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嵊泗县:围绕海上风电、光伏、等关键领域 探索搭建新能源产业研究院

来源:嵊泗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7-11 17:17:28

7月10日,浙江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通知提到,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围绕海上风电、光伏、氢能、储能、海洋能等关键领域,探索搭建新能源产业研究院,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强化新能源前沿技术研究,突破一批海洋新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大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力度。

原文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嵊泗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县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嵊泗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浙政发〔2023〕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11号)等文件精神,着力构建我县科技创新体系,聚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高质量推进海洋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发展海洋科学技术,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要求,进一步发挥嵊泗海洋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科技,以我县海洋海岛产业发展为中心,坚持科技创新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关键核心地位,加快构建嵊泗县科技创新体系,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通过创新要素集聚、创新能力培育、创新环境营建等手段,提升海洋科技支撑作用,形成具有鲜明海洋海岛特色的科技创新发展格局,助力嵊泗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7年,形成海洋海岛特色鲜明的科技创新体系,海洋科技成为驱动未来海洋经济发展新增长极的强劲动力。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明显增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达0.4亿元以上,占营业收入比重达1.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0.5亿元、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达15%,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达到15人年以上,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7.3件;累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8件以上。

1.科技支撑海洋产业能力明显提升。围绕六大产业,谋划设立港口研究院、国际旅游岛研究院、现代渔业研究院、海洋新能源研究院、水产品精深加工研究院、生态产业研究院六大科创平台,与相关科研院所共建海洋海岛研究中心、海洋产业科研中心、博士创新服务站、教授专家工作室等一批产业创新载体,科技对产业的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产业与科技深度融合,形成以创新驱动为引领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科技创新对产业的驱动作用显著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升。

2.海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企业与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水平和层次显著提高,引进集聚高端创新资源要素和科技成果转化转移能力明显增强,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显示度显著提升。至2027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达到100家。

3.海岛科技创新环境明显改善。发挥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协同作用,政府管理职能进一步转变,更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提供政策、搭建桥梁,科技服务机构服务更加精准、全面,为全县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环境,吸引更多的科技人才愿意来嵊泗创新创业。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产学研融合度明显增强,企业创新自觉性显著提高,创新潜能和活力获得进一步挖掘和激发,研发投入力度稳步增长。至2027年,科技服务机构数量达到1家以上,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R&D)占GDP的比重达到全市的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1.谋划建设各类科创平台。针对我县六大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完善人才链,以县海洋科技研究所为基础,重点建设港口研究院、国际旅游岛研究院、现代渔业研究院、海洋新能源研究院、水产品精深加工研究院、生态产业研究院六大科创平台,积极推进科技基础设施,汇聚海洋高层次人才队伍,成为支撑六大产业发展的战略科技力量。到 2027 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投促中心

2.聚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围绕海洋产业,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重点聚焦我县海水养殖、水产品精深加工、海洋新能源、港口、等重点产业,加强应用型研究,着力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技术,打造一批引领性的硬核成果。到2027年,组织实施硬核科技攻关项目 10项以上,解决关键核心技术10项以上。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投促中心

3.实施企业提质倍增计划。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传统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支持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优势企业,到 2027年,力争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超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超过100家,累计培育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家以上。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各乡镇

4.培育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实施海洋产业领军人才引育工程,积极招引一批高层次海洋科技创新人才,择优打造一批领军团队。推进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到 2027 年,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6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6000人以上,新引进高校毕业生2500名。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科协

5.科技赋能海岛共富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科技惠农富民行动,加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力度,深入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推进渔农业新品种选育,促进捕捞业绿色转型,推进“一条鱼”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增强渔农产业链条科技支撑,提升渔农产业附加值。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到2027年累计派遣科技特派员 30 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绿色小微园区指挥部

6.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实施“揭榜挂帅”新型项目管理模式,建立揭榜挂帅项目库,促进创新要素优化组合、创新主体高效协同,激发科研团队创新创造活力,提升产业链创新能力,建立起与嵊泗产业发展相适应、创新资源高效集成的科技创新机制。力争到2027年,开展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10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5项。深化科研成果赋权改革,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开展改革试点,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

