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竞价申报电量规模按照不低于机制电量总规模的125%设定,如全部竞价项目申报电量低于机制电量总规模的125%,机制电量总规模相应缩减。单个项目竞价电量申报比例上限,不高于其预计年度上网电量的90%。
单个项目竞价电量申报比例上限,不高于其预计年度上网电量的90%。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经营主体:根据《江苏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规定,现就做好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竞价范围2025年6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之间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发电项目。
11月10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指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度上网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50%,地方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会同电网企业加强项目运行情况监测评估,对于出现两年上网电量比例超50%的项目,设置防逆流设施,后续不允许上网。
从事投资及营运太阳能发电站项目的江山控股有限公司(“江山控股”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港交所股份代码:295)欣然公布,根据集团现有的初步营运统计数据,集团拥有的太阳能发电站于2025年1月至10月的总发电量约256,573兆瓦时(“兆瓦时”),去年同期同站发电量约为274,377兆瓦时。本集团于2025年10月31日的总装机量为290兆瓦。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显著增强,系统调节能力大幅提升,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
竞价上下限:0.23~0.3545元/度申报充足率:120%。其中,2024年度我省风电、光伏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分别为1799、1148小时,平均厂用电率分别为2.28%、1.32%。
存量项目年度上网电量全部纳入机制。按本市煤电基准价0.3598元/千瓦时执行。原则上不高于12年。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上网电价和交易机制按照跨省跨区送电相关政策执行。由每年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自愿参与竞价形成。单个项目申报电量规模上限按照预计年上网电量的一定比例确定。
11月10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细则》指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度上网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50%,地方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会同电网企业加强项目运行情况监测评估,对于出现两年上网电量比例超50%的项目,设置防逆流设施,后续不允许上网。
近日,广东省136号文增量竞价结果公示,共11654个项目入选,入选项目单体最大规模达20MW以上。分布式光伏竞价出清结果为0.36元/千瓦时,共46.5亿电量纳入机制规模。根据广东136号文竞价文件,广东这一轮机制电价的竞价项目范围为2025年6月1日-2026年10月31日投产或承诺投产,且未纳入机制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价上下限:光伏项目竞价上限为每千瓦时0.40元,竞价下限为每千瓦时0.20元。
11月4日,贵州省发改委发布《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机制竞价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就两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1)机制电量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机制电量比例,但不得超过其当期全部上网电量的90%。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上下限分别为:风电:0.19~0.3515元/度;光伏:0.25~0.3515元/度。3)执行年限增量项目执行期限为12年。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至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