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某县印发光伏设施建设规范 不合规一律断网整改!

来源:北极星分布式光伏发布时间:2021-11-02 10:49:47

  近日,福建漳州华安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县城光伏设施建设规范管理的通知》,通知表示为切实加强华安县光伏设施建设管理,结合华安县实际,在县城规划区内设置禁建区和控制区,各乡镇根据实际划定禁建区和控制区。禁建区内禁止新建光伏设施,控制区内需按统一标准进行建设。

  禁建区内禁止新建光伏设施,控制区内需按统一标准进行建设,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给予并网。已建成的光伏设施需按要求进行整改。

  逾期未整改的,县城管局发函至县工信局,由县工信局通知电力部门进行断网。业主按要求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相关部门再按程序对其恢复并网。

  详情如下:

  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城光伏设施建设规范管理的通知

  华政办〔2021〕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安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光伏设施建设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规划管理

  1.设置禁建区和控制区。在县城规划区内设置禁建区和控制区,各乡镇根据实际划定禁建区和控制区。禁建区内禁止新建光伏设施,控制区内需按统一标准进行建设,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给予并网。省级以上传统古村落原则上均为禁建区。县城规划区禁建区和控制区见附件1。

  2.制定建设标准:根据坡屋顶样式进行建设,坡度为25度。效果图见附件2。

  二、规范建设秩序

  (一)光伏设施业主在建设之前需办理相关手续

  1.在县城规划区内的,业主需向县城管局提出申请,并按统一标准进行建设。建设完成后,业主再提出申请,由县城管局牵头联合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华丰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查看,确认建设符合要求后,发放验收合格单,电力部门再根据验收合格单给予并网。

  2.在县城规划区外的,业主需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按统一标准进行建设。建设完成后,业主再提出申请,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查看,确认建设符合要求后,发放验收合格单,电力部门再根据验收合格单给予并网。

  (二)已建成的光伏设施需按要求进行整改

  1.在县城规划区内的,由县城管局联合华丰镇人民政府通知业主按照规范标准在限期内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县城管局发函至县工信局,由县工信局通知电力部门进行断网。业主按要求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相关部门再按程序对其恢复并网。

  2.在县城规划区外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通知业主按照规范标准在限期内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各乡(镇)发函至县工信局,再由县工信局通知电力部门进行断网。业主按要求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相关部门再按程序对其恢复并网。

  三、明确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发挥属地作用,加强工作宣传;接受业主的申请,告知业主建设标准;通知建设不规范的光伏设施业主进行整改,并组织进行现场验收。

  (二)县城管局:接受光伏设施业主的申请,告知业主建设标准,召集相关单位对建设完成的光伏设施进行验收,发放验收合格单;通知建设不规范的光伏设施业主进行整改,并组织进行现场验收。

  (三)县住建局:根据风貌,协同县城管局制定相关建设标准,并参与现场验收。

  (四)县自然资源局:制定禁建区和控制区,并参与现场验收。

  (五)县工信局:协助相关部门通知电力部门对建设不规范的光伏设施进行断网。

  (六)电力部门:对符合要求的光伏设施业主办理相关并电手续,对不规范的进行断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华安县光伏设施建设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县光伏设施建设规范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城管局,具体负责县光伏设施建设的组织协调及日常事务工作。

  (二)加大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召开现场会、建设光伏示范点等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载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光伏建设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了解并规范建设光伏设施。

  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福建电力现货市场9月30日起“转正”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23 08:48:04

福建电力现货市场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运行,标志着其历时七年多的探索实践进入新阶段。该市场自2019年6月启动模拟试运行,2025年3月起开展连续全月结算试运行,并于同年9月深化为连续结算试运行,迄今已平稳运行超18个月,经受了迎峰度夏、度冬、汛期、极端天气及重大活动保电等多重场景检验。评估显示,其规则体系健全,风险防控、信息披露、信用管理等制度完善,技术系统与人员保障到位,且与省间及区域市场衔接有序。经第三方评估认定具备转正条件,并获省政府同意及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备案。至此,全国正式运行的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增至10个。

福建龙岩市:建设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 布局建设光伏和新型储能等项目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0 14:06:51

本文是中共龙岩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构建具有龙岩特色的创新体系加快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系统部署了龙岩市未来十五年(至2035年)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文件以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为遵循,聚焦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出构建“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研用结合的成果转化”“两创融合的现代化产业”“全域覆盖的数智赋能”“近悦远来的创新人才”“优质高效的创新生态”六大体系。核心举措包括: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与高价值专利,攻关新材料、锂电新能源等关键技术;建设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布局光伏、抽水蓄能及新型储能项目;深化“沿海研发+老区制造”协作,推广“揭榜挂帅”“人工智能+”等机制;并配套强化人才引育、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保障支撑。(199字)

福建:支持民营企业投资能源基础设施 具备条件的核准类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15 09:10:59

福建省发改委于9月14日印发《福建省支持民营企业投资能源领域基础设施工作导则(试行)》,旨在规范、引导和激发民间资本参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导则适用于火电、海上风电、光伏、新型储能、充电桩、虚拟电厂等九大类项目,明确民营企业可通过自主投资、合资合作或服务外包等多种方式参与。对核准类项目,要求在申请报告中专项论证民企参与可行性,具备条件的可实现民企持股比例超10%。文件强调平等准入、安全优先与规范运作原则,要求民企依法取得资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网项目须服从统一调度。收益分配实行“同股同酬、同权同责”,严禁单方违约或增设负担,并健全退出机制与要素保障政策。导则有效期两年。(199字)

3.44GW!福建光伏电站2026年开发建设方案印发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7 10:43:32

