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勐腊县于10月8日发布2026年度首批新能源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公告,启动500MW光伏项目业主竞争性磋商。该项目分为三个标段:丁家寨(180MW,总投资约6.1亿元)、曼庄(200MW,约6.8亿元)和新发(120MW,约4.1亿元)。中标申请人须全面负责各标段的建设管理、并网接入、运营维护等全周期工作,并自行承担全部投资成本与开发风险。所有项目均要求在8个月内完成建成投产。本次优选旨在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择优确定具备实力的投资主体,加快推进勐腊县清洁能源项目建设。
9月30日,四川省甘孜州公示了服务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的300万千瓦光伏项目法人优选评审结果,雅砻江(雅江)清洁电力有限公司位列第一。该项目为配套两河口抽蓄电源的清洁能源工程,共分5个场址,分别位于甘孜州雅江县的马它玛、红龙、错柯、柯拉三期和西俄洛,装机规模依次为40万、40万、110万、10万和100万千瓦。申报主体可独立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须满足严格资质门槛:牵头方需具备清洁能源开发资质,且国内在建及已并网光伏装机总量不低于50万千瓦;独立申报主体(含母公司)总资产不少于2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若为联合体,则牵头方总资产与净资产分别不低于15亿元和8亿元。
云南省保山市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主体竞争性优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582.5MW风光项目业主。项目共分6个标段,含3个光伏标段(总容量240MW)和3个风电标段(总容量342.5MW)。公告明确差异化建设时限:光伏项目要求业主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签协议、1个月内完成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可豁免最多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投产、1年内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核准并开工,2028年10月31日前投产并网。优选工作由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严格依据云南省相关能源管理文件执行,对投资主体的资金实力、经营状况、信用记录及合规能力提出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及权属转让。(199字)
云南省文山州近日公示那朵(5万千瓦)和新安村(7万千瓦)两个光伏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结果,均由广西民海能源有限公司中标。两项目分别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和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建设方案。公告明确严格管控开发权:中选企业不得转包、分包或非法转让项目,违者将被取消资格并收回资源;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协议签订、备案、开工及并网等关键节点——自业主确定起10个工作日内签约,签约后1个月内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时间可剔除,最长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1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因不可抗力需延期的,须提前申请并获批准,延期不超过3个月。项目还要求采用高效光伏组件(转换效率≥24%)、落实资源退出机制,并设定经营期限上限,期满后由县级政府收回开发权并重新配置。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于2026年9月14日发布通知,启动辖区内30个新能源项目的建设业主优选工作,项目全部纳入云南省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其中光伏项目20个、风电项目10个,总装机规模达246万千瓦(2.46GW),涵盖开远、弥勒、建水、红河、绿春、金平、个旧、蒙自等8个县市,总投资约55.7亿元。优选坚持市场化原则,通过公开、公平、择优方式遴选具备资金实力、融资能力、管理及抗风险能力的投资主体,中标方须承担项目全周期开发、投资、建设及并网运营责任。报名企业需满足法人资质、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社保纳税等多方面资格要求,接受联合体参与(不超过三家)。优选工作采用资格后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9时。(199字)
云南红河州正式启动7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优选(二次)工作,项目均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第三批新能源建设清单。这7个项目分别位于蒙自、弥勒、建水、元阳四县市,总装机容量达45.5万千瓦,总投资约17.65亿元,涵盖大石板、打磨山、业租、草海子、克租、舍山、坡头等光伏电站。优选坚持市场化原则,通过公开、公平、择优方式确定建设业主,中选单位须承担项目全部投资、建设、并网及后续运营维护责任。报名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财务状况、相关开发经验及合规信用记录,接受联合体参与(不超过三家)。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响应文件制作须知》获取时间为2026年9月9日至11日,响应文件递交及优选评测会议定于9月14日举行。(199字)
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那朵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投资开发主体优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投资主体。该项目位于广南县境内,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已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公告明确坚持“公开透明、生态优先、融合发展、合法合规”四大配置原则,强调项目须统筹生态保护、国土空间规划与乡村振兴,落实就近接入、就地消纳要求,并严禁炒卖资源、虚假投资等行为。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开发资质、良好信用记录及相应投融资与建设运营能力;评选采用100分制综合评分法,涵盖企业资信、建设管理、联农带农、财税贡献及就业带动等六方面。中选企业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协议签订、备案、开工及全容量并网(原则上自开工起1年内),并严格遵守用地、环保、安全及技术标准要求。报名截止至2026年9月14日,优选会议定于9月18日举行。(199字)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式启动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次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本次优选面向第一批次优选后剩余的分布式光伏指标,总规模为5万千瓦中未分配部分,不涉及分散式风电。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竞争原则,重点考察申报企业的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建设保障措施等维度,依据评分排名确定推荐开发主体。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信用、环保、土地、能耗等政策要求,承诺按期完成备案与投产(备案3个月内、投产12个月内),并接受全过程监管与数据报送。申报材料须于9月14日上午提交至康巴什区政府指定地点。(199字)
云南省广南县正式启动新安村70兆瓦(7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优选工作。该项目已纳入《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选址位于广南县行政区域内。公告明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配置原则,统筹生态优先、融合发展与安全合规,强调“新能源+乡村振兴+联农带农”模式,推动就地消纳与产业协同。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开发资质和良好信用记录,通过综合评分法遴选,指标涵盖资信能力、建设运营水平、乡村振兴成效、财税贡献及就业带动等六方面。中标主体须严格履行开发时限:签约后10日内签协议、1个月内完成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时间可剔除,最长不超过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投产、1年内全容量并网;同时须采用高效组件(鼓励转换效率超24%),落实资源退出机制,严禁转包倒卖,并接受全过程履约监管。
苏银产业园于8月28日发布公开遴选公告,拟通过竞争性方式确定一家社会投资主体,承担园区绿电直连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项目总投资约9亿元,资金由中选方全额自筹。项目核心为构建“源—网—荷”一体化绿电直连系统:电源侧在园区周边建设不低于200MWp的风电或光伏项目;配网侧新建专用输电线路、变电站及新型储能设施,实现物理直连;负荷侧对接园区重点用能企业及新落地高载能项目。同步实施光伏建筑、虚拟电厂与电力交易咨询、智能微电网、清洁能源供暖及节能改造等配套工程。合作采用“谁投资、谁运维”原则,鼓励与园区共建多元化投资主体及零碳园区技术创新应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