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广南县70MW光伏项目优选启动

来源: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时间:2026-09-08 09:19:42

9月7日,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新安村光伏发电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的公告。

公告显示,项目范围为已纳入《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新安村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7万千瓦。

项目开发的相关要求:

(一)获得项目开发权的项目业主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进行非法转让和倒卖。

(二)严禁市场主体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建设、投资资格。

(三)依据(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文件要求,确定项目业主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投资开发协议,项目协议签订1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剔除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四)配置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具备相应调节能力。

(五)配置的光伏发电项目要优先采用技术先进、稳定可靠的设备,鼓励采用转换效率24%以上的先进光伏组件提升电站发电效益。

(六)严格落实资源退出回收机制。设置新能源项目开发业主经营期限上限,经营期限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确定(自项目投产之日起计算),经营期满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收回开发权,并重新组织资源利用开发。确定的优选业主未按约定要求开展建设的,由省州按规定收回光伏资源项目开发权,原备案机关取消备案,收回开发权和取消备案的项目由省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指导广南县进行重新配置。

公告如下:

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安村光伏发电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的公告

为持续推动广南县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785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有序推进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2〕4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安村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编号:WSJTZB(F)20260904-008。

3.项目选址:广南县行政区域内。

4.项目范围:已纳入《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新安村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7万千瓦。

二、配置原则

(一)公开优选,市场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地面向社会公开优选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主体。

(二)统筹资源,生态优先。根据资源、电力需求、生态环境等条件,统筹新能源项目与环境保护、土地综合利用的关系,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农村产业发展和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因地制宜建设新能源发电综合利用项目。

(三)融合发展,就地消纳。坚持资源开发与产业培育融合发展,融合“新能源发电+乡村振兴+联农带农”模式,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完善配套接网工程建设,力争实现同步并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

(四)安全规范,合法合规。严格按照云南省发改委关于集中式光伏备案的要求,提前谋划,加快前期工作,严守安全底线,遵守工程建设标准,确保系统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在推进建设过程中,开发主体履行投资责任,杜绝“转让项目”情况发生。

三、申报条件

综合考虑市场良性竞争、企业新能源开发建设实力以及地方国有企业参与等因素,对申报企业资格提出如下要求:

(一)报名参加竞配企业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联合体,具备新能源开发资质,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存续状态。

(二)报名参加竞配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一)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所有参与竞选的企业,必须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否则将视为资格无效。

(二)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包括申报企业主营业务、总资产、资产负债、股东构成、净资产、审计报告等内容。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2026年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告。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各方出资比例、股权结构、职责分工及对项目公司的连带责任等。

(三)《优选配置评分表》中每项指标的证明文件材料。

(四)关于项目备案/核准、开工、建成及并网时间的承诺。

(五)关于所有申报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因失信纳入“信用中国”黑名单的承诺。

(六)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五、配置办法

(一)评选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指标涵盖6个核心方面,具体包括企业资信等级、企业投融资能力、企业建设管理及运营能力、促进乡村振兴联农带农成效、对地方财政税收和工业产值的贡献度、解决地方就业岗位的能力。

(二)组织实施。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专业招投标公司,组织专家开展书面优选测评工作。

(三)结果确定与上报。综合评分排序第一名的企业,确定为本轮项目优选投资主体,后续将优选结果正式上报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审定。

(四)后续事宜。如获得投资开发权企业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投资开发协议,完成项目备案及项目前期工作则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此情形,其他候选企业将依照排名依次递补或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本方案》重新组织投资主体优选工作。

六、项目开发的相关要求

(一)获得项目开发权的项目业主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进行非法转让和倒卖。

(二)严禁市场主体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建设、投资资格。

(三)依据(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文件要求,确定项目业主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投资开发协议,项目协议签订1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剔除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四)配置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具备相应调节能力。

(五)配置的光伏发电项目要优先采用技术先进、稳定可靠的设备,鼓励采用转换效率24%以上的先进光伏组件提升电站发电效益。

(六)严格落实资源退出回收机制。设置新能源项目开发业主经营期限上限,经营期限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确定(自项目投产之日起计算),经营期满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收回开发权,并重新组织资源利用开发。确定的优选业主未按约定要求开展建设的,由省州按规定收回光伏资源项目开发权,原备案机关取消备案,收回开发权和取消备案的项目由省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指导广南县进行重新配置。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文山靖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

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北宸书香苑B区13幢06号外围商铺)。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邮箱报名。

1.现场报名:按报名材料要求携带报名资料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邮箱报名:按报名材料要求顺序整理报名资料扫描生成PDF文件后发送至邮箱2270984727@qq.com,并及时致电代理机构查收审核,待代理机构回复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按报名材料要求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报名地点即视为报名成功。

(四)报名材料要求:报名材料应采用无线胶装成册(一正一副),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报名资料如下:

1.如为联合体的,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责任,注明联合体牵头方;

2.报名函,如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企业清晰、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彩色复印件),如为联合体的,

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彩色复印件);

4.提供具备新能源开发资质的证明资料;

5.申报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6.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查验)及复印件。

7.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资料。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注:现场报名的申报企业自行准备一份报名材料的正本电子版扫描件(U盘存储),在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时一并提交。

(五)联系人及电话:廖先生,0876-4675158。

八、申报材料的递交

(一)申报材料递交时间:2026年9月15日08时30分至2026年9月17日17时00分(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9月17日17时00分。

(三)申报材料递交地点:文山靖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北宸书香苑B区13幢06号外围商铺)。

(四)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应采用无线胶装成册(一正一副),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正副本一并密封提交;还需提供与正副本一致的盖有鲜章的电子版扫描件1份(采用U盘形式提供,U盘需标识申请企业名称)单独密封提交。

(五)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申报材料,优选主体、优选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九、优选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优选会议时间:2026年9月18日15时00分。

(二)优选会议地点:文山靖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北宸书香苑B区13幢06号外围商铺)。

十、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清晰、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申报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查验)及复印件;

(二)报名材料应采用无线胶装成册(一正一副),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申报材料还需提供与正副本一致的盖有鲜章的电子版扫描件1份(采用U盘形式提供,U盘需标识申请企业名称)单独密封提交;

(三)本次优选结果将于优选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南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向监督部门实名书面提出,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0876-3057614。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广南县政务网》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对本次优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优选主体名称: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优选主体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南秀路开发区(原粮食局)

联系人:龙先生

优选代理机构:文山靖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优选代理机构地址:文山靖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北宸书香苑B区13幢06号外围商铺)。

联系人:廖先生

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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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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