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市:2025年全市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万千瓦以上

来源:索比光伏网整理发布时间:2025-04-17 14:59:48

4月16日,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韶关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文件提出,统筹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继续支持各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有序开发建设工作,综合屋顶资源产权归属、开发难易度、项目成熟度等情况,统筹推进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大型场馆等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开发。力争在2025年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覆盖率达到可建设面积的40%,2030年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达到可建设面积的65%。

积极拓宽光伏多元化应用场景。大力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积极推动光伏与道路交通、5G基站、大数据中心、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融合。积极发展以分布式光伏为主的微电网、直流配电网,扩大分布式光伏终端直接应用规模。

文件表示,积极推动全市园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园区建设,满足未来绿色低碳发展需求,新规划建设的各类园区要同步规划、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2030年实现全覆盖。对既有各类园区全面实施绿色化改造,力争光伏覆盖率到2030年不低于50%。积极推动园区外具有开发条件的各类工商企业利用屋顶及周边已批建设用地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对于既有的各类园区、工商企业厂房,按自愿原则整合屋顶资源,依法依规选择投资主体。

推进公共机构、公共设施等宜装尽装。新建公共机构、公共设施等建筑应按管理规定安装太阳能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图书馆、美术馆、污水处理厂等新建建筑,力争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既有公共机构、设施屋顶资源及其已批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地面,积极推动加装光伏发电设备,做到宜装尽装。推动投资主体加快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筑屋顶和政府投建园区厂房、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市属国有建筑屋顶建设屋顶光伏项目。到2025年,全市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万千瓦以上。

原文如下: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韶府办发函〔2025〕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省驻韶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改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

韶关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

为加快构建以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全面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开发,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流程,做好城乡风貌管控,助推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根据省政府关于分布式光伏开发有关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3060”目标为引领,积极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粤办函〔2024〕92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要求,发挥光伏发电绿色低碳、可再生的特点,结合我市分布式光伏资源禀赋及以农村地区分布为主的地域实际,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布局规划,提升镇村风貌,为“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和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统筹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继续支持各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有序开发建设工作,综合屋顶资源产权归属、开发难易度、项目成熟度等情况,统筹推进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大型场馆等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开发。力争在2025年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覆盖率达到可建设面积的40%,2030年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达到可建设面积的65%。

(二)积极拓宽光伏多元化应用场景。大力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积极推动光伏与道路交通、5G基站、大数据中心、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融合。积极发展以分布式光伏为主的微电网、直流配电网,扩大分布式光伏终端直接应用规模。

三、工作举措

(一)引导国资平台积极参与分布式光伏开发。为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引导市属国资平台积极参与,并与各县(市、区)国有投资平台、有资源有实力的企业合作,全面推进开展全市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建设运维管理工作。(市国资委、市发改局负责)

