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自用电量≥60%,上网比例≤20%!湖北绿电直连方案下发

来源: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5-10-30 09:38:31

近日,湖北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明确绿电直连项目包括四种类型:

(一)未向电网企业报装,或已报装但未确定供电方案的新增负荷,可配套建设通过直连线路供电的新能源。

(二)有自备燃煤、燃气电厂的企业,在足额清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前提下开展绿电直连,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清洁能源替代。

(三)具备相应资质和出口实绩的出口型企业,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探索开展绿电直连。

(四)支持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

文件要求,要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确定电源规模,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直连负荷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后续年度不断提高,2030年前不低于35%。鼓励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发电量全额自发自用,确需采用余电上网模式的,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超过20%,并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

省发改委 省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能源局),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结合湖北实际,现就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

绿电直连项目由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以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主要包含如下四种类型:

(一)未向电网企业报装,或已报装但未确定供电方案的新增负荷,可配套建设通过直连线路供电的新能源。

(二)有自备燃煤、燃气电厂的企业,在足额清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前提下开展绿电直连,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清洁能源替代。

(三)具备相应资质和出口实绩的出口型企业,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探索开展绿电直连。

(四)支持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

二、方案编制

各县(市、区)发改局根据本地绿电直连需求,统筹新能源和用电负荷资源,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项目方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方案应为整体化方案。包含电源、负荷、直连线路和接入系统、储能装置等内容。新能源场站与负荷原则上应位于同1个县(市、区)或相邻的2个县(市、区),根据用电需求、用电特性、风光资源、接入距离等合理确定新能源建设容量,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发电量主要由负荷承担消纳责任,通过配置储能等措施保证合理的利用率,自行承担弃风弃光等经营风险。

(二)方案应明确投资主体。绿电直连项目电源可由负荷投资,也可由发电企业或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直连专线原则上应由负荷、电源主体投资。负荷和电源不是同一投资主体的,应明确不同投资主体的责任义务。原则上由负荷作为主责单位。

(三)方案应符合土地、环保、技术、政策要求。新能源场站、直连线路取得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支持性意见,排除“三区三线”、交叉跨越等限制性因素。提出保证施工安全、用电安全、电能质量具体技术措施。

(四)方案应做好源荷匹配。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确定电源规模,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直连负荷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后续年度不断提高,2030年前不低于35%。鼓励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发电量全额自发自用,确需采用余电上网模式的,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超过20%,并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

三、咨询评审

(一)市(州)发改委会同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初审,审查项目是否具备实施条件、实施方案的完整性等。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报省能源局,并附初审意见。

(二)省能源局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方案评审,听取省电力公司、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等意见,依据评审和征求意见情况复函确认。确认后的项目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建设规模自动纳入当年度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

(三)绿电直连项目实施方案有重大变化的,应报省能源局重新组织评审。

四、建设运行

(一)绿电直连项目中的新能源、直连线路、储能等项目,按照《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在属地办理核准(备案)手续,投资主体相同、核准(备案)机关相同的,可以合并核准(备案)。风电项目办理核准手续。新建负荷项目依规办理核准(备案)手续。

(二)绿电直连项目应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建设。项目为新增负荷的,电源与直连工程应与负荷同步投运。建成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报告报送省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三)绿电直连项目自主申报负荷供电容量,电网企业按照项目申报容量和有关协议履行供电责任。项目调节内部发电和负荷,确保项目与公共电网的交换功率不超过申报容量,自行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供电中断的相关责任。对电力系统提供的稳定供应服务,按照发改价格〔2025〕1192号文要求公平承担相应责任。

(四)负荷投资主体与电源投资主体、电网企业分别签订相关协议,约定投资建设、产权划分、运行维护、调度运行、结算关系、违约责任等事项。

五、退出机制

(一)各市州发改委组织调度绿电直连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对确实无法实施的项目,报请省能源局从年度建设方案中移除。

(二)绿电直连项目建成投运后,因负荷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持续运营的,可申请变更为其他符合建设类型的负荷。确实无法变更的,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发改局会同电网企业审核后,电源投资主体可申请参与全省年度新能源开发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具备条件后将直连电源转为公共电源。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发改能源〔2025〕650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绿电直连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能源局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 绿电直连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类型(并网型或离网型)、负荷类型(增量或存量)、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投资主体、投资估算。

