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DOC)在完成加急日落复审后作出最终裁定,决定继续对来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晶体硅光伏进口产品征收现有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AD/CVD)。在最终评估中,商务部称,一旦取消这些关税,倾销和补贴行为极有可能“死灰复燃”。

美国商务部的日落日落终身维持了对来自中国和台湾太阳能产品进口的长期 AD/CVD 关税。(配图来源:MISTER DIN/Shutterstock.com)
美国商务部在其最终评估中指出,如果撤销对来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晶体硅光伏产品的反倾销税,可能会导致倾销行为的持续或再次发生,其中中国的倾销幅度预计为165.04%,中国台湾地区为 27.55%。同样,在反补贴税方面,若撤销相关税令,补贴率可能会维持在 29.72% 至 41.57% 的范围内。
回顾历史,美国商务部于2015 年 2 月首次对上述两个地区的光伏进口产品发布了 AD/CVD 税令,并于 2025 年 8 月启动了针对这些税令的第二次日落复审。
此次裁定延续了美国近期对华光伏贸易的强硬姿态——就在上个月,美国商务部刚刚宣布对三家中国制造商的光伏电池和组件进口征收高达117.41% 的反补贴税,并将其他未受审查公司的税率定为 9.07%。作为回应,中国最近也宣布将对来自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口产品的反倾销税延长 5 年,直至 2031 年。
除了“双反”关税的延续,另一项涉及关税豁免的法律纠纷也引发了行业关注。据报道,美国政府已与针对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裁决的上诉“脱钩”。此前,拜登政府曾给予东南亚进口光伏产品 24 个月(2022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的关税豁免期(Moratorium),但 CIT 裁定这一举措无效,引发了市场对于可能追溯征收数十亿美元关税的担忧。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602/14/5001846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