(二)全面摸排屋顶光伏资源。根据屋顶光伏项目的建设标准和规范,按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产业园区、居民(农房)屋顶等类别分别开展摸底调查,形成全市屋顶光伏资源清单。〔各县(市、区)政府、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建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韶关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推动全市园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园区建设,满足未来绿色低碳发展需求,新规划建设的各类园区要同步规划、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2030年实现全覆盖。对既有各类园区全面实施绿色化改造,力争光伏覆盖率到2030年不低于50%。积极推动园区外具有开发条件的各类工商企业利用屋顶及周边已批建设用地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对于既有的各类园区、工商企业厂房,按自愿原则整合屋顶资源,依法依规选择投资主体。〔各县(市、区)政府、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管理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公共机构、公共设施等宜装尽装。新建公共机构、公共设施等建筑应按管理规定安装太阳能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图书馆、美术馆、污水处理厂等新建建筑,力争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既有公共机构、设施屋顶资源及其已批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地面,积极推动加装光伏发电设备,做到宜装尽装。推动投资主体加快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筑屋顶和政府投建园区厂房、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市属国有建筑屋顶建设屋顶光伏项目。到2025年,全市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万千瓦以上。〔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管理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工程。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铁站、码头、机场等交通运输场站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因地制宜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新建港口码头、物流枢纽实现光伏“能装尽装”。(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推进城市建筑光伏发展。在推进旧城改造工作中结合实际建设屋顶光伏,鼓励利用大型住宅区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光伏。按照《广东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粤建科〔2024〕200号)要求,探索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模式,推动南雄市严把试点项目规划设计关,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根据本地实际区分城乡建筑风貌管控一般区域和重点区域,合理确定管控要求,新增打造“光伏+建筑”示范项目,到2026年累计装机规模不少于20万千瓦。(南雄市政府,市住建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局、韶关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按照“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结合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绿色农房建设、农房风貌管控提升等工作,同步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到2025年底,完成不低于30个新能源综合利用开发试点村建设。在符合国家用地政策要求前提下,探索利用农村道路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等建设光伏廊道,到2025年,全市光伏廊道新增装机不少于10万千瓦。(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韶关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鼓励因地制宜选择投资开发模式。按照“自愿不强制、宜建尽建”的原则,支持投资开发主体积极与产权所有人沟通协商,通过市场化方式,商定建设合作模式,统一规划设计、打包备案,开展整镇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强镇富村公司等)在尊重群众意愿前提下,以村集体物业设施、厂房屋顶等入股参与项目开发,增加集体收入。〔各县(市、区)政府,市国资委、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拓展综合利用场景。在工业用电负荷大、分布式光伏开发条件好的园区以及韶关数据中心集群,探索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商业体、综合体、居民区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场所,依托光伏发电、并网型微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等推广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建设。(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住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韶关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支持适用型技术产品推广应用。鼓励开发企业联合设备制造厂商、勘察设计单位、系统集成商等研究开发适合我市园区、公共机构、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城市建筑、农村等各类型应用场景的分布式光伏建设通用技术产品以及定制化个性化技术产品。推动适用于源网荷储、光储充一体化等综合应用场景的新型储能产品研发制造和先进产品示范应用。鼓励优先采用转化率在24%及以上的光伏组件,最大限度地发挥分布式光伏项目效益。(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住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落实各项支持政策。电价方面,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绿电绿证交易,获得相应收益。税收方面,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光伏发电企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金融方面,引导金融机构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分布式光伏开发的信贷支持。能耗方面,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韶关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升消纳能力。分布式光伏原则上就近消纳,鼓励园区和工商业企业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加强分布式光伏规划、设计、备案、建设、并网、运维等标准化工作管理体系,注重开发应用与电网接入消纳的有效衔接,结合“三线”整治工作,加强光伏接入和送出线路统筹管理,在送出线路选址阶段严格把关,严格控制新增线路通道数量,整合各投资方线路送出通道资源,引导项目路径走向接近的光伏线路共用塔基,避免出现因同一区域线路过多、通道资源交叉、冲突等问题,导致割裂城镇空间,制约地方发展。优先支持在具备可接入容量的地区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对存在消纳困难的区域,分布式光伏项目可通过配建新型储能设施、实施汇集升压接入等措施解决接入能力和承载能力不足问题。电网企业要根据区域负荷水平和分布式光伏发展节奏,适度超前谋划和加快配电网升级改造,以满足大规模分布式光伏接入需求,实现分布式光伏“应并尽并、能并快并”。(市发改局,韶关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简化手续办理。严格落实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管理制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和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的,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备案手续;落实国家关于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代为备案的工作要求。简化项目接网流程,推行线上报装,实现业务办理“一次都不跑”。〔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韶关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不得强制要求项目配套产业,不得通过要求企业引入外资或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等方式强制要求投资落地,不得强制企业采购地方制造产品。(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风貌管控和建设管理。认真落实韶关市关于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指引及农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风貌指引等文件要求,落实项目依托建筑物及设施合法性等相关规定。市住建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联合编制关于规范农房、农业建(构)筑物、光伏廊道等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的指导意见,把农房、农村养殖设施、光伏廊道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应用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市住建管理局加强农村风貌管控,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市农业农村局统筹指导农房以及农业设施光伏的建设管理;市发改局统筹指导全市屋顶光伏建设项目立项备案和建设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局、市住建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韶关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先行试点阶段(2025年)。全面摸查我市屋顶可建光伏面积,做好资源排查工作,制定相关政策举措。在全市每个乡镇,挑选1个条件成熟的行政村作为试点村,重点支持“六沿”范围内的行政村(六沿:沿重要交通线、沿重要风景区、沿省际边界廊道、沿城市周边及机场、高铁站连接市区主干道沿线),通过户用、工商业、设施农用地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光伏廊道建设、光储充一体化等新能源项目建设,全面推动新能源开发助推“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建设。到2025年底,力争打造一批新能源综合利用开发标杆村,形成示范效应。

