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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服务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未参与配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各地可给予容量电价。鼓励633号文件出台后开工建设的抽水蓄能电站自主选择执行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并参与电力市场。区域共用抽水蓄能电站的容量电费分摊比例根据容量分配比例确定,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优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容量电价政策和适时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周密组织实施,做好政策解读,引导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本次竞价机制电量总规模141.66亿千瓦时,其中风电122.24亿千瓦时,光伏19.42亿千瓦时。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下限均为120%。机制电价申报价格单位为“元/千瓦时”,风电、光伏竞价申报上限均为0.36元/千瓦时,竞价申报下限为0.15元/千瓦时。风电、光伏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2年。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未尽事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竞价监督电话:0771—2328682(工作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5〕902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委,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有关发电企业:现将《河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上网电价和交易机制按照跨省跨区送电相关政策执行,不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实施范围。
2026年1月22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补充完善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对参与零售侧市场交易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零售穿透部分用电量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结语告别固定的政策性分时电价,迎接市场化、动态化的电价时代,并非光储系统价值的终结,而是智能能源时代的真正开端。通过AI调度与微网协同,光储系统正从单一的“储能设备”升级为“能源智能平衡器”,在波动中捕捉价值,在变化中重塑未来。
1月21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本次竞价范围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投产的风、光项目。
为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机构统筹组织,指导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等单位共同做好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核发、划转、核销、异议处理、监管工作按照《实施细则》规范有序开展。
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绿证核发、划转、核销及相关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后,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为其自动建立唯一实名绿证账户。
文件指出,为有效衔接广西电力现货市场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暂定广西电力现货市场申报上限为0.75元/千瓦时、申报下限为0元/千瓦时,出清上限为1.125元/千瓦时、出清下限为0元/千瓦时。后续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上限考虑工商业用户尖峰电价水平等因素确定,申报价格下限考虑新能源在电力市场外可获得的其他收益等因素确定,具体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适时调整。
12月25日,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意见的通知,对峰谷时段进行调整。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在我国能源结构加速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为助力能源强国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意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针对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