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电价下限0.094、0.123元/度,机制电量70~80%!山东136号文竞价工作启动

来源:山东发改委发布时间:2025-08-08 17:20:35

8月8日,山东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简称“细则”)。

《通知》提出,参与竞价的主体范围为2025年6月1日-12月31日投产(全容量并网,下同)的风电、光伏项目,分风电(含深远海风电,下同)、光伏两个项目组,分别组织竞价、出清。

竞价参数方面:

1、电量规模。机制电量总规模为94.67亿千瓦时(按全年计算,下同),其中,风电为81.73亿千瓦时,光伏为12.94 亿千瓦时。

2、申报充足率。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下限均为125%。

3、机制电量比例。单个项目机制电量比例风电为70%, 光伏为80%。

4、竞价上下限。竞价上限风电、光伏均为每千瓦时0.35元,竞价下限风电为0.094元,光伏为0.123元。

执行期限方面:

机制电价执行期限深远海风电为15年,其他项目为10年。

单个项目机制电量计算公式(具体结算电量根据项目实际电量、差价结算细则等规定执行):

1、陆上风电机制电量=该项目核准装机容量×2417小时× (1-厂用电率2.27%)×70%。

2、海上风电(省管海域、深远海)机制电量=该项目核准装机 容量×2860小时×(1-厂用电率2.65%)×70%。

3、分散式风电机制电量=该项目备案装机容量×2417小时× (1-厂用电率2.27%)×70%(含自发自用电量)。

4、集中式光伏机制电量=该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交流侧) ×1253小时×(1-厂用电率1.59%)×80%。

5、分布式光伏机制电量=该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交流侧) ×1253小时×(1-厂用电率1.59%)×80%(含自发自用电量)。

《细则》指出,竞价申报主体为已投产和计划次年12月31日前投产(首次竞价为2025年6月1日-12月31日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

其中,源网荷储、绿电直连等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的风电、光伏发电,以及2025年6月18日(含)以后投产的一般工商业光伏、2025年6月1日(含)以后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等项目,除自发自用电量以外的上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

原则上按照光伏、深远海风电、其他风电等技术类型分别设置机制电量规模,分别组织竞价。单一类别竞价主体较集中或整体规模较小、缺乏有效竞争时,不再分类组织,统一合并竞价。

原文如下:


图片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8/8/50005787.html
责任编辑:周末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安徽新版机制电价竞价规则全拆解:申报条件、保函罚则、出清机制、聚合商门槛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06 10:01:00

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2027 年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再纳入机制电价范围,详解风光统一竞价、履约保函规则、聚合商门槛、边际出清机制,附项目收益影响与应对方案,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云南文山:启动290MW风、光项目优选来源:丘北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8-03 09:29:37

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于7月31日发布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主体优选公告,共涉及4个风光项目,总装机容量290MW,统一划为一个标段——其中光伏项目3个、合计230MW,风电项目1个、60MW。本次优选坚持市场化原则,强调自愿参与、公平竞争、公开透明,旨在择优引入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的新能源企业作为投资开发主体,拟配置1至2家合作单位。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成员单位须均为新能源开发企业,总数不超过3家,并需提交明确权责分工及牵头方的联合体协议书。

发改价格1077号解读|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落地 电量电价下调容量电价上调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30 10:45:42

发改价格〔2026〕1077号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政策解读,2026年8月1日执行,详解电量电价下调、容量电价上调的结构性变化,分析工商业用户成本影响、储能经济性联动效应,附完整版测算报告获取入口。

CPIA:光伏参与电力市场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 发布时间:2026-07-30 10:04:37

本文聚焦2025年我国光伏全面参与电力市场的政策演进与实践路径。文章系统梳理了国家层面推动电力市场建设的关键政策,包括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速构建、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目标、虚拟电厂顶层设计及辅助服务市场规范化;重点解读《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136号文),阐明光伏从保障性收购转向市场化定价的制度框架,明确存量与增量项目的分类结算机制。同时,分析绿电绿证体系完善进展及跨省绿电交易突破,并结合山东等地实践,指出光伏需以“机制电量”为收益锚点,通过功率预测提升、配储优化等方式应对时间价值与空间价值变化,实现全维度市场参与。

窗口期收紧!安徽征求竞价细则意见,2027 年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无缘机制电价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7-23 09:54:00

