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贵州省林业局就《省林业局 省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用林用草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文件,项目建设用林用草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定,严禁超许可范围、内容进行施工,严禁违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单位的管理监督,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配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管。
全文如下: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608/20/50027871.html
8月13日,贵州省林业局就《省林业局 省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用林用草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文件,项目建设用林用草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定,严禁超许可范围、内容进行施工,严禁违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单位的管理监督,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配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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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询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该文件旨在推动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项目规划、建设、并网、验收及运行等环节,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告明确了公众提交意见的三种渠道:邮寄信函至洞头区发改局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或拨打能源和环境科电话反馈,并要求来件注明文件名称及“修改意见”字样。附件同步提供了征求意见稿全文,供公众查阅参考。此举体现了地方政府在新能源领域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的工作导向。
本文介绍了河北省承德市2025年风电、光伏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配置的最新进展。8月14日,承德市公示了6个风电、光伏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总装机规模达650兆瓦;其中河北交投集团获得最大份额,其余中标企业包括英利等共5家。此次竞配系对前期部分项目的二次调整——此前,河北省发改委于2025年12月31日发布全省竞配清单,承德市共纳入16个项目、总规模187.67万千瓦;2026年1月27日,承德市发改委首次公布投资主体配置结果。本次公示的650MW项目与1月结果存在部分重叠,表明相关项目因故重新组织了竞争性配置。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于8月4日公示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总规模达218.75兆瓦。其中包含两个风电项目:竹子山风电场(三期)装机6.25万千瓦、杨梅山风电场(二期)装机5.625万千瓦,合计118.75兆瓦;一个光伏项目——松山光伏发电项目,装机10万千瓦。全部项目由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10亿元。此次竞配是陆良县推进新能源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统筹开发本地风、光资源,支撑区域清洁能源发展目标。
辽宁省朝阳市发改委于2026年8月5日公示了该市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本次竞配共涉及10个项目,包括9个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90万千瓦)和1个光伏项目(装机容量15万千瓦),合计规模达205万千瓦(即2.05GW)。所有项目均通过第三方机构组织的专家评审程序确定中选企业,其中光伏项目由鞍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中标。公示期为2026年8月5日至7日,期间相关申报主体或利害关系人可就结果提出书面异议。该工作依据辽宁省关于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相关政策文件开展,旨在规范新能源建设规模分配,推动地方清洁能源发展。
晋中市能源局于8月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风电、光伏等已获开发建设指标项目的全周期管理。通知明确,项目单位须在取得指标后1年内实现实质性开工——光伏项目需完成升压站基础或10%支架基础浇筑,风电项目需完成首台风机基础浇筑;并网时间以省能源局下达计划为准,部分并网项目须在首次商业并网后6个月内实现全容量并网。对未按期开工、无故延迟并网或主动退出等情形,将依规核减或废止项目指标,并将企业履约情况纳入后续申报审核。文件还要求建立月度调度机制,压实属地监管与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跨部门协同服务,以提升项目落地效率和资源利用水平。(199字)
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呼和浩特和林格尔、乌兰察布察哈尔两大绿电园区电力基础设施项目,总规划风电与光伏装机规模达667万千瓦。两项目均采用“增量配电网+绿电直供”模式,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分近、中、远三期推进。其中,和林格尔园区将新建及扩建多座220千伏变电站,配套建设输电线路,用电负荷由近期86万千瓦提升至远期320万千瓦;察哈尔园区同步实施变电站新建扩建与线路铺设,负荷从127万千瓦增至347万千瓦。所有新能源、储能及电网工程须于2026年底前启动建设,2027年底前完成并网及电力业务许可申领。(199字)
本文围绕高海拔地区风电开发中混塔(钢-混凝土混合塔筒)供应商的选择问题展开,指出在风资源潜力大但运输、吊装与施工条件严苛的高海拔及复杂地形区域,混塔因可分解运输、现场装配等优势成为技术“必选项”。文章以风领新能源为典型案例,系统阐述其可靠性依据:一是主导制定多项行业核心标准,具备技术话语权;二是获全球首个混塔型式认证及TÜV全系列认证,构建覆盖研发、生产、应用的全生命周期质量保障体系;三是通过陕西志丹(黄土高原山地)、甘肃马鬃山(戈壁高地)、内蒙古阿拉善(沙戈荒)、白水(新一代UHPC锥塔)等多地形标杆项目验证极端环境适应性;四是依托15大生产基地与3000套年产能,支撑规模化、一致性交付。全文强调,其18GW累计交付零倒塔记录,是高海拔风电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保障。(199字)
河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启动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路径与新模式。试点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满足工商业用能为主的综合微能网,面向乡镇产业园区、大型农业基地等负荷集中区,由县级能源部门组织申报,每市限报1个,要求系统电压等级不超110千伏、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建成后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50%,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60%;另一类是以保障农村生产生活及边远、灾害频发地区用电为主的微能网(群)或智能/应急微电网,由两大省级电网公司牵头组织实施,强调公益属性和基本用电保障。通知明确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参与试点,并对新谋划项目提出用地、规划等前置审批要求。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8月20日前提交,经初审后择优上报国家能源局。(199字)
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在202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2022至2025年间,两家央企在盘石、世昌等地实施的5个光伏项目共占用林地、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约1.56万亩,按每平方米20元标准测算,应缴耕地占用税约2.08亿元,但截至2025年6月尚未及时征收入库。审计建议财政部门协同自然资源、林业、税务等部门核实用地面积、加强政策辅导并推动企业依法申报。松桃县财政局据此落实整改,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与联合征管机制,精准核定税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成功征收入库耕地占用税7591.93万元,其中县级分成5888万元。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8月4日公示拟申报纳入河北省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名单,总规模达1.2吉瓦(GW)。此举依据河北省发改委关于风电、光伏项目投资主体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相关通知,保定市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双盲”评审方式完成招标,最终确定华电、华润、华能、国家电投等企业为中标投资主体。本次共遴选12个项目,涵盖风电与光伏发电两类,旨在统筹推动本地新能源项目建设。公示期为2026年8月4日至8日,社会公众如对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市发改委新能源科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