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家住建邺区梦都大街188号御江金城的陈先生,在网上看到“个人发电,用不完的电还可以卖给电力公司”的消息。平时就喜欢琢磨的他,自己上网查相关太阳能发电系统集成公司后找到南京向阳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为其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光伏发电系统。从2013年7月投资在自家别墅的屋顶上安装了光伏发电系统,并于11月5日与当地供电部门签订了并网协议,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上网卖电。至2013年年底,陈先生家利用光伏发电系统共发电614千瓦时,自用270千瓦时,上网“卖电”344千瓦时。根据目前江苏脱硫标杆电价0.43元每千瓦时计算,陈先生“卖电”收益147.91元。因此,陈先生委托王工程师,来建邺国税代开了个人光伏发电普通发票126.42元,以便与供电部门进行结算。
按照税法规定,个人若按次纳税,每次(日)销售额低于500元的,个人可凭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国税机关代开免税普通发票;对代开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须另行提供购销双方合同。
据介绍,去年国家电网提出《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规定从当年3月1日起,对于普通用户自建发电设施所产生的太阳能、风电等清洁能源,公司将按国家规定电价予以全额收购。
南京向阳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发展太阳能发电系统集成的企业。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开发、咨询、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总承包。业务主要有太阳能发电系统设备的设计、开发、采购、成套、安装、调试及太阳能发电系统工程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等。我们建立并不断完善一系列业务流程及管理制度,主要流程与制度:前期的策划、方案选择、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设备采购、项目管理、安装施工、试调与系统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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