可以给农户带来利益,他们希望到时再来安装。
据了解,太湖源镇是浙江省首批创建“光伏小镇”十个试点之一。此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去年由省发改委引进,总投资2600万元。在这一项目的投资问题上,临安市、镇、村不用出一分钱,而且原本每户安装成本是3万元,现在零成本安装。但是,光伏系统具有中远期效益,安装以后20年内不能迁建。镇负责人还表示,试点工作完成后,将作为示范向其他村辐射,将这一绿色无污染项目进一步推广,让更多村民受益。
智能风光互补路灯
走进临安青山湖科技城大园路,街道两侧鳞次栉比的路灯总是十分引人注目。相比于其他街道上的路灯,他们有着更新颖的外观。灯杆顶部艳丽的风叶有时卖力地转动着有时安静地停滞着。这样的路灯究竟有何不同?
笔者从临安青山科技城管委会国土规划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智能风光互补路灯是利用风力发电机、太阳能电池组将转化的电能存储到蓄电池中,夜晚再将蓄电池中存储的电供路灯使用。这种类型的路灯虽然首次投资成本略高于常规路灯系统,但其不需要敷设电缆、不消耗常规能源、安装简便、工作稳定可靠、使用寿命长,每支节能路灯每年可节约用电约1600多度,真正体现了“绿色生态、科技创新、低碳环保”的优势。
相比于普通风光互补路灯,智能风光互补路灯的核心技术是采用了600W磁悬浮风力发电机,普通智能风光互补路灯风力需要5米/秒以上才能驱动发电,适合风力资源丰富或强风地区,而磁悬浮风机只需达到2米/秒的微风即可发电,即只要有使树叶摆动的风就可以发电。待蓄电池内储满电量后,风叶也就慢慢停止转动。采用磁悬浮风力发电机的智能风光互补路灯投入使用,这在浙江省内属于首例。
国土规划局黄工告诉笔者,从2013年开始,浙江省内首例磁悬浮智能风光互补路灯在青山湖科技城大园路上进行安装,通过一期二期建设,目前共有72套风光互补路灯提供城市照明。今年,通过与青山科技城管委会的协调,决定建设第三期风光互补路灯工程,三期建设完毕后,预计在大园路上安装的智能风光互补路灯达200套左右。相比与前两期的风光互补路灯,第三期的路灯在亮度上有了明显的提升,由原先的170瓦到目前的240瓦。
关于第三期建成之后的规划,黄工表示目前还没有将智能风光互补路灯延伸到其他路段的打算,至于以后的规划要视路灯以后的发展情况而定。
说起智能风光互补路灯给大家带来的变化,青山某工厂上班的林女士告诉笔者“以前路灯的外观很普通,亮度也很一般,不过现在行驶在大园路上都有一种行驶在大都市的感觉,特别是在晚上,这里的灯光尤其亮。每次加完班经过大园路后,再驶入其他道路总是会有一种不适应的感觉。”
带你亲临临安“光伏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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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发改委正式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旨在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备案管理,落实国家及海南省关于光伏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要求。指南明确实行“谁投资、谁备案”原则,将项目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类,并对各类项目的建设地点、容量标准(按交流侧计算)、电压等级、装机规模上限及上网模式(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作出细化规定。备案需通过海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申报信息涵盖项目名称、投资主体、建设规模、总投资、接入方式等八项核心内容。同时,明确了发改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局、东方供电局在备案受理、协同监管和并网审查中的职责分工,并对材料准备、产权证明、用地红线一致性等实操要求作出具体说明。(199字)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沃机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近日正式开工,是企业践行国家“双碳”战略、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项目采用“光储充”一体化模式,规划建设150kW光伏电站、50kWh储能系统及20台智能充电桩,优先满足厂区用电与职工通勤充电需求,富余绿电经储能调峰后提升就地消纳能力。项目由三沃机电党总支统筹实施,创新推行“党建+绿色能源”融合机制,将党组织建在一线,组织党员骨干全程参与前期筹备、方案设计、施工建设等环节,强化组织共建与协同攻坚。作为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先行样板,该项目旨在打通技术路径、优化运营模式、锤炼专业队伍,为“十五五”时期规模化布局新能源产业夯实基础,同时切实解决职工充电难、续航焦虑等民生关切,实现企业发展、能源转型与职工福祉的有机统一。(198字)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式启动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次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本次优选面向第一批次优选后剩余的分布式光伏指标,总规模为5万千瓦中未分配部分,不涉及分散式风电。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竞争原则,重点考察申报企业的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建设保障措施等维度,依据评分排名确定推荐开发主体。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信用、环保、土地、能耗等政策要求,承诺按期完成备案与投产(备案3个月内、投产12个月内),并接受全过程监管与数据报送。申报材料须于9月14日上午提交至康巴什区政府指定地点。(199字)
