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85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2%;第二产业用电量56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其中,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6.4%;第三产业用电量16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1%,其中,充换电服务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增长较快;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1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9%。
直连电源为分布式光伏的,按照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政策执行。绿电直连项目整体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
绿电直连项目整体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项目规划新能源利用率应参照自治区能源局确定的年度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绿电直连项目享有平等市场主体地位,建成后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显著增强,系统调节能力大幅提升,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
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确定电源规模,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直连负荷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后续年度不断提高,2030年前不低于35%。鼓励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发电量全额自发自用,确需采用余电上网模式的,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超过20%,并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建成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报告报送省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近日正式对外公布的前三季度用电量等电力数据显示,经济持续保持平稳运行,能源供应平稳有力。其中,一、二、三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2.5%、4.9%和6.1%,同比增速逐季回升。第三季度,第二产业用电量比上半年用电量提高2.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电量比上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发布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八)除《办法》中明确的可专线供电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外,涉及自发自用上网模式的,用户和光伏发电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九)对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暂不设自发自用电量比例要求。十五)对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允许合并备案并分别接入电网。
10月24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光伏发电管理的通知。文件指出,除《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明确的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种分布式光伏发电类型外,其他分布式光伏发电可按照集中式光伏电站备案。
9月份,全社会用电量88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第二产业用电量57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第三产业用电量17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28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6%。
9月份,全社会用电量88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1-9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776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为72557亿千瓦时。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1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2%;第二产业用电量490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第三产业用电量150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23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