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杂谈之二:重点强调分布式,政策有望再加强

来源:长江电新发布时间:2015-03-24 08:42:36
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多处涉及可再生能源、分布式电源等内容,主要包括

1、“基本原则”中指出“坚持节能减排。从实施国家战略全局出发,积极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效管理,完善有序用电和节约用电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强化能源领域科技创新,推动电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能源结构优化,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率,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分布式能源系统发电在电力供应中的比例。”

2、“近期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中相关内容有:

1)“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指出“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鼓励杜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允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进入售电市场,从事售电业务。”

2)单独列示电改任务之一“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并在细则中指出:1、“积极发展分布式电源。分布式电源主要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发展融合先进储能技术、信息技术的微电网和智能电网技术,提高系统消纳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2、完善并网运行服务。加快修订和完善接入电网的技术标准、工程规范和相关管理办法,支持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上网,积极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其他电源、电网的有效衔接,依照规划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解决好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加快制定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发、制造、组装、并网、维护、改造等环节的国家技术标准。3、全面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市场。积极开展分布式电源项目的各类试点和示范。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建设,支持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根据各自条件,因地制宜投资建设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发电以及燃气“热电冷”联产等各类分布式电源,准许接入各电压等级的配电网络和终端用电系统。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电源。

结合本次电力体制改革,我们主要观点如下:

1、电改不改新能源发展方向,市场化后更易推动新能源发展,持续配额制、碳交易等政策可期。电改基本原则之一为坚持节能减排,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分布式能源系统发电在电力供应中的比例,明确新能源发展方向。并且电力体制市场化后,新能源的并网、限电等问题有望进一步得到改善,消除发展阻力。我们认为,在电力体制市场化过程中,与节能减排配套的可再生能源配额、碳交易等政策将会持续推出,将支持落地。

2、分布式电源被提至前所未有的高度,分布式光伏将进入规模发展期。本次电改文件单独列示电改任务之一“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将分布式电源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虽然分布式发电中包括“风电、光伏、生物质、天然气”等多种方式,但毫无疑问,分布式光伏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将进入规模发展阶段:

1)制约分布式发展的问题之一在于政策不完善,在电改背景下,有利于分布式便捷接入、融资支持的相关政策将持续出台,推动分布式发展。

2)放开售电端市场,分布式电源可以实现异地供电,解决当前“屋顶方与用电方需匹配、发电时间与用电时间需匹配”等制约分布式发展的问题,提高分布式光伏的自发自用比例,进而提高收益率。

3)区域性售电商有望促进区域内微电网建设,分布式光伏将是其中重要的一环。考虑到电改亦是能源互联网市场发展的必要前提,而光伏作为用户端具有普适性的分布电源,也将更受企业重视,从而提高运营商投资的积极性。

4)储能市场与分布式光伏相辅相成,有望带动推动国内储能支持政策出台,支持储能市场启动。

3、分布式光伏收益率或受影响,静观其变等待政策给力。不得不提,电改或导致工商业用电价下降,从而拉低分布式收益率,但我们认为:1)分布式发展瓶颈除了收益率高低之外,更重要的收益率稳定性,目前电改方向将会解决分布式电力的出口问题,解决稳定性困境;2)2017年35GW分布式装机目标会力争实现,国家必将持续在政策上予以扶持,保证分布式光伏量的扩张。

4、整体上,我们认为电改对分布式的影响将是“总量快速放大,单价(收益率)小幅下跌,储能逐步启动”,相关政策有望继续继续推出。在2015年光伏板块投资策略中,我们分列四大投资主题“运营稳健成长、电站高效化、分布式、国企改革”,而在分布式领域,我们重点推荐运营企业林洋电子、彩虹精化、爱康科技,EPC企业阳光电源、精工钢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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