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上网电价有望告别“一刀切”

来源:发布时间:2013-05-14 08:49:55

光伏上网电价有望告别“一刀切” 相关报告建议设定4类资源区分级定价

  全国各地光照资源条件不同,成本不同,但光伏上网电价却是统一价。这种“一刀切”的上网电价,能不能有所突破呢?昨天,《中国光伏分类上网电价政策研究报告》在上海发布。报告建议将我国分为4类资源区,根据投资成本及回报期,分别设定不同的区域光伏标杆上网电价。

  这份报告由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主持完成。报告设定,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分别为一类资源区大于1600小时,二类资源区在1400-1600小时之间,三类资源区在1200-1400小时之间,第四类资源区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小于1200小时。根据资源状况和发电成本测算出适用于各区域的光伏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一类资源区0.8元/kWh,二类资源区0.9元/kWh,三类资源区1.0元/kWh,四类资源区1.1元/kWh。

  而分布式开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光伏发电系统,由于其方便就地消纳,可以减少远距离输送造成的损失。报告建议,对分布式光伏自用电分区电价补贴按照分区上网电价增加25%的计算方式来确定分布式发电内控分区电价,即一类资源区1.0元/kWh,二类资源区1.15元/kWh,三类资源区1.25元/kWh,四类资源区1.35元/kWh。

  目前我国光伏发电仍然采用除西藏自治区1.15元/kWh以外,其它地区1.0元/kWh的单一光伏上网电价。从国际经验来看,合理的电价政策引导对光伏产业的发展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建立合理有效的电价机制不仅能够推动产业的发展,还可以有效降低政府补贴支出,使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效益最大化。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305/14/37958.html

责任编辑:solarstar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湖北:分布式新规发布!一般工商业自用比例≥50%,公共机构项目不限制来源:湖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04 16:15:38

近日,湖北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联合印发《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三是其他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满足年度自发自用电量原则上不低于年度发电量的50%,不满足比例要求的项目,次年在参与电网调峰时增加调峰力度。分布式光伏所在的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应当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采用全部自发自用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受当地可开放容量限制。

浙江台州市三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发布来源:浙江台州市三门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5-11-20 15:41:05

11月17日,浙江台州市三门县发改局印发《三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该《导则》共5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备案管理,明确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一般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环节相关要求。二是建设管理,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验收流程。四是责任分工,明确县发改局、县供电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局等6家单位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作中的责任分工。

浙江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发布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1-19 14:40:32

11月17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本细则适用于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管理、项目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管理、运行管理等。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与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作要求,其上网电量全额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

新发展形势下新能源消纳及市场化的思考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5-11-11 15:39:54

广东分布式光伏的快速发展给配电网带来了不小压力,新能源消纳难题愈发凸显。广东省能源局积极响应和落实“136号文”精神,于9月19日正式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推动广东正式迈入新能源全面市场化的新阶段。新能源参与现货市场面临低价风险。

辽宁分布式光伏管理细则:自发自用年度上网电量占比不高于50%来源:辽宁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1-10 15:51:20

11月10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细则》指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度上网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50%,地方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会同电网企业加强项目运行情况监测评估,对于出现两年上网电量比例超50%的项目,设置防逆流设施,后续不允许上网。

河北:一般工商业自用比例≥30%、50%,“红区”配储能可建设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1-03 15:08:52

上网模式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依托公共机构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不低于30%,依托工商业厂房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不低于50%。

湖南岳阳市2025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发容量公布来源:Gessey聚焦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5-10-24 11:22:06

10月20日,湖南岳阳市发改委发布岳阳市2025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发容量,有7个黄色预警区域,5个绿色发展区域,剩余可开放总容量26.86万千瓦。

取消中大型项目补贴!法国光伏政策“激进”转型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10-22 15:49:42

法国可再生能源委员会近期公布太阳能上网电价重大调整方案,标志着该国光伏政策从固定补贴向市场化定价的关键转型。CRE强调,此举旨在缓解分布式光伏激增导致的电网拥堵,同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降低终端用电成本,回应2024年居民电价因补贴上涨12%引发的政府干预事件。政策调整已引发行业强烈反应。法国此次改革虽滞后于市场趋势,但激进程度更甚。

无锡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实施细则印发来源: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0-17 16:18:04

10月15日,无锡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实施细则印发。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备案机关应根据《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项目责令限期改正。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向备案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未开工建设且未申请延期的项目,备案机关应兰予以提醒,经提醒后项目仍未作出处理的,备案机关移除项目向社会公示的备案信息,项目单位获取的备案证明文件自动失效。

湖北分布式征求意见:一般工商业自用比例不低于50%,自用项目不受可开放容量限制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9-24 09:47:38

公告指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

三部门: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加快推进风光大基地、分布式光伏、水风光一体化开发来源:工信部 发布时间:2025-09-18 16:05:44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装备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文件明确,扩大国内有效需求。依托能源领域重大工程项目,稳定电力装备需求。加快推进陆上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水风光一体化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