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明日起,私人利用太阳能、生物能所发的“绿电”,在办理不算太复杂的手续后,可以卖给国家电网。
国家电网的这一“开明姿态”,缘自其昨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将从3月1日起正式施行。需要指出的是,“意见”去年下半年就已全文公布,这次国家电网重炒“冷饭”,无非是正式明确了“意见”的实施时间。
国家电网的社会形象不佳,在于其始终背负着垄断的包袱。去年,山东魏桥集团(民企)自办电厂将自发电“偷偷”卖给周边企业使用,遭到有关部门毫不含糊的“杀伐”。假如拿此对照,短短半年多时间内,国家电网的态度似乎有了180度的大转弯。
由是,闻私人绿色发电能卖给国家电网,诸多网友发出了“太阳今日西边出”的感慨,也有不少网友认为这的确有点不可思议。
其实,它与国家电网保守抑或开明无涉,更与供电市场化改革毫不沾边。至于去年查禁山东魏桥集团自办电厂,也不是简单的维护垄断格局。山东魏桥电厂的自发电属于小火电,就算全部自用,其前提也须建立于国家电网供电不足时的应急之需。其最终受查处,干扰电力供给市场秩序乃至侵犯国家电网既得利益皆在其次,关键是它触犯了国家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此外,从明天起允许私人绿色发电卖给国家,也非国家电网从此变得开明了。而是2006年元旦起施行的《可再生能源法》早有明文规定。该法的明确要求有三条:第一、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第二、国家电网必须无条件收购可再生能源发出的电能;第三、国家财 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所见,该法施行已满七年零2个月,具体落实法律要求的“意见”才开始实施,非但不能证明国家电网的开明,而只能证明国家电网落实法律条文的一拖再拖。
还有,闻北京顺义区某联排别墅小区,有个叫如海(化名)的业主,自建一套光伏发电系统于今年1月25日正式并网。有媒体在报道“意见”实施时,想当然地将此视为“中国第一例家庭光伏电站”,这同样属于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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