(二)第二阶段:全面落实阶段(2026—2030年)。梳理总结第一阶段亮点、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处理,全面启动全市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到2030年底,分布式光伏按照比例达到方案制定的目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申报新能源综合利用试点村建设。各县(市、区)按照每个镇一个试点村的要求,将试点名单及试点村实施方案报市发改局汇总,市发改局汇总后通报试点名单。各县(市、区)应督促试点村按照方案要求,积极推动新能源项目建设,打造示范标杆村。

(二)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组织谋划分布式光伏项目,结合电网消纳接入条件明确发展目标、实施节奏、建设模式和政策措施等事项,每年11月前将下一年的年度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计划报市发改局,市发改局汇总形成全市年度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计划报省能源局。各县(市、区)要规范项目管理,在项目备案时出具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三)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跟踪督导,落实监管责任;电网企业要抓紧开展配电网升级改造,加快提升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开发主体在项目实施建设前,应完成前期安全检测和评估工作,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为避免屋顶分布式光伏影响建筑正常使用,开发主体应采取购买保险、修理维护等措施,确保在屋顶有偿使用期间开发分布式光伏不影响建筑正常使用。

(四)尚未开发的工商业厂房和居民个人屋顶(含农房)等建筑,支持开发主体积极与产权所有人沟通协商,本着“自愿不强制、宜建尽建”的原则,通过市场化方式,商定建设合作模式,鼓励通过有偿使用形式建设“全额上网”模式的屋顶分布式光伏。

(五)市发改局要加强技术指导,密切跟进全市分布式光伏建设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政府。


责任编辑:yishuyu01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屋顶生绿电!天津生态城生物医药产业园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来源:北方网 发布时间:2026-10-23 14:27:25

天津生态城生物医药产业园近日建成并网一座分布式光伏电站,同步投用光储充一体化微电网系统。该系统由生态城绿色建筑研究院与协鑫锦天新能源联合建设,光伏装机容量2兆瓦,年发电量约240万千瓦时。系统通过屋顶光伏板白天发电,优先供园区企业就地使用;富余电力一部分储存于配套储能设备,一部分上网;在光照不足或用电高峰时,储能系统放电补供,保障供电稳定。系统具备实时监测功能,可追踪发电量、储能状态及碳排放数据,实现能源与碳排放的精细化管理。项目预计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000吨,为园区提供清洁、可靠、低碳的绿电支撑。(198字)

京能国际北京市顺义区北坪基地1.6MW分布式光伏项目成功备案来源:京能国际 发布时间:2026-10-23 09:37:16

京能国际顺义北坪基地1.6MW分布式光伏项目完成备案,利用近2万㎡屋顶实现“全额自用”,年发电166万千瓦时,年减碳1001吨。项目紧扣首都“双碳”战略,强化绿色电力供应安全,助力园区低碳转型与能源结构升级。

2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终止!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10-23 08:55:28

2023年10月21日,宁夏地区一项总装机容量200MWp的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正式终止。该项目原于9月30日启动招标,由内蒙古益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5.6亿元,拟在备案区域内利用居民屋顶及庭院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并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终止公告明确指出,因项目招标内容发生调整,经研究决定暂停本次招标活动;后续是否重新招标、调整后的具体方案及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此次终止不涉及项目整体取消,仅为招标程序的中止与优化。

2026年Q4广西崇左市各县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并网容量公示来源: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22 14:21:27

2026年第四季度广西崇左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并网容量已公布,全市合计为116.5兆瓦。该数据基于各县区、乡镇电网承载能力评估结果,由当地电网部门于10月20日正式公示。评估覆盖崇左市全部下辖县区,其中宁明县为唯一被评定为“绿色”预警等级的区域,表明其电网具备相对充足的消纳与接入能力;其余所有县区均被划为“黄色”预警等级,反映当前电网承载压力较大,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需谨慎规划、有序接入。此次公示旨在引导分布式光伏开发主体合理选址和建设,避免局部电网过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155元/W!国能6.46MWp分布式光伏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10-21 15:29:26