浙能兰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8月24日启动太阳能光伏组件公开招标。招标方为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采购单块尺寸为2382mm×1134mm的光伏组件共计3810块。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参与投标,强调供应商须具备直接供货能力。投标及远程开标统一通过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和“浙江能源投标管家”系统在线完成,全流程实行数字化管理。投标截止与远程开标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时30分。该项目是浙能集团推进清洁能源布局、实施厂内分布式光伏建设的重要环节,旨在提升自有厂区绿色电力自给能力。(198字)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询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该文件旨在推动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项目规划、建设、并网、验收及运行等环节,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告明确了公众提交意见的三种渠道:邮寄信函至洞头区发改局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或拨打能源和环境科电话反馈,并要求来件注明文件名称及“修改意见”字样。附件同步提供了征求意见稿全文,供公众查阅参考。此举体现了地方政府在新能源领域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的工作导向。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于2024年7月21日启动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并于8月12日公示优选结果。本次优选共确定7个中选项目,总装机规模9万千瓦,其中分散式风电项目1个,规模4万千瓦,由内蒙古华御新能源有限公司申报,项目名为“华御新能源康巴什4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6个,总规模5万千瓦,中选企业包括鄂尔多斯市康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天耀能源有限公司及鄂尔多斯市泰发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项目均位于康巴什区行政区域内,旨在推进当地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与分布式能源发展。(199字)
滨海投资(HK2886)与德清启源智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分别与德清县新市镇白彪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德清鑫合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共同投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利用合作方屋面资源,总装机容量达3.51兆瓦,全部发电收益、国家补贴及绿证收入归启源智控所有。作为滨海投资首个对外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此举标志着其在综合能源服务领域的实质性突破,是公司加速向综合能源供应商转型的重要里程碑。项目不仅有望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现金流,还将积累可复制的分布式光伏开发与运营经验,为其后续规模化拓展综合能源市场奠定基础,助力股东价值的可持续增长。(198字)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启动1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由中峰岳盛(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项目已获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总投资约3.5亿元,建设范围覆盖四子王旗、兴和县、化德县等多个县域。项目采用“农户庭院+分布式”模式,光伏组件直接安装于农户自有院落内,逆变器、并网柜等电气设备依托壁挂或光伏支架就地布置,不额外占用耕地或公共空间。工程地质条件暂按天然地基设计,最终基础方案将在施工图阶段依据实地勘察报告优化确定。该项目旨在推动农村能源结构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能力,是内蒙古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的重要实践之一。(198字)
拉萨市发改委于7月27日印发《拉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指南》,明确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指南将分布式光伏项目划分为四类:自然人户用(利用自有住宅、接入电压≤380伏)、非自然人户用(利用居民住宅、接入电压≤10千伏、装机≤6兆瓦)、一般工商业(利用公共机构或工商业建筑、接入电压≤10千伏、装机原则上≤6兆瓦)以及大型工商业(接入用户侧电网或专线供电,接入电压≤35千伏且装机≤20兆瓦,或接入110千伏且装机≤50兆瓦)。该指南统一规范了各类项目的适用范围与技术条件,由拉萨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