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建关于清算2012年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来源:@张雷-PV发布时间:2013-12-23 15:24:48
财办建[2013]90号 关于清算2012年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金太阳和光电建筑示范项目按期验收并网发电的5.5元/Wp;2013-12-31前验收发电的5元/Wp;2014-06-30 前验收发电的4元/Wp,还完不成的,取消资格。对于光电建筑应用集中示范区项目,2014-06-30前验收并网,按照实际装机5.5元/W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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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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