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指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度上网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50%,地方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会同电网企业加强项目运行情况监测评估,对于出现两年上网电量比例超50%的项目,设置防逆流设施,后续不允许上网。
11月10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细则》指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度上网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50%,地方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会同电网企业加强项目运行情况监测评估,对于出现两年上网电量比例超50%的项目,设置防逆流设施,后续不允许上网。
近日,云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26年云南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风电场和光伏电厂2026年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应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上网电量的80%。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已出具结算依据的,待年度签约比例认定工作全部结束后一并开展清算工作,清算仅在批发侧执行。
10月9日,宁夏发改委印发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文件,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并能实现电量物理溯源的模式。
9月10日,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下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告知书。通知强调,自2026年1月起,本市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上网电价;2025年底前暂按现行政策、规则执行。
8月5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海市贯彻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参与市场交易。2025年底前,上海市集中式光伏、集中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上网电价。
7月29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要采用“保量保价”和“保量竞价”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优先发电参与市场,应放尽放,实现优先发电与优先购电规模相匹配。
7月16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绿电直连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要强化源荷适配。绿电直连项目应实现内部资源协同优化。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一般不超过20%。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由负荷作为主责单位。方案指出,绿电直连项目应按国务院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
7月14日,赣能股份发布关于2025年半年度上网电量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司所属电厂2025年半年度实现上网电量70.02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0.81%,其中:市场化交易电量67.05亿千瓦时,占上网电量的95.75%。其中,光伏装机规模644.1MW,2025年1-6月光伏上网电量3.35亿千瓦时,同比增涨114.74%。
光伏头条获悉,7月10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明确,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推动上网电量全面进入
电力市场。2026年1月1日起,全省新能源(所有风电、太阳能发电,下同)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参与市场交易的方式按照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执行,鼓励具备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