本文介绍了江苏泰州电厂蓝思精密(二期)6.45876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10月19日,国能e招平台公示西格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1391.97万元中标,折合单价2.155元/W,位列第一候选人。项目位于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分三部分并网:一园高压并网(直流3.631MWp,10kV)、二园高压并网(直流1.5MWp,10kV)及一园低压并网(直流1.327MWp,0.4kV),容配比均在1.06–1.07之间。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协议签署、电网接入批复并具备进场条件;总工期120天,因产权方或电网等第三方原因导致的并网延期,经招标人同意可顺延。(199字)

供给交易双向发力 河北可再生能源建设跑出加速度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 发布时间:2026-10-21 14:21:19

本文介绍了河北省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实践与成效。全省坚持供给与消纳双向发力,一方面持续扩大绿电供给能力,通过风电、光伏、储能等多业态项目加速新能源装机增长;另一方面多点拓展绿电应用场景,推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等模式落地,并强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与智能电网支撑。以华能上安电厂为例,其新能源装机已超火电,建成覆盖多地的三大清洁能源基地。截至2025年底,河北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突破1.5亿千瓦,占总装机73.4%;2024年1—8月同比增长15.8%,绿电交易量年内突破百亿千瓦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199字)

南方电网广东东莞供电局:东莞分布式光伏容量突破500万千瓦来源:羊城晚报 发布时间:2026-10-21 09:23:30

东莞分布式光伏并网容量于2026年突破500万千瓦,年发电量约55亿千瓦时,减碳效果显著。文章聚焦南方电网广东东莞供电局在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中的实践:一是提速并网服务,通过“靠前走访、定制方案、绿色通道”实现最快45天并网,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降低企业用能门槛;二是强化电网支撑,加大主配网投资,完成网架升级,全市镇街光伏承载力评价全部达“绿色”水平,并提升午间削峰能力;三是优化技术路径,提供低压并网等个性化方案及“绿能管家”全程服务,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此举为东莞制造业绿色转型和“双碳”目标落地提供了坚实能源保障。(198字)

安徽鸠江区核查公示长期未建成、并网无电量分布式光伏名单来源: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21 08:56:00

安徽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国网芜湖市江北供电分公司,依据安徽省能源局2025年40号文相关规定,对辖区内长期未建成并网或并网后长期无发电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清理核查。根据文件要求,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项目,须明确清理标准并及时处置。经排查统计,共发现116个超期未建成并网、1个已并网但长期无电量输出的项目,其中部分现场无发电设备或已丧失恢复发电条件。现将上述117个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接受社会监督与情况反映。

巴西发布能源规划,2036年分布式光伏装机92GW,电池储能7.2GW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10-21 08:50:58

巴西能源研究局(EPE)与矿产和能源部(MME)联合发布的《十年能源扩展规划(PDE 2036)》草案,提出2027—2036年能源发展路径。规划预计,分布式光伏(含屋顶系统)装机将从2026年的约50GW增至2036年的92GW,其中户用系统达41GW,覆盖1350万用户;同期电池储能装机目标为7.2GW,并配套建设4GW需求响应及2GW抽水蓄能设施,以增强电网灵活性。风能与太阳能发电量届时将占全国总发电量约三分之一,可再生能源整体占比维持在近90%。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3.4%,2036年达979TWh,数据中心用电量将增长十倍。规划期内总投资约3.3万亿雷亚尔,含960亿雷亚尔投向分布式发电,并推动3.19万公里输电线路和99600MVA变电容量扩建。草案正公开征求意见至2026年11月6日。

安泰新能源亮相台湾国际太阳光电展,聚焦台湾市场来源:安泰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10-20 10:07:52

安泰新能源亮相台北太阳光电展,聚焦“屋顶优先”政策,主推ALTRA-ROOF分布式支架与ALTIMA-GROUND地面碳钢系统,覆盖户用、工商业屋顶及渔电共生等复合场景;现场展示桩基工程实力,深化本地化服务,助力台湾能源转型与净零目标。

第二批10MW集中开工!天合富家工商业EMC跑出复制速度来源:天合富家 发布时间:2026-10-20 10:01:57

天合富家工商业EMC第二批6个项目集中开工,总容量约10MW,覆盖五省六大产业。面对竞价上网与市场化考验,以“原装3.0”硬标准和专业竞价策略护航收益;通过全额出资、零投入、25年兜底运营及AI加速并网,助力企业将闲置屋顶转化为稳健绿色资产。