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细则》指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度上网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50%,地方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会同电网企业加强项目运行情况监测评估,对于出现两年上网电量比例超50%的项目,设置防逆流设施,后续不允许上网。
近日,广东省136号文增量竞价结果公示,共11654个项目入选,入选项目单体最大规模达20MW以上。分布式光伏竞价出清结果为0.36元/千瓦时,共46.5亿电量纳入机制规模。根据广东136号文竞价文件,广东这一轮机制电价的竞价项目范围为2025年6月1日-2026年10月31日投产或承诺投产,且未纳入机制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价上下限:光伏项目竞价上限为每千瓦时0.40元,竞价下限为每千瓦时0.20元。
11月4日,贵州省发改委发布《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机制竞价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就两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1)机制电量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机制电量比例,但不得超过其当期全部上网电量的90%。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上下限分别为:风电:0.19~0.3515元/度;光伏:0.25~0.3515元/度。3)执行年限增量项目执行期限为12年。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至17日。
10月31日,国网新能源云平台发布了《2025~2026年辽宁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组织公告》,公告显示:1、竞价主体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
10月29日,国网新能源云发布关于2025年下半年青海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显示,结合目前竞价项目审核过程中申报主体数量未达预期,致使青海省2025年下半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申报总电量未能达到预定规模的实际。现将青海省2025年下半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量总规模由原22.41亿千瓦时同比例调整至16.68亿千瓦时。10月29日,国网新能源云平台公示青海机制电价竞价资质,共27个项目入选,总规模5475.91792MW。
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确定电源规模,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直连负荷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后续年度不断提高,2030年前不低于35%。鼓励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发电量全额自发自用,确需采用余电上网模式的,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超过20%,并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建成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报告报送省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近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重庆市能源局印发《关于2025—2026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文件:(一)电量规模。单个项目机制电量申报比例上限为90%。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价上限均为0.3964元/千瓦时,竞价下限均为0.2元/千瓦时。3.“厂用电率”为全市该类型电源2022—2024年平均厂用电率,其中风电为0.8%,光伏为1.3%。2.完整性承诺。
10月2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增量项目机制电量:项目机制电量上限按照中标电量确定,选择比例方式的,按照中标电量除以该项目全年预测上网电量确定。原则上按年组织,视情况调整竞价组织频次,2025年开展首次竞价。
李婷用具体数据展现中国新能源领域的飞跃:过去10年,中国太阳能发电量增长35倍,风能发电量增长9倍;作为全球首个且唯一年度发电量突破10万亿千瓦时的经济体,中国已构建起全球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并建成全球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
近日正式对外公布的前三季度用电量等电力数据显示,经济持续保持平稳运行,能源供应平稳有力。其中,一、二、三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2.5%、4.9%和6.1%,同比增速逐季回升。第三季度,第二产业用电量比上半年用电量提高2.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电量比上半年提高1.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