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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 到2030年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5-11-11 11:36:58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显著增强,系统调节能力大幅提升,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

陕西136号文正式下发!机制电量≤90%、增量竞价上下限0.23~0.3545元/度来源:PV光圈见闻 发布时间:2025-11-11 11:00:01

竞价上下限:0.23~0.3545元/度申报充足率:120%。其中,2024年度我省风电、光伏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分别为1799、1148小时,平均厂用电率分别为2.28%、1.32%。

北京136号文:存量全部电量纳入机制,0.3598元/度;增量执行期12年来源:北京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1-10 16:34:47

存量项目年度上网电量全部纳入机制。按本市煤电基准价0.3598元/千瓦时执行。原则上不高于12年。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上网电价和交易机制按照跨省跨区送电相关政策执行。由每年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自愿参与竞价形成。单个项目申报电量规模上限按照预计年上网电量的一定比例确定。

辽宁分布式光伏管理细则:自发自用年度上网电量占比不高于50%来源:辽宁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1-10 15:51:20

11月10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细则》指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度上网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50%,地方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会同电网企业加强项目运行情况监测评估,对于出现两年上网电量比例超50%的项目,设置防逆流设施,后续不允许上网。

广东136号文竞价:0.36元/度、46.5亿度电量纳入机制规模来源:广东省太阳能协会 发布时间:2025-11-07 11:23:14

近日,广东省136号文增量竞价结果公示,共11654个项目入选,入选项目单体最大规模达20MW以上。分布式光伏竞价出清结果为0.36元/千瓦时,共46.5亿电量纳入机制规模。根据广东136号文竞价文件,广东这一轮机制电价的竞价项目范围为2025年6月1日-2026年10月31日投产或承诺投产,且未纳入机制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价上下限:光伏项目竞价上限为每千瓦时0.40元,竞价下限为每千瓦时0.20元。

贵州机制电价竞价:机制电量≤90%、下限0.19、0.25元/度,期限12年来源:贵州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1-06 10:06:39

11月4日,贵州省发改委发布《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机制竞价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就两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1)机制电量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机制电量比例,但不得超过其当期全部上网电量的90%。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上下限分别为:风电:0.19~0.3515元/度;光伏:0.25~0.3515元/度。3)执行年限增量项目执行期限为12年。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至17日。

辽宁136号文竞价启动:上下限0.18~0.33元/度, 118.63 亿电量,单体电量≤80%来源:国网新能源云平台 发布时间:2025-11-04 14:59:33

10月31日,国网新能源云平台发布了《2025~2026年辽宁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组织公告》,公告显示:1、竞价主体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

光伏减少30.04%!青海调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量来源:光伏头条 发布时间:2025-10-30 11:14:45

10月29日,国网新能源云发布关于2025年下半年青海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显示,结合目前竞价项目审核过程中申报主体数量未达预期,致使青海省2025年下半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申报总电量未能达到预定规模的实际。现将青海省2025年下半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量总规模由原22.41亿千瓦时同比例调整至16.68亿千瓦时。10月29日,国网新能源云平台公示青海机制电价竞价资质,共27个项目入选,总规模5475.91792MW。

自发自用电量≥60%,上网比例≤20%!湖北绿电直连方案下发来源: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0-30 09:38:31

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确定电源规模,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直连负荷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后续年度不断提高,2030年前不低于35%。鼓励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发电量全额自发自用,确需采用余电上网模式的,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超过20%,并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建成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报告报送省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重庆136号文竞价:电价0.3964~0.2元/度、12年;机制电量48.6亿度、单体90%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0-30 08:16:41

近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重庆市能源局印发《关于2025—2026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文件:(一)电量规模。单个项目机制电量申报比例上限为90%。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价上限均为0.3964元/千瓦时,竞价下限均为0.2元/千瓦时。3.“厂用电率”为全市该类型电源2022—2024年平均厂用电率,其中风电为0.8%,光伏为1.3%。2.完整性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