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2024年底到期风电光伏项目拟调整情况公示》。根据公示,此次拟取消4个光伏项目,容量共计400MW;拟调整16个风电项目,容量共计1.84GW;拟调整29个光伏项目,容量共计3.79GW。涉及风电项目拟处置意见均为延期并网时限。业主包括国家电投、华能、华润、河北交投等。
2月18日,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规范增城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制定增城区“光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指引明确了相关适用范围以及各部门职责,从项目备案、并网、建设、验收、后期运维等提出实施指南。原文如下:关于规范增城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各居民,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增城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规范建设和运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
2月19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废止包括惠安县智慧光伏碳中和项目在内的10个光伏项目,合计装机容量114.3万千瓦。根据通知,此次废止的项目,涵盖了2021年试点项目及2023年度开发建设方案中的项目。福建省发改委表示,受国家要素保障部门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福建省2021—2023年各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中的部分光伏项目已不具备开发条件,经过梳理,决定予以废止。此次废止项目名单如下
近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耕地布局优化调整和项目建设的通知》,对光伏等新能源占地方面提出新的要求。文件指出,光伏方阵不得占用耕地,鼓励占用25°以上的园林草地,原则上禁止占用25°以下的园地,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确需占用15—25°园地,应由市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报省级自然资源厅同意后方可占用。因特殊情况难以避让,则需省自然资源厅与省发改委联合审核。文件要求
日前,河南发改委印发《河南省配电网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 年)》(简称“方案”),指导全省 2024 年至 2027 年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方案》主要围绕配电网供电能力、抗灾能力和承载能力的提升,重点推进 “ 四个一批”建设改造任务。着力补齐电网短板,消除城乡配电网薄弱环节;着力提升标准配置,增强配电网综合防灾能力;着力实施改造升级, 提升配电网综合承载能力;着力开展
各有关单位:依据国家能源局电力行业标准《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2019)及《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能源函〔2024〕133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州2025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布如下。一、测算结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凉山州2025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322.2兆瓦,各县(市)的可开放容量详见下表。二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加强春夏季新能源建设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函〔2025〕34号各市能源局,各有关新能源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政府和国家能源局关于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形势任务需求,切实加强新能源建设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项目顺利并网投产,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四川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了成都市电网2025年第一季度各区(市)县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数据显示,第一季度,四川成都市电网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338.31万千瓦。具体来看,成都高新区可开放容量最大,为43.32万千瓦,紧随其后的成华区为36.85万千瓦,锦江区为32.37万千瓦,金牛区为31.60万千瓦。同时,23个区(市)县的承载能力评估等级均为绿色。
2月12日,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做大做强若干政策措施》,以风电、光伏、氢能、核能、储能等领域为重点方向,加快构建新能源产业集群,促进新能源产业实现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文件提出,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揭榜制”“赛马制”等组织方式,对标国际领先水平,以产业化为导向,围绕风电、光伏、氢能、核能、储能等新能源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开展攻关的企业单个项目
2月13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能源局等部门印发《宁波市推进建筑领域屋顶光伏高水平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七大行动计划推动宁波市建筑领域屋顶光伏发展,力争到2027年底新增屋顶光伏装机容量400万千瓦。七大行动计划包括:新建建筑光伏建筑一体化行动计划、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示范引领计划、住宅小区屋顶太阳能热水设备更新计划、城镇住宅小区光伏屋顶更新计划、既有公共建筑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