(二)建设必要性

从企业绿色用能需求、就近消纳能力、资源条件等方面论证项目实施基础与政策支撑。

(三)投资效益分析

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综合分析项目效益。

二、项目实施条件

(一)负荷条件

用电负荷、用电量、可调节能力等。

(二)资源条件

新能源发电建设资源条件分析。

(三)建设条件

项目选址、地质、水文、交通等条件。新能源与负荷的距离。

三、项目总体设计

(一)源荷储匹配方案

分析负荷特性、电源特性、电源与负荷匹配性,提出风、光、储装机配置方案。

(二)用电管理方案

合理确定报装容量,提出用电管理技术手段和措施,依政策测算发输用各环节电费。

四、具体建设方案

(一)负荷建设方案

新增负荷建设内容、建成投产时序等。

(二)电源建设方案

装机规模、场址布置、设备选型、发电量估算、建成投产时序等。

(三)直连线路建设方案

提出直连线路的路线通道、电压等级、产权划分及安全距离,尽量避免跨越公共设施,确需跨越的提出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四)接入系统方案

明确项目并网方案、计量方式、电网接口技术方案和责任界面划分情况。

(五)储能设施配置方案

根据项目需要,合理配置储能设施,增强系统调节能力,满足峰谷差、电能质量管理等要求。

五、电力系统安全评估

评估系统风险、用电安全、电能质量等,提出具体技术措施。

六、附件材料

(一)项目投资主体(负荷企业、新能源企业)营业执照、信用证明等。

(二)新增负荷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存量负荷分别提供外向出口型企业相关材料或自备电厂压减出力承诺。

(三)县级以上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军事、文物等部门出具的新能源场址合规性审核意见。

(四)投资主体对项目新能源自发自用占比、上网比例、自发自用电量占总用电量比例等指标承诺函。

(五)县级以上电网企业关于直连电源(采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并网意见。

责任编辑:周末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天合储能解码AIDC供电难题,以构网型技术打造“源储+配荷”全域方案来源:天合光能 发布时间:2026-09-15 10:29:48

天合储能在郑州AIDC储能论坛发布“源储+配荷”全域融合方案,以构网型储能技术破解AI数据中心供电难题。方案涵盖脉冲耐受电芯、构网型PCS、AI协同EMS及800V HVDC高密配电,PUE<1.15,交付提速30%,助力算力绿色稳定增长。

解读|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11 09:44:58

本文是对《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官方解读,系统阐述了该方案的政策依据、核心定义、适用范围与实施路径。方案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新能源(风电、光伏、生物质等)通过专用线路向多个用户直接供电,分为并网型与离网型两类,并强调电量溯源与物理界面清晰。方案覆盖七大重点负荷类型,包括新增负荷、氢基绿色燃料、出口导向型降碳企业、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电解铝、国家级零碳园区、中国(内蒙古)自贸区及部分高载能行业,分类明确了准入条件与负荷吸纳规则。在实施层面,突出“以荷定源”原则,要求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逐年提升,规范投资主体、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市场交易、绿电溯源及申报审批全流程,并配套电网服务、价格机制与政策衔接等保障措施,旨在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与绿色低碳转型。(199字)

四川攀枝花市公开征求绿电直连改革实施方案来源:攀枝花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10 10:04:33

攀枝花市发改委于2026年9月9日发布《绿电直连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国家“双碳”战略与能源安全新要求,系统破解新能源消纳难、用能主体单一、场景应用受限等瓶颈。方案聚焦工业、园区、乡村、公共设施等多元场景,分层推进单用户“一对一”直连、园区“一对多”直供、分布式微电网、光储充一体化、村级光伏帮扶提质及村镇微能网六类重点任务,强调源荷精准匹配、储能协同调节与就近消纳。目标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域、类型协同的绿电直连示范矩阵,实现企业降本增效、园区绿色转型、乡村能源提质和山区应急保供多重成效,并配套健全调度机制、政策赋能与闭环评估体系。(199字)

德力西电气联合发起“绿电百分百・荒漠添新彩”乌兰巴托倡议,以中国电气方案助力全球干旱区治理 来源:中华网 发布时间:2026-09-02 16:07:29

文章介绍了德力西电气联合晶科能源、天能控股等18家中国企业,在《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七次缔约方大会(UNCCD COP17,2026年8月于乌兰巴托举行)期间共同发起“绿电百分百·荒漠添新彩”乌兰巴托倡议。该倡议以“生态优先、绿电百分百、共建共享”为共识,聚焦荒漠地区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与全域绿电消费协同推进,助力全球实现净零排放和土地退化零增长(LDN)目标。文章阐述了德力西电气依托四十余年电气技术积累,针对荒漠极端环境研发的高电压(DC2000V起)、高防护(IP68)、高适配性直流隔离开关及融枢开关等核心产品,支撑光伏治沙等综合治理模式落地;同时以其自身提前实现运营碳中和的实践为基础,输出绿色转型方法论与行业白皮书,并推动中国新能源电气解决方案“组团出海”,为全球干旱区生态修复与能源转型提供可复制的系统性支持。(199字)