(二)着力构建产学研合作体系。

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双向互动,加强与科研院所在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交流,主动搜集挖掘合作项目,促进县域技术需求与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精准对接,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1.构建完善科技合作机制。加强与大专院校的互访交流,推进有关方面在项目、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做好“借脑”文章,充分利用我县周边地区高校、科研院所众多的区位优势,重点加强与长三角沿海城市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围绕共建平台、联合攻关、共享资源、成果转化、人才交流等方面,积极与浙江大学、同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等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拓宽科技合作内容,推动科技战略合作。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委组织部

2.共建共享创新平台。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我县丰富的海洋资源优势和海洋应用场景优势,积极推进与科研院所共建共享创新平台载体,主动吸引科研院所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积极争取浙江海洋大学在我县设立嵊泗海洋研究院,争取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在嵊泗设立实验基地,争取东海实验室在嵊泗设立水产养殖分室等,通过共建创新平台的本地化运作,实现技术、项目、人才等创新资源的集聚落地,更好的为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

3.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围绕我县六大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短板和弱项,积极对接科研院所,借助科研院所的技术、人才优势,推动县内创新主体与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投促中心

4.联合共建海洋大科学装置。积极对接同济大学、浙江大学等大院名所在海底科学观测网、200海里可视化平台等海洋大科学装置领域的布局,充分发挥我县海洋海况复杂多变性,海域海洋生物资源丰富性,贻贝海洋牧场等海洋产业典型性,吸引国内一流大学和科研院所与嵊泗合作,联合共建海洋类大科学装置,争取嵊泗成为国内领先的海洋试验场,集聚高层次团队来嵊开展海上试验。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科协、各乡镇

5.加强科技人才交流合作。加强与科研院所的人才战略合作,互派优秀技术人才挂职锻炼,鼓励嵊泗本地科技人才到科研院所进行继续教育培训,牵引带动嵊泗与合作科研院所人才的交流,提升我县科技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人才“造血”功能,助力夯实创新人才基础。注重以项目为纽带,支持引导县外专家团队来嵊开展科研项目。积极推进合作院所的产教融合,通过建立产教融合创新实践基地、海洋实践实训基地等方式,深化校地合作,吸引合作院所学生来嵊实习实践。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科协

6.联合举办科技论坛。依托科研院所的人才优势和组织优势,发挥我县的海洋特色产业优势,联合举办“蓝色海湾”、东崖论坛等科技论坛,提升我县知名度和影响力,更广泛的推进我县与科研院所的合作。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三)培育壮大科技服务体系。

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导向,以科技服务各类项目建设为目标,坚持数量扩张和质量提升并重,着力推动科技服务向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

1.谋划建设科创飞地。突破地域瓶颈,全力谋划推动“飞地”建设和高水平运营,成为培育“造血型”产业、提升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发挥飞地在招引科创企业、吸引优质人才、服务入驻企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更多优质科技创新成果在嵊泗落地转化。重点依托现有上海“人才飞地”,联动人才招引,吸引科创项目,实现资源的精准对接共享,发挥人才和科创双向功能。同时,积极争取省里对科创飞地的支持政策,根据现有飞地运行情况,适时谋划在省内发达地区建设“科创飞地”。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县投促中心

2.提质升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突出产业特色与专业化,以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为目标,推进现有金港电创园科技企业孵化器迭代升级,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逐步完善科创企业扶持政策,为创业企业提供更多优质专业的科技服务,提升孵化功能和孵化水平,联动科创飞地,促成更多企业在嵊泗生根、开花、结果,促进全县科创型企业的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科协、各乡镇

3.加快培育科技服务企业。布局海上综合试验场,招引或培育海上综合试验场运营服务企业,为来嵊开展海上实验、研发、测试项目的县外科研院所、企业提供项目事前代理审批服务、事中综合保障服务、事后跟踪服务等全方位科技服务。加强科技服务企业培育,发展面向政府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科技咨询服务,重点在研究开发、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方面,提供专业科技服务,提升科技服务业对我县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三、工作落实举措

