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40号和第41号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调查。此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产品英文名称为Solar-Grade Polysilicon,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8046190,该税则号项下电子级多晶硅不在本次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将从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上述进口产品的倾销、补贴情况及其对中国同类产品产业造成的损害进行调查,并依法做出裁决。
自发布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补贴调查,以及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调查确定的调查期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商务部表示,7月2日正式收到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公司、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公司、洛阳中硅高科技公司和大全新能源公司代表大陆多晶硅产业提交的书面申请,请求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补贴调查。另外,商务部并于同日正式收到上述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