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解读|广东绿电直连新规 源荷比例考核与交易规则全解析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27 09:12:20

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广东省绿电直连发展新规深度解读,详解60%自发自用率、30%用电占比、20%上网上限三条考核红线,分析机制电价二选一、超发负价结算、储能定位转型规则,附申报流程与四类场景适配方案,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自发自用+绿电直连+绿证交易,山东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多用绿电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18 16:54:35

山东省为应对“十五五”碳达峰攻坚期及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加剧的新形势,系统推进绿电消费多元化路径。依托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超55%的资源优势,该省以自发自用、绿电直连、绿证交易三大模式协同发力,引导重点用能企业提升绿电消费比例。7月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绿电直连发展的通知》聚焦“门槛更低、服务更优、流程更简”,提出11项举措,统一管理模式、拓展适用场景(如算力中心、港口、出口企业)、优化审批权限,并强化智慧调度与溯源支撑。下一步将加快宁德时代、万华等示范项目建设,健全绿证激励机制,推动传统产业转型与绿色产业链构建。(199字)

沪发改能源140号解读|上海绿电直连工作方案 申报条件、源荷指标、场景优先级全梳理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04 09:24:17

沪发改能源〔2026〕140号上海绿电直连工作方案完整解读,首批申报8月15日截止,详解四类场景优先级、60%/30% 源荷硬指标、申报流程与退出机制,覆盖算力、园区、出口企业落地指南,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山西省能源局:推动绿电直连项目有序建设实施方案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10:13

山西省能源局近日印发《推动绿电直连项目有序建设实施方案》,旨在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案创新性允许开展多用户、园区型绿电直连试点,构建涵盖单一用户、多用户及零碳园区的立体化绿电消纳体系。依据并网与离网两类路径,重点面向新增负荷、自备电厂替代、出口企业及零碳园区四大场景。实行省级统筹清单管理、市级组织评审落地的分级机制,并设定60%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不超20%的刚性比例要求。配套建立虚拟电厂聚合参与市场、全关口双向计量等技术机制,明确清单动态清退与项目分级退出规则,同步发布标准化方案编制大纲,通过专线直连模式提升风光资源就地消纳能力,支撑高耗能和外贸产业降碳增效。(198字)

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06:52

山东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联合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印发《山东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顶层政策。方案明确绿电直连适用于新增负荷、自备电厂改造、出口制造企业及并网受阻新能源四类场景,实行县域为主布局原则,跨县域项目需专题论证。设定“60%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不超过20%”的刚性指标,并要求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审批采用企业申报、市级初审、省级第三方评审三级机制;管理上实行同步投产、年度指标清算、不达标三年退出的闭环规则。配套提供用地、环评、电网接入等全要素支撑清单,通过专线直供模式提升省内风光就地消纳能力,支持出口及高耗能企业应对国际碳壁垒、降低绿色用能成本。(198字)

内蒙古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单一电力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04:3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近日印发《单一电力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依托本地丰富的风光资源,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与产业绿色转型。方案聚焦绿氢、电解铝、和林格尔算力集群、出口企业、自备电厂及零碳园区六大重点产业,明确专线直连建设路径;针对普通项目与氢基项目实行差异化的余电上网管理,并允许跨盟市合作开发。技术层面要求220/330千伏接入须开展专项评估,机制上推行十年以上长期购电协议,建立分级申报、预审批复及负荷不足时有序退出的闭环管理体系,并配套标准化申报模板。该方案通过风光电源点与用户“点对点”直供模式,降低高载能及新兴绿色产业用能成本,提升绿电可追溯性,支撑区域低碳产业集群发展。(199字)

吉林省两部门:吉林省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02:32

吉林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落实国家新能源消纳政策,推动风光资源就地高效利用。方案聚焦省内重点产业,划定绿氢、钢铁、算力、汽车制造、出口企业、自备电厂改造及零碳园区等四类适用负荷,优先支持其开展风光专线直供。创新设计分阶段差异化余电上网限额,允许经专题论证后跨市布局;明确由负荷方牵头、多方合资建设的开发模式,并实行“一年批复有效期”和“负荷达标后方可启动配套新能源建设”的刚性管控机制。同时规范整体入市、分表计量、项目到期退出及电源转公网等全流程管理,配套标准化申报模板,系统构建源荷直连新机制,助力高端制造与绿色氢能产业低碳发展。(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