1.加快推进港口产业技术创新。聚焦高质量发展港口及关联产业,谋划港口产业研究院。聚焦LNG 冷能利用技术等关键技术开发,推动 LNG 冷能利用、油气贸易等关联产业落地。加快混矿关键技术攻关,推进马迹山港2000万吨混矿项目早日落地见效。推进国家级铁矿石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力争把马迹山区块打造为国际配矿贸易储备基地。推进自动化、智能化港口建设,提升洋山深水港区1-3期港口自动化水平,推动集疏港流程升级。完善港口物流信息平台,推动海、公、铁、水运输信息共享。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洋管中心、嵊泗海关

2.加快推进旅游产业技术创新。聚焦旅游产业高端化打造,谋划国际旅游岛研究院,围绕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开发、数字化应用等领域开展研究。持续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研究,加快发展海洋旅游产品,积极开发海岛夜游产品,深入挖掘文化旅游产品,着力培育淡季旅游产品。构建完成以“最美文旅体应用平台”为支撑,各个特色数字化应用场景为载体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智慧景区、智慧民宿建设,实现全县4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数字化应用。进一步完善民宿人才评价体系和认定标准,加大民宿人才引进培育力度,优化民宿人才发展环境,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委组织部、县旅投公司

3.加快推进渔农业技术创新。整合县水产养殖服务中心的技术力量,以建设中的厚壳贻贝种质资源场为基础,谋划建设现代渔业研究院。建设贻贝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繁育基地,增强良种供给能力。聚焦卡脖子技术,重点针对厚壳贻贝人工育苗技术不稳定现象、厚壳贻贝良种选育等关键领域开展持续攻关。探索发展多品种养殖,加大海马、牡蛎等新品种的养殖、繁育技术攻关,开展“海上风电+养殖”养殖新模式研究。推广渔船冷冻和超低温冷冻装备改造,升级现代化水产养殖装备,提升贻贝产业和大黄鱼等养殖设备抗风浪等级。引进、推广现代农业科技,大力提升种植业机械化水平,发展以现代农业科技为支撑的种植业生产基地。

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农业农村局

4.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围绕海上风电、光伏、氢能、储能、海洋能等关键领域,探索搭建新能源产业研究院,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强化新能源前沿技术研究,突破一批海洋新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大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力度。积极开展海洋能利用研究和示范,探索波浪能、潮流能与海上风电综合利用,推进海洋能协同立体开发。鼓励科研机构、社会资本在嵊泗海域深入推进波浪能、LHD 潮流能等海洋能科研示范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海洋能利用水平,为海洋能规模化应用创造条件,为孤岛实现多能互补提供解决方案。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加速新能源技术成果产业化。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投促中心

5.加快推进工贸产业技术创新。聚焦水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谋划建设水产品精深加工研究院,重点围绕海产品保鲜保活技术、海洋食品开发、海洋生物医药产品开发等开展技术攻关。开展科研院所和我县企业形成产学研协同模式,加大校企人才交流、技术交流频率和深度,实现异地用才。围绕水产加工园区定位,加大引进水产精深加工项目力度。鼓励企业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引导产品加工精深化发展,形成加工产品精细化、多样化。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绿色小微园区指挥部、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委组织部

6.加快推进生态产业技术创新。谋划建设生态产业研究院,充分挖掘我县生态环境和产业优势与潜力,为我县生态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建立海洋碳汇资源调查机制,开展嵊泗县海洋碳汇资源的摸底调查,摸清碳汇资源数量、质量等底数,估算海洋碳汇资源开发成本效益,确定嵊泗县可用于海洋碳汇交易的碳汇资源种类。关注并开展海洋碳汇机理研究,建立嵊泗县海洋碳汇计量、监测和核算体系并完成核算和确权登记。发挥嵊泗贻贝养殖固碳优势,在前期贻贝碳足迹核算成果的基础上的,启动贻贝养殖碳汇收储交易试点。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资源规划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发改局

