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7-11 17:16:20

山东能源监管办近日修订发布了《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版“两个细则”)。现将新版“两个细则”情况解读如下:

一、新版“两个细则”的制修订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规范电力系统并网运行管理和电力辅助服务管理,2021年12月,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对并网运行管理及辅助服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山东能源监管办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山东省网源结构、电力运行、市场建设等实际情况,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商讨,充分吸取各方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修订山东省现行管理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规范性文件印发程序,形成了《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两项规范性文件。

二、新版“两个细则”修订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此次全面修订山东省“两个细则”,旨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规范山东省电力系统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推动山东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修订思路如下:

(一)扩大并网主体管理范围

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主体多元化特征,新增抽水蓄能电站、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地方公用电厂等并网主体运行管理要求。将现行的《华北区域并网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山东修订稿)、《华北区域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山东修订稿)、《华北区域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山东修订稿)合并修订为《山东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将《华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山东修订稿)修订为《山东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二)丰富电力辅助服务新品种

考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鼓励风电场、光伏电站以及独立新型储能参与电网正向调节,对满足技术要求的风电场、光伏电站以及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提供的转动惯量、快速调压、一次调频辅助服务给予补偿。

(三)统筹并网运行管理与电力市场运行

考虑并网主体运行情况对电力市场的影响,将市场化并网主体的并网运行管理考核单价由燃煤机组基准电价调整为与市场结算电价相关联电价,并根据不同的考核条款差异化设置考核单价,更好地发挥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

三、新版“两个细则”主要修订内容是什么?

新版“两个细则”主要开展六个方面修订工作,具体如下:

(一)建立健全新增并网主体考核条款

新版“两个细则”首次将抽水蓄能电站、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地方公用电厂纳入并网运行管理。一是抽水蓄能电站。抽水蓄能电站与直调火电、核电同属于省调直调并网发电厂,除不参与调度计划偏曲线考核外,其他考核条款与直调火电、核电保持一致。二是独立新型储能电站。调度纪律、继电保护及安自装置、自动化设备、电力监控系统等考核条款作为通用考核与其他类型并网主体保持一致,并对AGC、AVC、一次调频、非计停、快速调压、检修超期等考核条款进行差异化设置。三是地方公用发电厂。包括调度纪律、继电保护及安自装置、自动化设备、电力监控系统等为通用考核,以及调峰受阻、非计停、母线电压合格率等差异化考核条款。

(二)完善并网运行相关考核条款

一是优化机组降出力考核条款。根据降出力申报时间区分降出力考核标准,对于日前降出力申请,考核力度降低为现行标准的1/3,日内临时提报的降出力考核力度保持不变。设置民生供热机组降出力免考容量,且将供暖期民生供热机组日前降出力考核系数下调25%。保供期间的调峰考核系数由8下调至6,其他时段维持不变。在降低降出力单次考核的基础上,将机组降出力最大考核电量由当月上网电量的1%上调至1.5%。二是增加机组非计停免考核条款。为鼓励机组深度调峰,在低谷调峰期间机组运行在额定容量的40%及以下出力且不影响电力平衡时产生的非计划停运,不计入非计划停运考核。同时根据机组申请停机时间及电力调度机构批准情况,明确非计划停运与临时检修判断条件。三是调整机组调频系数。考虑山东受端电网特性,以及风电、光伏迅猛增长情况下,强化火电机组在电网异常情况下的快速、大幅度负荷调整能力要求,将机组一次调频正确动作率考核系数由3调整为1,一次调频性能考核系数由1调整为3。同时将机组AGC调频速率指标由1.2提高至1.3。四是完善风电场、光伏电站考核条款。增加风电场、光伏电站中期功率预测考核要求,并修改风电场、光伏电站日前功率预测和超短期功率预测考核方法。

(三)新增辅助服务补偿品种

为鼓励风电场、光伏电站以及独立新型储能参与电网正向调节,对满足一定条件下的风电场、光伏电站以及独立储能电站所提供的转动惯量、快速调压、一次调频辅助服务给予补偿,补偿费用由风电场、光伏电站以及独立储能电站按上网电量比例分摊。

(四)优化考核费用计算与分摊方法

一是差异化设置考核电价。对于直调火电机组非计划停运,考核电价为发生时段实时市场结算均价。对于其他考核项目,参与市场结算的并网主体采用月度综合市场交易价格、优先发电采用政府批复上网电价作为考核电价。二是调整考核及补偿费用分摊方式。并网主体考核费用由按照同类并网主体上网电费占比分摊改为按照上网电量占比分摊。

(五)调整调试期发电机组和独立新型储能辅助服务费用分摊办法

调试运行期的发电机组(火电、水电、核电等)和独立新型储能,以及退出商业运营但仍然可以发电上网的发电机组(火电、水电、核电等,不含煤电应急备用电源)和独立新型储能,辅助服务费用分摊标准按照《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3〕48号)要求,高于商业运营机组分摊标准,但不超过当月调试期电费收入的10%。

(六)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及数据报送工作流程

一是调整流程时间节点。进一步梳理电力调度机构、交易机构数据结果计算、公示以及各并网主体对考核结果核对确认工作流程,按照国家规范文件调整各流程时间节点。二是增加对异议申诉期限要求。并网主体对已结算的相关考核和返还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及时提出申诉,经认定后,相关费用在次月考核和返还结果中予以多退少补。原则上申诉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

四、下一步如何推动新版“两个细则”有效落实落地?

