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四川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2026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电价竞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文件,本次竞价主体范围为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投产的风电、光伏项目,分别按两类竞价。但需要注意的是跨省跨区直流工程配套新能源项目不参与竞价。预计本次竞价风电项目总装机规模约220万千瓦;光伏项目装机规模约1380万千瓦。机制电价上限为0.4012元/度,下限为0.2元/度,执行期限12年,单体申报上限则为80%。
11月4日,贵州省发改委发布《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机制竞价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就两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1)机制电量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机制电量比例,但不得超过其当期全部上网电量的90%。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上下限分别为:风电:0.19~0.3515元/度;光伏:0.25~0.3515元/度。3)执行年限增量项目执行期限为12年。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至17日。
11月5日,湖南发改委印发《关于2025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启动2025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此次竞价将2025年度两个批次竞价合并为一个批次组织,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全容量投产的风电、光伏项目及代理分布式光伏参与竞价的分布式聚合商。新增纳入机制电价竞价范围的电量规模为33.76亿千瓦时。单个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上限为80%。
10月31日,国网新能源云平台发布了《2025~2026年辽宁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组织公告》,公告显示:1、竞价主体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
通知规定,可参与本次竞价的新能源项目包括:实际(或计划)全容量投产时间在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的各类风电、集中式光伏;2025年6月1日至本次竞价公告发布前1日期间全容量投产的、独立参与竞价的分布式光伏;代理符合上述全容量投产期间规定的分布式光伏参与竞价的聚合商。
国网重庆电力负责对新能源项目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价格出清结束后,国网重庆电力负责对出清的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机制电量比例、机制电价标准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且各方无异议后,国网重庆电力将竞价结果报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由市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发布竞价结果。
10月31日,宁夏发改委印发《关于2025-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启动2025-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价格上下限:风电、光伏竞价上限均为0.2595元/千瓦时,下限均为0.18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总规模为102亿千瓦时。(三)未尽事宜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执行。
近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重庆市能源局印发《关于2025—2026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文件:(一)电量规模。单个项目机制电量申报比例上限为90%。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价上限均为0.3964元/千瓦时,竞价下限均为0.2元/千瓦时。3.“厂用电率”为全市该类型电源2022—2024年平均厂用电率,其中风电为0.8%,光伏为1.3%。2.完整性承诺。
10月2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增量项目机制电量:项目机制电量上限按照中标电量确定,选择比例方式的,按照中标电量除以该项目全年预测上网电量确定。原则上按年组织,视情况调整竞价组织频次,2025年开展首次竞价。
2025年7月14日,甘肃省发布《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在2026年建立容量电价补偿机制。多种资源经评估以可靠容量参与到容量市场竞标,从而获得补偿费用。从上述数据中可明确了解到,新能源已成为甘肃电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