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步配套项目方案编制大纲与标准化申报表,落地国家绿电直连顶层政策,结合省内分布式资源与制造业特色划定并网、离网两类实施模式,覆盖新增负荷、出口降碳企业、自备电厂改造、消纳受阻新能源四大适用场景,创新支持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参与专线直供。文件明确 60% 自发自用、20% 余电上网硬性消纳指标,划定 220 千伏接入专项安全评估红线,鼓励民资多元合资投建,实行市级联审印发建设计划、省级备案的分级管理机制,要求项目整体入市交易、不得由电网代理购电,同时建立月度电量管控、年度运行评估、5 年累计 3 年不达标强制退出的闭环监管体系,通过规范化专线直连模式拓宽新能源就地消纳渠道,助力省内制造、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应对国际碳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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