本次修订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的有效举措,也符合各个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经过数轮征求意见,相关部门、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调度交易机构对文件出台已经有充分的预期和准备。

下一步,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将及时做好相关技术支持系统升级工作。电力调度机构将对并网主体进行系统培训宣贯,提高并网主体对考核条款的认知和理解。密切关注试运行阶段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分析、及时解答并网主体的疑惑和问题,确保新版“两个细则”衔接有序、运行平稳。

五、对并网主体的建议

新版“两个细则”实施后,将促使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和辅助服务管理更加规范、高效,“奖优罚劣”的作用更为显著。对于机组性能优秀、运行控制灵活的并网主体,将在新版“两个细则”规则体系中实现合理收益;对于运行控制效果差、管理水平低下的并网主体,将付出一定的成本。各并网主体应组织做好新版“两个细则”宣贯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规范、有序开展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做好执行前准备工作。各个并网主体应结合“两个细则”执行情况不断优化机组性能、积极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及时反映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307/11/369588.html
责任编辑:zhangwei_009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2026年山东绿电直连新政深度解读:红区配储可并网 分布式光伏消纳迎新路径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16 11:45:13

本文深度解读山东省于2026年7月8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绿电直连发展的通知》,该政策是国家绿电直连688号文后首个省级落地细则。针对山东作为全国光伏装机第一大省所面临的分布式光伏消纳难、电网红区扩容受限等现实问题,新政明确:在电网无开放容量区域,满足配储、全自发自用及四项安全技术指标前提下,可新建分布式光伏;将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与绿电产业园纳入统一管理,打通多用户绿电直供路径。政策提出四大关键导向:红区破局激活存量屋顶资源;拓展海上油气田、港口、算力中心等新型应用场景;设定60%自用率、20%上网比例等硬性约束,强制配置储能;明确配套储能不得独立入市,聚焦源荷匹配与自用提升。

桂冠电力:2026 年上半年光伏发电量同比增长22.94%来源:桂冠电力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6 09:47:02

桂冠电力发布的2026年上半年发电数据显示,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239.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67%。其中水电贡献最大,达213.27亿千瓦时,增幅57.72%,主要受益于红水河流域来水偏丰(同比多出50%);新能源发电量显著增长,风电达12.95亿千瓦时(+18.59%),光伏达8.79亿千瓦时(+22.94%),反映其装机规模持续扩大;而火电仅4.5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9.44%,主要受广西火电装机容量增长趋缓及新能源占比提升影响,导致火电利用小时大幅下降、发电空间被压缩。整体呈现“水电主导、新能源提速、火电收缩”的结构性变化。

浙江监管办征求2026年浙江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见来源:浙江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7-16 09:18:15

浙江监管办于7月14日就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该示范文本适用于售电公司或批发市场用户(甲方)、绿色电力发电企业(乙方)与电网企业(丙方)三方签订的双边协商绿电交易合同;集中竞价、挂牌等交易形式可不签书面合同,但相关权利义务参照本文本执行。为提升效率,三方可签署承诺书,确认接受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结果并履行合同约定,无需另行签订正式合同。交易电量、电价等关键要素以交易中心发布结果为准。电网代理用户与绿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时,亦参照本合同执行。此外,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其实际结算电量不得再申领国家补贴、申请自愿绿证,且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

全域布局多点开花,协鑫能科AI驱动能源服务版图稳步扩容来源:协鑫能科 发布时间:2026-07-13 09:27:17

协鑫能科售电资质扩至全国16省市,覆盖72.7%工商业用电量;AI电力交易平台(EnergyTS 2.0大模型)支撑2000亿千瓦时交易,预测准确率超94%;虚拟电厂实现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蒙西电网三网全覆盖,可调负荷破100万千瓦;两家子公司获电力需求侧管理最高等级资质。

山东省风电光伏装机占比突破50%!来源:国际能源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26-07-07 09:57:42

文章介绍了山东省能源结构实现历史性转型的进展:截至2026年6月30日,全省风电与光伏装机达1.3056亿千瓦,占电力总装机比重首次突破50%(达50.18%),风光新能源正式成为装机主体;若计入生物质能、核电、水电等,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55.85%。这一转变标志着山东从曾长期依赖煤电(峰值占比超98%)的“煤电大省”,跃升为全国首个风光装机过亿、新能源装机超越煤电的“绿电先锋”。支撑转型的关键举措包括:建成国内最大省域交直流混联电网、新型储能与抽水蓄能规模快速提升、“陇电入鲁”等跨省绿电输送工程投运、以及市场化消纳机制完善,保障了高比例新能源“发得出、送得稳、用得好”。(199字)