安徽省发改委就《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核心是收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参与机制电价的准入窗口。新规明确:2025年6月1日起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项目适用该机制;但自2027年1月1日起投产的一般及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将被排除在机制电价执行范围之外,不再享受差价平衡政策,须全部电量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机制电价通过年度竞价分配保障电量,按“机制电量×(机制电价-市场均价)”结算,实现收益托底与超额返还。修订还优化了申报、电量管控、履约惩戒等配套规则。意见征集截至2026年8月19日,正式实施后将常态化开展年度竞价。地面电站、风电及户用光伏暂不受此限。(199字)

安徽:新版竞价规则征求意见,工商业光伏2027年起无机制电价来源:安徽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3 08:53:29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与省能源局联合修订《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旨在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本次修订基于2025—2026年工商业光伏等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践,对原有细则进行优化完善。核心调整明确:自2027年起,工商业光伏项目将不再享受机制电价政策,全面退出保障性电价支持,转向完全市场化交易。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8月19日,相关单位及公众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书面建议。附件包含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及统一格式的反馈意见表,以确保意见收集规范、有效。(199字)

山东:2026年6月,风、光现货交易均价年内新高!来源:国网山东公司 发布时间:2026-07-20 08:51:58

本文介绍了国网山东公司发布的2026年6月电力市场运行情况。根据当月《电力市场信息“明白纸”》,风电与光伏发电的机制电价结算参考价分别为356.807元/兆瓦时和149.367元/兆瓦时,均创年内新高。文章聚焦于山东电力现货市场中可再生能源电价的阶段性表现,突出风、光两类电源在该月的结算价格水平及其在年度内的相对高位特征。数据由国网山东公司官方发布,反映当月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的实际价格导向,是研判区域新能源消纳、成本传导及市场机制运行的重要参考指标。

新疆2027年上半年机制电价竞价结果解读:光伏电价上涨 72.67% 机制电量同步收窄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17 15:23:46

本文解读新疆2027年上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结果。本轮光伏机制电价定为0.259元/千瓦时,较2026年的0.15元上涨72.67%,逼近0.262元的上限;风电电价为0.23元/千瓦时,上涨9.52%,均结束此前持续下行趋势。与此同时,机制电量保障规模显著收窄:光伏从67.64亿千瓦时降至32.31亿千瓦时,风电从130.62亿千瓦时降至79.84亿千瓦时;单个项目申报上限比例由80%下调至50%,叠加太阳能年利用小时数调低至1022小时,实际可获保障收益电量大幅减少。值得注意的是,甘肃、云南同期竞价电价也同步上升,反映全国范围内新能源机制电价正从初期“低价抢装”阶段转向基于真实运营成本的理性回归。

晶澳深度参与央国企光伏和储能绿色采购机制创新工作来源:JA 晶澳 发布时间:2026-07-17 09:23:39

三峡集团牵头,多家央企共建光伏与储能绿色采购创新机制,聚焦“绿色好产品”定义、关键降碳行动及绩效量化评估。晶澳凭借8家国家级绿色工厂等硬实力入选工作组,参与标准研制,以标杆实践推动产业链绿色标准化,助力能源低碳转型。

跨省跨区风光基地核准前应形成送电价格机制,《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16 08:42:28

国家发改委于7月15日就《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强化能源产供储销体系,突出中长期合同在能源保供中的基础性作用。文件明确:跨省跨区送电合同须由送、受电双方在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前提下,遵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协商定价;尤其强调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类跨省跨区项目,在核准前必须先行协商形成送电价格机制。对未签跨省跨区合同的,区分情形处理:已有长期协议的依约执行;无协议的则按国家政策执行。省内合同签约量需满足电力供需基本秩序,签约比例综合考虑上年度发(用)电量、供需形势、新能源消纳及用户用电特性等因素统筹确定。(198字)

川投能源:2026年1-6月光伏上网电量、电价双降来源:川投能源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4 09:56:41

川投能源于2026年7月13日发布2026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数据显示,公司整体发电量和上网电量小幅增长,但光伏发电板块表现疲软:控股光伏企业累计发电量1.07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06亿千瓦时,同比分别下降19.55%和19.70%;平均上网电价为0.411元/千瓦时(含国家补贴),同比下降6.38%。公司解释称,光伏电量下滑主因项目所在区域新能源消纳能力不足;电价下调则受电力市场交易环境变化及区域竞争加剧影响。相较之下,公司水电等其他电源保持稳定,带动总发电量微增0.85%,上网电量微增0.21%,但综合平均上网电价亦同比下降2.52%至0.271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