福建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印发《光伏电站2026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明确当年全省光伏开发总规模为3436.2兆瓦(3.44GW),涵盖60个正式纳入建设方案的项目;另有32个、总容量4345兆瓦的项目因电网消纳受限暂列储备库。方案依据国家能源局104号文及福建省资源禀赋制定,强调项目须按期完成备案与全容量并网,并严格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及电力业务许可证申领要求。电网企业需统筹配套电网建设,保障“能并尽并”。各级发改部门须强化前期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及时纠治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并对滞后项目动态跟踪、适时调整,以推动光伏高质量有序发展,支撑能源转型与“双碳”目标实现。(198字)

福建漳州梳理滞后项目清单,推进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来源:漳州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27 08:52:10

漳州市发改委近期赴漳浦、云霄、东山等地开展实地督导,聚焦集中式光伏电站滞后项目,系统推进问题整改与建设提速。文章围绕三大核心举措展开:一是精准梳理滞后项目清单,按用地报批、土地流转、送出工程等关键环节分类识别堵点,区分客观制约、协调困难及企业主观不力等因素,实行差异化处置;二是优化跨部门协同服务,强化发改牵头作用,联动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及属地乡镇,打通审批、要素保障与并网投产全流程,实施全过程闭环督办;三是严守安全底线,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管控覆盖土建、安装、架设全周期。后续将依托“44336工作机制”,压实三方责任,加快项目落地并网,支撑现代化滨海城市建设。

重庆“十五五”规划:持续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8-25 09:39:46

《重庆市“十五五”美丽重庆建设规划(2026—2030年)》是指导未来五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旨在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和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规划以“九治”(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为牵引,系统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与生态系统优化;聚焦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快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明确提出持续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拓展可再生能源供给;同步深化绿色产业转型、交通低碳升级与城乡风貌提升,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到2030年,力争实现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稳定达Ⅱ类、PM2.5持续下降、碳达峰目标如期达成、森林覆盖率保持55%以上等核心目标,全面筑牢生态安全底线。(198字)

清理光伏项目 告别“跑马圈地”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2026-08-17 09:41:07

今年以来,全国集中清理超1000个长期圈占光伏建设指标却迟迟不开工、不落地的闲置项目,涉及备案终止、撤销或销户。这些项目普遍存在“纸面年龄大、实际建设零”的现象,占用电网接入容量等稀缺资源,实为囤积待涨、成本观望或盲目跟风所致。清退行动旨在破除资源套利乱象,释放空间给具备真实建设能力与稳定收益能力的优质项目。文章进一步提出系统性治理路径:提高备案门槛,强化开发主体资质、资金与经验审核,探索保证金及开工约束机制;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推行“有效期管理”,按季度通报进度并精准管控各建设节点;优化指标再分配,优先支持有在建项目、并网业绩和真实投资记录的企业,并建立“负面清单”限制曾被清退企业短期内重新申报。最后强调,企业需转向重质量、强运营的精细化发展模式。

河北: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光项目参与村镇微能网试点建设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07 15:04:14

河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启动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路径与新模式。试点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满足工商业用能为主的综合微能网,面向乡镇产业园区、大型农业基地等负荷集中区,由县级能源部门组织申报,每市限报1个,要求系统电压等级不超110千伏、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建成后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50%,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60%;另一类是以保障农村生产生活及边远、灾害频发地区用电为主的微能网(群)或智能/应急微电网,由两大省级电网公司牵头组织实施,强调公益属性和基本用电保障。通知明确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参与试点,并对新谋划项目提出用地、规划等前置审批要求。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8月20日前提交,经初审后择优上报国家能源局。(199字)

福建诗山镇: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来源:诗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29 09:58:40

福建南安市诗山镇于2026年7月27日发布通告,启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聚焦光伏板下方屋面存在的违规围挡、封闭搭建、私自改造及杂物堆放等突出问题,明确要求光伏安装运维企业全面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并督促房屋产权人限期整改;业主须立即拆除违建、清理堆放物,恢复屋面空旷原状。通告强调,此类违规行为易导致疏散受阻、散热不良、荷载超标,进而引发坍塌、火灾、触电等安全风险。对逾期未改、拒不配合或整改反弹的,镇政府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并追究相关企业及业主的经济、行政与法律责任,旨在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建筑结构及电力运行安全。(198字)

福建:暂不支持离网型绿电直连项目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8 08:31:26

福建省发改委于7月24日发布通知,明确有序推进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政策重点支持未接入公共电网的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开展并网型绿电直连,但除科技攻关试点外,暂不支持离网型项目。适用对象包括新增负荷配套新能源项目,以及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型外向企业、零碳园区和高耗能园区等存量负荷主体。绿电直连分为单一用户专线直供和多用户共用专线两种模式,禁止向居民和农业用电延伸,优先面向国家级或省级零碳园区及高耗能产业园。项目须由独立法人主体实施,可采用电源与负荷合资、园区管委会或单一投资方等形式;配套储能须与负荷投产节奏同步,并落实整体规划、同步投产原则,分期建设需匹配负荷增长,同时制定内部调节与应急保供预案并备案。(199字)

辽宁:风、光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减半来源: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6-09 16:50:43

本文为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张健委员《关于加快建设清洁能源强省的建议》的正式答复,聚焦朝阳市新能源发展与全省清洁能源产业支持政策。全文围绕三大方向展开:一是实施差异化布局,明确朝阳作为辽西北风光资源富集区,在“十五五”期间获全省最大规模风电、光伏建设指标及70万千瓦新型储能布局;二是加大绿色产业培育,推进绿氢氨醇示范项目和燕山湖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三是优化发展环境,通过电力市场化改革、电价机制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及专项资金支持等多维举措,强化要素保障与政策协同,全面支撑清洁能源强省建设。(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