不止是省钱,更是安心:一位苏州业主的家庭能源电站使用实录来源:阳光新能源网 发布时间:2026-07-06 10:58:44

本文以苏州淀山湖畔陆先生家的别墅为案例,介绍其安装家庭能源电站后的实际应用效果。该电站采用28kW光伏瓦与40kWh储能设备组成的光储一体化系统,依托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技术,实现发电、防水、装饰功能融合,并适配江南传统建筑风貌。系统搭载HEMS家庭能源管理系统,通过AI预测发电与用电负荷,智能调度绿电,使家庭绿电利用率接近100%,半年未缴纳电费。电站配备五维三级防护与四重安全技术,可在10毫秒内无感切换备用电源,显著提升极端天气下的用电可靠性。此外,年发电约1万度,等效减碳可观,赋予用户安全感、参与感与低碳生活仪式感,为城市住宅绿色转型提供可复制范本。(199字)

多车间制造企业如何实时管控能耗?光储协同智慧能源管理方案解析来源:阳光新能源网 发布时间:2026-07-06 10:30:26

本文聚焦多车间制造企业在“双碳”目标下面临的能耗管理难题,系统剖析其核心痛点:各车间用能数据分散、缺乏统一实时视图;光伏发电与储能系统各自运行,与生产负荷脱节;生产排程未联动电价峰谷与绿电出力,导致能源利用低效;碳排放核算依赖人工,难以满足精准、动态、可追溯的合规要求。针对这些问题,文章提出以“源(光伏)、网(电网)、荷(多车间负荷)、储(储能)”四维协同为核心的智慧能源管理方案,强调构建统一数据平台、部署AI调度引擎、实现光储动态联动与车间级联管控,并通过“动态寻优、协同响应、智能预测”三层能力升级,推动企业从被动用电转向主动能源管理。最后以阳光新能源在京东肥西智能产业园等项目的实践为例,印证该方案在降本、增效、减碳三方面的落地价值。(198字)

河南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发布施行来源:河南能源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6-30 09:57:17

《河南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于2025年6月26日正式发布施行,旨在规范省内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强化其在保障电力供需平衡、稳定市场运行中的“压舱石”作用。细则明确市场成员涵盖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及分布式光伏、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电力交易机构、调度机构和电网企业。核心机制包括:全面推行市场化分时电价,对直接参与交易主体由市场形成价格,对电网代理购电用户则由政府基于现货价格优化峰谷时段与浮动比例;设置申报与出清价格上下限以防范操纵和恶性竞争,并推动中长期限价逐步与现货限价衔接;交易品种覆盖数年、年度、月度及月内(含旬、日)多周期,支持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和滚动撮合等多种方式;强调带曲线签约、分时段结算,并加强交易约束、校核、合同管理、偏差考核与信用监管,确保市场公平、安全、高效运行。

江苏省迎峰度夏演习圆满成功 AI+直控型虚拟电厂贡献协鑫力量来源:协鑫能科 发布时间:2026-06-29 09:18:34

江苏开展2026年迎峰度夏电力负荷管理演习,协鑫能科作为全省唯一虚拟电厂代表,依托AI算法与直控技术,5分钟内聚合25家用户下调负荷超3万千瓦,验证了快速响应、直控可靠与调度精准三大能力,彰显“江苏方案”全国示范价值。

《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条例》立法建议公开征集公告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11 09:40:1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6月10日发布公告,就拟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条例》公开征集立法建议。该条例已纳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项目调研计划,旨在回应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规范全区电力规划、建设、生产、供应与使用等关键环节。公告强调立法需坚持科学性与民主性,广泛听取电力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及公众意见,所提建议须立足实际问题,兼具务实性与前瞻性。社会各界可于2026年7月15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提交意见,相关材料需明确标注“《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条例》征集意见”字样。此举标志着内蒙古地方电力法治建设进入实质性筹备阶段。

分布式光伏执行三大严控!浙江开化县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来源:开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6 17:14:07

开化县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系统性加强全县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文件明确将分布式光伏项目作为管控重点,提出“三大严控”:一是严控安装高度,区分坡屋面与平屋面设定0.3米至1.5米的垂直高度上限;二是严控风貌协调,要求组件色彩材质与乡村环境融合,优先选用薄膜、彩色或仿古瓦组件,并利用建筑构件进行视觉围挡;三是严控违法建设,禁止借光伏之名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建,严禁在露台、消防通道等敏感区域布设。同时,文件划定了十大重点管控区域,涵盖古村落、生态红线、老旧房屋及电网承载力不足区域等,并对集中式光伏用地、生态兼容性及审批流程作出细化规定,构建起覆盖备案、建设、验收、接入、市场及惩戒的闭环管理体系。(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