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是推动能源革命、实现 “双碳” 目标的核心载体。在 “十五五” 规划制定的关键节点,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需主动适应绿色低碳转型的要求,推动能源结构从化石能源向新能源为主体转变。但是,转型过程中面临的结构性风险日益凸显,突出表现为新能源的不稳定性与负荷增长的不确定性相互交织、系统调节能力不足,需以新理念、新机制保障能源安全,推动低碳转型。在此背景下,构建科学合理的电力有效容量体系及统一容量电价机制,将成为化解转型风险、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9月12日,宁夏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进行中),建立健全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更好发挥对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作用。通知指出,考虑风电、光伏在用电高峰时段提供可靠电力供应的能力有限,实施范围暂包括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电网侧新型储能,均不含直流配套电源。
9月10日,新疆电力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预公告,组织开展2025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已投产项目为2025年6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未投产项目为竞价年度内可实现全容量并网的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比例则为其上网电量的50%,执行期限为10年。
索比光伏获悉,9月11日,山东省公示2025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出清结果。根据公示,本次竞价结果中,光伏入选项目数量为1175个,规模为1.265GW。与山东标杆电价0.3949元/度相比,光伏、风电分别下降43%、19.2%。据了解,此次山东官方给出的光伏竞价上下限为0.123-0.35元/千瓦时,并通过125%申报充足率指标确保竞争充分,采用边际出清方式确定。本次确定的机制电价0.225元/千瓦时,相当于山东燃煤发电基准价的57%,已经在较低水平。
9月8日,江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细则意见的公告,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存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集中式新能源上限为80%,分布式新能源上限为100%。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4日。
8月29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8月)调度视频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水电总院、电规总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文件要求,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化,对存量项目与增量项目进行区分。存量项目区分带补贴项目与平价项目,平价项目则根据并网时间不同明确机制电量规模。
机制电价:按现行煤电基准价0.3964元/千瓦时执行。竞价上下限:上限最高不得超过现行煤电基准价0.3964元/千瓦时。执行期限:暂按12年确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机制电价与现行政策衔接,增量项目机制电价通过竞争方式形成,稳定项目收益预期,用价格信号引导有序投资。执行机制电价的项目可在每年10月底前自主向电网企
8月21日,黑龙江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规模、机制电价和执行期限。据了解,黑龙江省燃煤基准价为0.374元/千瓦时。执行期限:考虑回收初始投资暂定为12年。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30日。
8月20日,山西省向社会公开征求《山西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6日。征求意见稿还设置了申报充足率:为确保竞争有效,机制电量申报总规模与核定总规模比率原则上不低于1.2,否则相应调减核定机制电量规模直至满足比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