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示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拟将“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等11个项目列为福建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根据项目名单,包括中广核宁德核电温排区20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三峡集团东山杏陈18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和下河村光储直柔零碳村镇项目;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浮鹰岛海水抽蓄试点示范项目、闽南海上风电基地B-2区项目4个风电项目。
原文如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示
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3〕66号)相关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评选工作。根据项目单位申报,有关设区市级发改部门推荐,经我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拟将“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等11个项目列为福建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异议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提供具体事实理由和依据。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8日
联系方式:0591-87063448,87063851(传真)
邮箱:fgwxnyc@fujian.gov.cn
附件:福建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公示名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