四、标志性成果

通过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县科技创新水平,形成“八个一”的标志性成果。

1.一个平台。建立一个海洋综合试验平台,集聚高层次团队来嵊开展海上试验,为各类科研主体提供综合服务。

2.一批主体。培育一批新型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激发各类主体创新力,形成协同创新的良好氛围。

3.一批飞地。形成上海“人才飞地”、省内“科创飞地”等一批具有科创和人才双向功能的飞地模式。

4.一个基地。立足我县六大产业发展瓶颈,吸引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我县设立研究院或分支机构,形成六大产业创新转化基地。

5.一批论坛。形成东崖论坛、同济大学蓝色海湾论坛嵊泗分论坛等一批科创论坛。

6.一个指标。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R&D)占GDP的比重达到全市的平均水平,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明显。

7.一个指数。科技创新指数明显提升,科技产出绩效突出,创新环境显著优化,转型升级成效明显。

8.一套机制。建立县域科技创新体系,形成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机制,同时根据省市要求和我县科技发展情况,不断更新迭代建设方案。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在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创业、产业等政策协同,集中财力支持科技创新,强化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合力推进我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下一步根据中央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相关组织机构。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科技多元化投入,建立县级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全县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着力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强化政策支持。有效落实“嵊泗县科技惠企政策”等科技创新政策落地,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科技创新政策知晓率、到达率,进一步研究制定含金量更高的政策举措。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解放思想、科学管理,根据科研项目所处的创新链的不同阶段和产业的不同领域,建立符合我县科技事业发展实际的科研项目预算、财务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价体系。

(四)强化考核监督。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滚动实施、迭代完善,强化组织协调和交办解决,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督导服务机制,加强全过程跟踪监督。加强对重要指标、重点任务的考核评价,深化督查机制,促进县域科技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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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于2026年5月印发《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以“全域覆盖、一园一策”为原则推进低碳园区建设,零碳园区则在低碳园区基础上优中选优,可覆盖园区全域或特定“园中园”。方案设定了到2030年建成约20个省级零碳园区的总体目标。实施路径上,要求各设区市于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低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与审核备案,其中年碳排放超100万吨的园区需经省级重点把关;零碳园区培育工作同步启动,各地须于6月15日前推荐符合条件的园区,省级将于7月15日前确定首批培育名单。该方案由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和能源局联合发布,已获省政府批准实施。

欧盟批准奥地利1亿欧元清洁能源技术扶持计划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09 17:22:35

欧盟委员会批准奥地利一项1亿欧元的清洁能源技术扶持计划,旨在扩大该国在电池、光伏组件及风电设备等战略性领域的制造产能。该计划依据2025年6月生效的《清洁工业协议国家援助框架》(CISAF)设立,以优惠贷款形式向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提供支持,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此举被认定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适度性,有助于推动清洁能源技术、核心零部件及关键原材料的本土化生产,加速实现净零排放目标,并支撑《清洁工业协议》相关产业发展。该计划是奥地利继2025年12月获批的同规模1亿欧元直接补贴项目后的补充措施,后者截止期为2026年10月31日,聚焦净零技术产能扩建。此前,欧盟已陆续批准德国、希腊、卢森堡等多国类似扶持计划。

浙江一光伏企业被申请破产!来源: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06-09 16:46:27

浙江美尚光伏有限公司因经营困难,被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练市洪塘支行向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该申请于2026年6月3日公开,案号为(2026)浙0503破申19号。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主营业务包括太阳能光伏技术研发、光伏应用产品设计与生产、光伏系统建设及运维、光伏电站投资运营等。自2026年初以来,企业涉诉频繁,已累计作为被告卷入13起诉讼案件,纠纷类型主要集中于买卖合同争议和员工劳动报酬追索,反映出其在供应链履约与劳资关系方面存在持续性压力。目前该案处于破产审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